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鲁迅的思考:(女)国民性批判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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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章充满了对精神层面的国民性的批判,他虽然没有系统的意识形态理论,但他文学性的语言、简单却深刻的比喻,像一道刺眼的光芒,给每一个浑浑噩噩活着的人带来巨大的心灵冲击。直到今天他的文字仍然掷地有声、使我们时代的读者照见自我、冷汗直流。在那个历经了多种形式的变革却无法实现救亡图存理想的年代,鲁迅清晰地意识到,只要国民性一天没有改变,无论仁人志士在外在(比如政治、经济制度)做多少努力与革新,中国仍旧站不起来;在根本上需要焕然一新的,是国民的思想与精神。这也是为何鲁迅在他的文章中并不热衷于为具体的问题献言献策,也不热衷于批判当权者,而是集中火力批判弱小的国民陈腐的精神。
鲁迅笔下的国民性的特征如下:
1.奴性,寻求明主,不愿意做自己的主人。(“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2.即便是破坏也是意在占些小便宜的奴才式破坏,缺乏对整个体制真正的破坏性。(“这一种奴才式的破坏,结果也只能留下一片瓦砾,与建设无关。”)
3.瞒与骗。(“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
4.服从于等级制度,弱者欺凌更比自己更弱的(“但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人凌虐,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了。因为倘一动弹,虽或有利,然而也有弊”)
鲁迅没有难懂的理论,没有深奥的术语,但是却清晰准确地描摹了这种国民性。在鲁迅看来,这种国民性才是捆绑中国前进的真正枷锁。他的批判方式不是停留在表面的,比如探讨哪种主义更加适合中国,而是深入国民的精神层面,去剖析所有可说的立场背后是怎样不可说的丑陋心态,而没有什么比两性关系更能体现一个人最隐秘的、最能展现其欲望之真及本性的地方。他多次引用国人对女人的迫害(比如倡导“节烈”)来论述国民的劣根性。《我之节烈观》里指出“历史上亡国败家的原因,每每归咎女子”;《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说“每一次兵燹之后,所添上的是许多烈妇烈女的氏名”;《灯下漫笔》直言女性就在社会等级之中的最底层,“其子也很有希望,他日长大,升而为“台”,便又有更卑更弱的妻子,供他驱使了。”鲁迅十分清晰地看见,中国的社会矛盾是一层一层向下传递的,奴性十足的国民永远不会反抗,而是将压迫与苦难传递给更弱的人,在平民女子的血与泪中维持着可耻的稳定。
不过,鲁迅不够激进的地方就在于他的国民性批判对象中,是不包括女性的。仔细思考,我们会发现他的“国民性批判”是有性别的——以男性国民为批判主体。如果说鲁迅对男性主体的国民性批判是建立在他相信通过批判可以唤醒男性国民的主动性,那么在他的笔下,女性则处于一种尴尬的地位,更多作为一种男权社会之下被剥夺了能动性的受害者存在,没有进步的可能——否则,为什么不同样去批判作为弱者的女国民、去揭露她们在这一吃人的社会是怎么既当受害者又当迫害者的?我不认为鲁迅放弃批判(女)国民性的行为表达了他对女性的宽容与仁慈,反之,我认为女性批判的缺失,体现了鲁迅本人尚未能完全摆脱其男权意识形态,没有严肃把女性当回事儿。
鲁迅的缺陷在于鲁迅还不够鲁迅。如果说他的逻辑是指望通过批判等级社会的最底层来唤醒他们的反抗意识,那么鲁迅其实选错了对象。如果家庭是鲁迅所说的整个“等级之国”的最末端的最小单位、也是最重要的压力承载者,那么鲁迅更应当批判的,不是男性,而是最弱小的女性。他选择性地忽视了女性同样作为这一他所厌恶的社会的共谋的事实。如果按照鲁迅的逻辑、把鲁迅的批判再往远处推一层,就可以很自然地提出这样的问题:没错,女性是处于社会与家庭的最底层,但她真的就完全是完全无辜、完全被动的受害者吗、她不也同样在配合这个压迫她们的社会吗?多年熬成婆的媳妇以同样的方式对待媳妇,不也是弱者对另一个更弱者的迫害?做着嫁个有钱人大梦的女性不也是在寻找一个好主子、好让她舒舒服服地做奴隶?有的女性一直被压迫、即便逃不过,但一把刀就可以解决的事却迟迟不愿意做,忍着,忍着,像动物般被虐待,产仔,活着,像祥林嫂般诉说——这不是一种奴隶道德与活命主义吗?真实的情况是,女性身上的奴性,可并不比男性的少。鲁迅虽然没有说,但我想接着说下去,女性,不应当甘于做一个等待着、被拯救的角色,因为底层男性的觉醒与解放并不会带来女性真正的解放,而只会让女性被更强大的力量统治。而女性的解放,终究需要靠自己,不仅靠批评,更加需要自我批评,去破除自身的奴性、对男性统治的精神依附。
另外还有证据证明鲁迅对女性的独立存在畏惧。在《寡妇主义》里,鲁迅嘲讽女独身主义者为“执拗猜疑阴险”,在鲁迅看来,不相信爱情的女人是变态的、是不可理喻的,他强调女人的爱情的觉醒依赖于家庭生活——“在女子,是从有了丈夫,有了情人,有了儿女,而后真的爱情才觉醒的”;而鲁迅的这一观点恰恰证明了他的女权是不彻底的,他尚未脱离男权社会“女性必须要依附于一个男人”的意识形态。在我看来,在尚未实现平权的社会,就拿“爱情”这种沾染了男性意识形态的理念去规定女性应当做什么、信什么,是无比狭隘、且束缚女性的。在歌颂革命者的小说《药》中,鲁迅也把以女革命者秋瑾为原型的英雄人物替换成了男性(夏瑜),这也暗示了鲁迅并不愿意承认与认可女性的潜力。或许,连鲁迅也不敢面对女性主体这一创伤性十足的颠覆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