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光的原罪
真实的并不想打分。太过疼痛。
从未读过纪德,但就这《谴悲怀》开头几十页的笔调你不得不承认他是个真诚的人,至少可以说真诚是他身体内的枷锁。这本身就自带某种宗教性的纯洁。
然而,什么是爱情呢。
是不是区别于其他任何的东西而在内心有份独特的存在,以至于简直就可以称之为神,如同一缕捉摸不定的阳光,不经意就照亮了世界,照亮了一切的东西就叫爱情呢,或言之为其中一种呢。
如果是这样,凭什么说纪德与梅德琳不是爱情。尽管他是个同性恋。
我丝毫不怀疑其中的真实性,尽管早在七八年前匆匆翻过几页便草草评论纪德是鬼话连篇。只是,人的欲望如同世界一样无边无际,倒不是说真的难以满足,而是指某种难以摒弃和排除,好似一颗过季仍旧要开花的树,这本是生命自身所携带的力量,而非别的什么。
只是,我们从来不知道另一方是如何。但表姐如果没有打开属于生命季节里的花朵,又如何会嫁予纪德呢。她的沉默。疏远。甚至纪德在文中提到的兴奋的二人之旅,她却执意要带上女仆,声称他们比她更爱兜风。是不是都可以理解为因爱而起,正如同她发现母亲的不忠同出一辙。一样的神圣性和纯洁性。
表姐心里不痛苦吗,甚至强迫自己像仆人一样生活。生活规律,庄园就是她的所有,这不跟《权利的游戏》里琼恩流放到长城一样吗。
经历过爱情,谁又会是完整的呢。
而最可恨的是,我们的世界需要那么一束光,如同那被蛇引诱吃了苹果的亚当,应该说,那束光便是原罪,便是永恒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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