斯宾诺莎是爷的奇迹!我要好好干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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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A综论
P8 “当经验告诉我生活中一切寻常事件皆虚幻、无谓,当我看到引起我恐惧的原因和对象本身并无所谓好坏,只让内心为之激荡不已时,我便最终决意探寻是否存在一种可以被传递的真正的善,且一旦发现并拥有它,便会永远为我带来无上的、连续的快乐享受。”
和古希腊哲学家相似,斯宾诺莎也在追求“真正的善”,也认为这是一种智慧,持续而深刻的幸福,“获得它需要再某种程度上不闻外事,但要转变内心,以便在自身内部发现持久幸福。”但斯宾诺莎的起点或动力是“快乐”,而非宁静、无所动心,这是他的独特之处。
《神学政治论》
1、 缘起
移居海牙,联省共和国中共和派败给加尔文派。“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人民经常宁愿被一个强大甚至专制的政权统治,也不愿在一个宽容而开明的共和国中解放自己。”
2、 重新解读《圣经》
“受迷信之害的主要是那些贪求一时便宜的人。”那些懂得之处的人则没那么容易迷信,因为他们没那么害怕失去。……“君主制度的最大秘密及根本关切即在于欺骗人们,借宗教之名把恐惧伪装起来,以此将人们牢牢控制;如此以来,人们为获得自己的奴役地位而战,就好像这是自己的救赎一样。”建议以理性阅读圣经,将那些神迹视作象征或叙述。
3、 神启
“神启首先是通过心灵的自然之光实现的。神通过理性自我显现,因为理性能认识他以及他的永恒通喻:自然的不变法则。”;为什么先知总是依靠“神迹”,是因为想象力并不能带来如同理性一样强大的确定性的力量。斯宾诺莎并不相信七级。他认为,“先知的话语绝不应从字面上理解,而应经由解读来相对地理解,因为这些话语是与先知的想象力、性情、主张和生活方式有关的。……只有一点例外:践行公义和爱的必要性。”
4、 神选
神选的概念与享受真福;摩西之所以强调希伯来的神选,是因为后者幼稚,需要适当的话语来劝诫;此类将神人格化的描述是出于恐惧和无知;仪式和礼仪的目的是强加一种“心甘情愿的苦役”,“普世教会的外在符号,并非有助于获得幸福,其自身也不具有神圣的特质。”;“一个人如果富于仁爱、喜乐、和平、安宁、恩慈、良善、温柔、纯洁、节制的果实……无论是受理性的指导还是圣书的教化,其实都遵从了神,拥有了幸福。”(我们是从一个人所结的果子来判断一个人的)
神永很的话、所立的神约以及真正的宗教信仰,是由神力刻在人心之中的。
“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约翰福音)
5、 基督
先知通过想象力收到神的寓言,受其文化偏见,不应该从字面理解。但基督是例外,耶稣的声音是神的声音,是神的智慧,是救赎之道。基督话语的惊人之处在于,这个并未接受过任何高等教育的普通人,只说真实、深刻而普适之语。“作为人的耶稣因全然接受并活出了神圣的智慧而成为基督,同样,我们也可以说,如果让人都接受并活出神圣的智慧,即领会并实践普遍的圣律,那么让人都拥有‘基督的精神’”(得救)(P42)
“神圣的生活不只是在罗马教会里才有,而是为所有人共有的。因为正是在爱这种我们才知道,我们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我们里面。……真正的天主教信仰和属圣灵的唯一且确定标志就是公义和爱心,它们在那里,基督就切实在哪里;没有它们的地方,也就没有基督。”
6、反犹主义(略)
7、启蒙运动的先驱
斯诺宾莎在这一阶段维护平等和政治自由的论点,并非出于道德考虑。他纯粹是出于实用性的考量。然而,“一套制度若想长久,绝不可仅仅建立在恐惧之上:‘外在的服从并不意味着就没有内在的心理活动。因此,完全服从于他人之力的人,一定是真心真意执行此人的命令的人;最强大的政治当局乃是针对其臣民之心进行统治的当局。’”人人在思想和信仰方面均享有完全的独立性。
社会契约、民俗、世俗、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享有信仰和表达自由:斯宾诺莎是现代政治之父;他还认识到民主的局限性,因为很多人是自己情感的奴隶,拥护只是出于畏惧,所以公民教育至关重要;人越是能获得会助其认清对己有利之物(自利)的明确判断,就越能成为利他负责任的公民。一个与自我和谐共处的人也会与他人和谐共处。
真正的革命乃是内心的革命,改变自己才能改变世界。
《伦理学》
1. 哲学家吉尔. 德勒兹清楚指出了贯穿斯宾诺莎作品的三个人物:奴隶、暴君和教士。第一个是屈服于自身痛苦激情的人,第二个是需要这些激情来建立权力的人,第三个则是悲悯人类境况的人。这三人都对生活有所不满,构成了尼采后来所痛斥的“道德主义者的三位一体”。斯宾诺莎已在《神学政治论》中展现了暴君和教士,只剩下奴隶。这一自认自由的人,实则屈服于自身想象、欲望、冲动和情绪之力。因此,《伦理学》的整个路径,乃是从束缚到自由,从忧伤到快乐。
2. 斯宾诺莎的抱负是通过这座词语殿堂提出一种伦理学, 这是一条基于形而上学(即神与世界的观念)、通往美好幸福生活的道路。正因如此,这部作品的整个第一部分都在论神斯宾诺莎将之定义为一切存在的独一实体——且最终以论真福(即终极幸福)作结。这首尾两章之间,斯宾诺莎通过证明身体和公灵并非两个割裂的实物而尝试将二者重新定义(第二部分);接着,他细致分析了我们的情绪和情感——不应用伦理学家的方式去战胜它们,而应借助欲望和理性对其进行重新定向(第三部分);最后,他解释了人屈服于情感而非理性之下所受的奴役(第四部分)。这条道路的主线是快乐。
3. 斯宾诺莎的神是非人格化的,是图案然内在的。神即自然;无限的物质与精神在我们身上以有限且有尽的身体或思想的形式体现。宇宙决定论:自然完全受不变法则的支配。这一决定论让罪(忤逆神)和奇迹(神的超自然介入)的概念变得荒诞不经,也对人的自由提出了本质诘问。斯宾诺莎的神之概念,既将精神物质化,也将物质精神化;从传统的形而上学二元论中挣脱出来,建立了一元论:神与世界是独一且同一实在。
4. 心身关系。“心灵和身体是独一且同一物,时而可被理解为思维之属性,时而可被理解为广延之属性。”贬低或侮辱身体是荒唐的。身体具有和心灵同等的尊严。心灵是身体的治理表达;身体是心灵的广延表达。
5. 这里需要明确一下,斯宾诺莎所说的身体,并非仅指物理音义上的身体,而是指各个维度的“身体性” : 物理的、感官的、情绪的、情动的。人可以体质虚弱( 例如残障所致),但同时因强烈的愿望、情绪和感受力而坚强无比。当身体抱恙,需要医治的不仅是器官,还需要关注我们的情绪和情动状况。正因如此,斯宾诺莎建议满足身体,从所有这些维度保养它并增强它的力量。他写道:“ 能以物为己用并自得其乐之人为智者。我要说,借可口饮食、小酌佳酿、香氛,以及领略绿植、草坪、音乐、体操游戏与表演的魅力来振作和恢复精力之人实为智者。每个人都可以这么做,而不会损害到别人。
这不仅与以器质性和机械论身体观为基础的医学截然对立,亦和规劝人们通过压迫、蔑视、无视身体以增强心灵之力的禁欲主义灵性观背道而驰。
6. 身体的二元性并非肉体与心灵,而只是悲伤与快乐。每一次与符合我们本性的外在有形体或思想的接触,都会增强我们的力量;相反,每一次不和谐的接触则会减损我们的力量。我们力量的增长伴随着快乐的情感,而力量的减损伴随着悲伤的情感。快乐是伴随一切行动之力增长的根本情动,而悲伤则是伴随一切行动之力减损的根本情动。因此,斯宾诺莎伦理学的目的即在于,借助理性来安排生活,以便减少悲伤、增加快乐、直到获得至上的幸福。(前提是借助理性的力量认识到我们的本性而非追逐幻象)
7. 不要论断人和人的行为,而应该去尝试从深层次上理解;斯实诺莎没有多言,但他是然是从更为宏明的角度理解这一问题的。我们所有的幸福与不幸,都源于会影响我们的或好或坏的事物、观念和存在。我们可以越此听天由命对于生活中或好或坯的接触既无鉴别力,亦无创造或避免它们的能力,我们就这样出于本能地活着。斯宾诺莎说:“我们被外在因素所撒扰有如海洋中的波浪被反向风搅荡。我们摇移不定,不知道自己的命运和前途。”但我们也可以紧握自己的命运,决意在待己待人方面变得更加清醒,并对生命的普遍法则以及我们的独特本性有更好的认识。这种认识是经验与理性的成果,可以让我们知晓对自己来说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与自己的本性一致、什么与之不一致,什么增进自己的力量和快乐、什么减损力量和快乐。
8. 斯宾诺莎力图设计一门真正的情动科学。三种基本情感:欲望、快乐与悲伤;我们承受着我们的情感,实际上我们更应该去建立它。
9. (P96 培植欲望)斯宾诺莎伦理哲学中最关键的概念之一便是努力——我们为自身存在的延续和成长而付出的努力。它是我们一切存在的动力,驱使我们活下去并增强存在之力。与心灵相关是意志,与身心同时相关是则是欲念。欲望不是别的,正是伴随着对自身认识的欲念。“欲望是人的本质”。
10. 从本质上讲,人是欲望的动物。人的本性通过努力不断推动其有所欲求,因而欲望本身并不坏。恰恰相反,无欲无求,不啻熄灭生命之火。这是毁坏一切生命力。这是泯灭人性。正是这种自然力、生命力,这一我们所有欲望之源,奠定了德性的基础并通向幸福:“德性的基础即保持自我存在的努力,而人的幸福即在于能够保持自我的存在。”智慧并非在于贬低生命冲动,而在于支持和引导它。智慧不是减损欲望的力量,而是为期指引方向。“理性的任何要求都不违背自然;它只要求人人爱自己,寻求己益,且人人力图获得真正引导自己达致更大完满的东西。”
11. 欲望表达的不是一种缺失,而是一种力量。他也会如此安慰禁欲主义者以及一切宣扬克己的宗教:欲望本身并不危险,危险的是它误入歧途。禁欲、克己并不是美德,而是对生命之力的减损,带来的不是快乐,而是悲伤。智慧不是避免一切接触,而是学会选择,促进良性接触、避免不良接触。不是减损欲望的力量,而是在欲望导向不良、我们遭遇不幸时调整它的方向。
12. 伊壁鸠鲁学派强调理性,斯多亚学派强调意志,而斯宾诺莎认为唯一能真正改变我们的力量,就是欲望。这是一种身体和心灵的力量,能够调动我们的一切,使我们有所改变。而这是仅与心灵相关联的理想和意志无法做到的。“要组织或消灭一种情感,只嗯呢该借助于另一种比它更为强烈的情感”。由此而论,想要消除仇恨、忧愁或恐惧,单靠理性是不够的,需要激发爱、快乐和希望。理性的作用在于发现有可能在我们心中引发正面情感的人或物。这样的人或物能够引发全新的欲望,因为其所带来的正面情感比让我们陷入悲伤的负面情动要强烈得多。——我真不幸,不能再这样了,这是在自我毁灭,是在糟蹋我的人生。一个受成瘾症困扰的人给自己讲道理也是徒劳,这样并不能给他带来决定性的刺激,助其从成瘾状态中解脱出来。有助益的方法是去发掘促使自己超越依赖的正面情动:坠入爱河、快乐地照顾某人、寻找对某项活动的激情等等。这些正面的情感能够激发新的欲望,而这一新的欲望又能将意志调动起来,给予人遵照理性行事的力量。我曾认识一位抑郁的年轻人,他大门不出,无力掌控自己的生活。一位友人某天想出一个好主意,送给他一只猫。几天之内,他便对猫充满兴趣,并且很依赖它。这种爱激发了他照顾这只动物的欲望,也调动了他的力量,让他能够早上起来喂猫、外出买猫需要的东西、带猫看普医等等。渐渐地,这位年轻人走出了抑郁,重新变得活跃起来,也重新融人了社会。他对这只猫的爱比困扰他的泪丧更加强烈,因而在他身上激发了其他方面的东西,使他有所改变。
13. “罪”这个词在希伯来文中的意思是“失去目标”。耶稣从不论断任何人,也从不给人顶嘴。在挽救那个因淫乱而被扔石头的妇女时,他对她说:“我不定你的最,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在斯宾诺莎的眼里,这句话或许意味着“在你的欲望中成长,将它重新定向,再也不要错失目标了。”不去论断和定罪,而是挽救和搀扶。“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因他而得救。”
14. 我们的情动并不是需要去阻止的问题。他化理性/情感的二元性为主动/被动的二元性。我们已经谈到,被动是为外在因素及不当观念所驱动的状态,从自我本性和恰当的观念出发行事则为主动。在第一种情况下,我们备受煎熬(来自希腊文pathos 的“激情”一词即源于此),因为我们的情感受到外界的影响,而我们却并未意识到这一影响,或对其仅有一知半解甚至是错误的理解。在第二种情况下,我们却在行动,因为我们的情动源自我们的本性,我们也对它们产生的原因有着正确认识。正因如此,激情产生被动的快乐,而行动则产生主动的快乐。构成问题的并非情感或欲望,而是情感或欲望中的被动。所以,应该借助理性与情感,变被动为主动。这就需要把激情(与想象以及不完全、片面、不当的观念相关联)转化为行动,即与恰当的观念相关联的情动。这样一来, 我们便不再受情感的煎熬,而是建立情感,有意识地将欲望引向与自我本性最一致的地方,引向让我们获得成长、使我们沉浸于真正持久的快乐之中的事物或存在
15. 人从本质上来讲是欲望的动物。一切欲望都是在追求快乐,即生命力的提升,相反,悲伤表现的则是我们生命力的减损,因为它源于与我们自身本性不合的不良接触,或源于激情、即导向不良、解释不清、受不明外在影响的欲望。用理想判断来照亮我们的生命力,欲望和情感,消除我们脑中不完美的、片面的、不当的、虚构的观念,而代之以真知。正是这一真知,将我们的被动情动变为仅取决于我们自己的主动情动。
16. 欲望让我们判断一个东西是好东西而不是相反:这让一切传统道德都相对化了。(行动的伦理学而非压抑的伦理学)
17. 斯宾诺莎认为,不存在一个所有人都应趋向的超验、普遍的善,也不存在一个所有人都应避免的超验、普遍的恶。而面对城市伦理规范,他则要求遵守。一方面只有我们被理性点亮,我们才能真正认识到好和坏,并做出判断。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遵从法律出于恐惧而非认同,社会将脆弱不堪。人们不仅要服从外部法律,还要用理性管控自己的情感,以便成为自由、负责的人。
18. 斯宾诺莎发动了一场道德意识层面的哥白尼式革命:真正的道德,不再关乎对外部规则的遵守,而是关乎对普遍自然法则和我们独特本性的理解,以便增强我们的行动力和快乐...这样我们才会对别人更有益。正是通过在理性指导下增强自身力量,而非通过躬身遵守道德和宗教规约,我们才最能以对自己来说正确的方式行事,从而对别人有益。在他看来,道德高尚并不表现为服从顺应。斯宾诺莎写道:“ 遵循德性而行在我们身上的表现不是别的,就是以理性为指导行事、生活、保持自己的存在,这是建立在追寻自身益处的原则之上的。”斯宾诺莎用基于对好坏的理性化、个人化追寻的伦理学,取代了以善恶的超验范畴为基础的传统道德。有德之人不再是遵守道德或宗教法则之人,而是认清什么能提升自己行动力之人。具有传统道德的人热衷于沉浸在减损其生命力的情感( 悲伤、悔恨、恐惧、罪恶、死亡的念头)之中,而具有斯宾诺莎式伦理的人则只追求能够加强其生命力的东西。这样的人会坚定地弃绝悲伤及一切病态的情感,而只想放大真正的快乐。——尼采不断解构由基督教道德及康德所建立的善恶的超验道德范畴。可以理解他发现斯宾诺莎思想时的欣喜若狂。
19. 不是经由康德式的尚不可知的绝对命令——我的意识决定普遍的道德法则,而是经由对自己的细致观察,辨别对自己来说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从而拥有受理性支配、不伤害他人的公义举止。内在的、理性的好坏伦理因而取代了超验的、非理性的善恶道德。自此,激情不再像在基督教神学或传统道德那里一样被当做罪恶,而是一种毒药、一种苦役。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正在于从无力到强大,从悲伤到快乐,从奴役到自由。
20. 自由不是自由意志。自由意志只是幻象。我们认为自己的自由,其实不过是一种无意识
21. 第一步,“根据其本质的唯一必然性而存在且行为仅为期自身所决定的事物,即是自由的。”只有神是自由因。第二步,只要人依照自己本性,即‘独特本质’行事,而不受自身以外原因的影响,人就会更加自由。换言之,我们越能形成恰当观念,就越能意识到我们行为的原因,也就越能按照自身本性行事,因而也越自主。行为越是出于自身存在的独特本质而非外部原因,就越自由。
22. 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依靠理性从自身独特本性出发,而不受外界原因的影响。自由就是完全做自己;但做自己,就是符合自身本性的决定(对必然性的深刻把握)。
23. 自由,一方面,它是对必然性的领悟;另一方面,相较于激情而言,它是解脱。与自由相对立的是束缚,而不是必然性。拍拖奴役会提升我们的行动力和快乐,引导我们走向真福。
24. “真福并非对美德的奖赏,而是美德本身;我们不是因为克制了习性才感受到快乐;相反,我们是因为感受到快乐所以才能够克制习性。”整个斯宾诺莎伦理学始于快乐,以达致完美快乐。这完全不是一种分配伦理,如“如果你表现好,你就会得到奖赏”“忍受并等待幸福”,相反,它建议我们依靠那些让我们快乐、让我们成长、让我们幸福的东西,越发坚定地走在通往智慧的道路上。这条路将会带领我们从一个快乐到另一个快乐,最终通向真福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