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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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涉及《埃及十字架之谜》和《X的悲剧》的解答部分。如无特殊说明,文中用“奎因”指代作者,“埃勒里”指代故事中的侦探。
对于喜欢埃勒里·奎因作品的读者来说,1932这个数字注定无法忘却。
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这对表兄弟自1929年《罗马帽子之谜》使用“埃勒里·奎因”的笔名出道以来,1930年出版《法国粉末之谜》,1931年出版《荷兰鞋之谜》,他们以一年一本的稳定速度创作着同名侦探“埃勒里·奎因”的侦探故事。《荷兰鞋之谜》出版后大受好评,在出版经纪人的劝说下,二人从各自的公司辞职,成为了职业作家。
于是乎,1932年他们出版了国名系列的后续两本,《希腊棺材之谜》和《埃及十字架之谜》。这还不是全部,同样是在1932年,他们以“巴纳比·罗斯”的名义发表了《X的悲剧》和《Y的悲剧》。
我们恐怕难以想象当1936年“巴纳比·罗斯就是埃勒里·奎因”这一真相公布时美国的侦探小说迷有多么震惊:兄弟俩的智慧不仅体现在书中,还完美地利用了职业的优势——李辞职前在电影公司负责文案宣传,丹奈更是一家广告公司的撰稿人兼艺术总监——他们各自戴上面具,扮作奎因和罗斯在公共场合进行辩论以制造话题和提升吸引力,对于当时还没有“合作撰写侦探小说”这一概念的读者们,自然不会产生任何有关“两者竟是同一人”的想法。
当然,阻碍读者发现真相的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在于,我们是否能接受这样一个恐怖的事实——如果奎因和罗斯是同一位作者(即便是两人搭档),那就意味着他(们)在一年内连续出版了四部被称之为“侦探小说中无法逾越的高峰”也不为过的作品。
然而历史告诉我们,这样的奇迹是存在的。
《希腊棺材之谜》是公认的国名系列最强作,可能也是奎因所有作品中被讨论的最多的一本;《X的悲剧》作为悲剧系列的开篇,也拥有着不输于任何作品的强悍推理;《Y的悲剧》包含着诸多创新的元素,亦是很多读者的心头好。如果让奎因的书迷选择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作品,答案极大可能就是这三本之一,即便是刚接触侦探小说不久的读者,也很有可能听说过这三本经典作品。
相比之下,《埃及十字架之谜》就显得有些低调了,仿佛只是数本国名系列中普通的一员,如果不是出版于1932这个奇迹一般的年份,它被提及的概率还会更低。那么,是这本书不够好吗,要被完全掩盖在其余三本的光芒之下——事实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这本书挺不错,但和另三本比起来还有差距。
重读过后,我改变了自己的想法。于我而言,这本1932年奎因发表的第四本书,正是那一年的第四个奇迹。
一、内容简单回顾
在叙述我的一些想法之前,还是先来简单回顾一下《埃及十字架之谜》(以下简称《埃及》)的主要内容,如果读者仍对这个故事记忆犹新,可以跳过这一部分。
某年圣诞节,在一个名为阿罗约的小村庄里发生了一起斩首事件,死者被辨认为是村子里的小学校长,没有头的尸体被钉在村口的十字架上,宛如大写的字母T——被埃勒里称为“埃及十字架”。尸体由一个在附近山上隐居的彼得爷爷和一个开车路过的居民发现,事后警方调查了校长的家,到处都是激烈争斗的痕迹,男仆也失踪不见。村子里有一名自称太阳神的宗教老头,警方把嫌疑对准了他那跛脚的门徒,但因为门徒也失踪了,案子一直没有解决。
几个月后,在另一个地方又发生了一起斩首T字事件,死者是一位百万富翁,他家附近有一座小岛,岛上有一个怪异的裸体主义宗教,领导者正是自称太阳神的老头。就在调查陷入僵局时,富翁的合伙人旅游归来,通过合伙人的叙述以及富翁留下的信息,警方知道了这次的案件与上次相同,是跛脚人的复仇,但校长还活着,扮作隐居山上的彼得爷爷,第一具尸体正是校长那个失踪的男仆。
在安排校长与合伙人的会面后,合伙人也被杀死在了船上,同样被斩去头颅。这时,埃勒里意识到,凶手很有可能已经发现校长没死,于是立刻赶回阿罗约的山上,却发现小屋中躺着的是一具无头尸。
根据现场留下的线索,埃勒里很快锁定了真凶,并展开了跨越多地的大追捕,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正是校长本人。原来第一具无头尸其实就是大家一直追查的跛脚人,而第四具尸体则是校长的男仆。
碍于篇幅,这里仅叙述了故事的大致框架,下文涉及相关分析时会提供更加具体的文本内容。
二、国名系列第五作
国名系列共有九本,按照出版时间顺序,《埃及》排在第五,正好是中间的位置。这个时间点的埃勒里·奎因可以说是已经形成了初期以逻辑推理为主的风格,并开始探索各种新的道路,因此我们可以在本书中看到很多前四本国名系列没有的元素。
故事的场景是开放的。国名系列的前三作可以说是典型的封闭环境,罗马剧院、弗兰奇百货大楼、荷兰医院,无论需要调查的人数多少,嫌疑总是落在那些“有机会到过现场或是熟悉现场的人”身上,在这一基础上,无论是调查现场还是调查嫌疑人,都有了明确的范围和方向。对于第四作《希腊棺材之谜》,最初遗嘱的丢失,以及第一起命案的发生,都可以说是在封闭的卡基斯大宅中发生的,第二起命案虽然处于任何人都有一定机会下手的情况,但实际上则是前一起命案的延续,因此从范围上来说也不会增大调查的难度。
而在《埃及》中,案件相关的场景完全开放,例如第一起发生在阿罗约村庄中的命案,即便村中出现了形迹可疑的人,也无法贸然断定那就是凶手,只要条件充足,远在地球另一端的人都有可以在无人看见的情况下来到校长家中行凶。这时候侦探和警方就抓不住调查的重点,也因此第一起案件没能立刻破获——事实上,如果凶手没有犯下后面的凶案,这将会成为埃勒里的失败史。第二起命案也是类似的情况,谁都无法排除家人及邻居以外的人作案的可能性,自然也无法针对特定的嫌疑人展开深层次的调查。那么,如果不着重去写这些在前几本作品中占据极大比例的调查内容,又该如何去展开情节呢?奎因做出的处理是提供了一个特殊的嫌疑人X,也就是故事中的跛脚人,将其作为追踪的重点。虽然我们无法去调查跛脚人的不在场证明,但却可以以此人为线串起所有的事件——世代相残的两大家族、跛脚的复仇者、逃避的三兄弟,再辅以家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奇怪的邻居、疯狂的宗教,故事自然而然地丰富了起来。最最巧妙的是,通过这样充实的内容设计,奎因成功地隐藏了凶手最真实的犯案动机——财产和女人,而这恰恰正是读者最容易想到的能直接关联凶手身份的动机(虽然后者是直至解答才揭露的动机,但前者无疑是在前文有过相关铺垫的,存在从这一点猜测真凶身份的可能性)。
在这些相对复杂的剧情基础之上,我们还可以看到很多创新点。首先,本书中出现了四起命案(随之而来的是破案时间也变长了),且都是以被斩首的形式出现,可以说是奎因所有作品中最为血腥恐怖的一本了,要知道,即便是国名系列中最长的《希腊棺材之谜》,也不过只出现了三具尸体两起凶杀案。其次,故事最后出现了紧张刺激的多地大追捕戏份,考虑到后续《美国枪之谜》精彩的马术表演、《暹罗连体人之谜》中蔓延的熊熊山火,以及第二时期开始面向好莱坞的作品风格转变,我们是否可以认为奎因从这时起就已经开始考虑影视化的可能性了呢?最后,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我们的理查德警官在本书中几乎没有什么戏份,这在国名系列前几本作品中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其警官的身份正是埃勒里得以参与调查的根本原因,除此之外,警官也负责提供信息、参与讨论等辅助功能,甚至在《罗马帽子之谜》中直接成为了代替侦探埃勒里解谜的角色,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么,本书中为什么要让警官只在开头和结尾露面呢?正如日本推理评论家饭城勇三在《埃勒里·奎因完全指南》中解释的,这是为了让埃勒里与警察分离(实际上《法国粉末之谜》中就有分离的设计,不过那是为了方便埃勒里进行全面的搜查,这里不展开述说),得以自由行动,从而更好地体现出那些复杂剧情的趣味性。
三、四具无头尸
此处主要讨论进行了尸体身份调换的无头尸诡计,因此,为了方便起见,也包括无面尸的情形,即头颅没有被斩去,但面部被损毁导致无法辨认身份的尸体。
对于当代的推理小说读者来说,无头尸诡计并不是什么新鲜想法,甚至当我们看到小说中出现了无法辨认身份的无头尸时,第一反应很有可能就是,死者才是凶手,尸体是另一个受害者。也正因如此,很多读者对《埃及》的评价并不高。但或许,我们可以重新审视一下这本书中所使用的无头尸诡计,因为它并不仅是单纯的凶手与死者替换身份这么简单。
先来看看相关背景。用于替换身份的无头尸诡计,即便对于1932年的奎因来说也不能算是全新的构思,至少早在将近二十年前柯南·道尔就已经在其中一篇福尔摩斯故事中使用过了(至于有没有更早的,受限于阅读量,这里无法给出更准确的结论)。然而,就是这样一种并不新颖的诡计,奎因却在1932年的两本作品中分别使用,一本是我们正在讨论的《埃及十字架之谜》,另一本则是悲剧系列的开篇《X的悲剧》。要知道,推理小说是一种非常重视诡计的文学类型,老梗很容易降低读者的阅读体验,那么奎因到底有着什么样的自信在一年内两度使用无头尸诡计呢?
我们不妨先来看看出版在前的《X的悲剧》。书中一共出现了三起命案,其中第二起发生在轮船上的案件正是一具面部被损毁的尸体,根据尸体的衣物以及身上的证件,大家认为死者是电车售票员伍德。而根据最后的真相,伍德正是凶手,这里的尸体是另一个人的。这样一个平凡的无头尸诡计,奎因真的觉得能够瞒过读者吗?不,奎因并没有轻视读者,在安排警官询问相关证人的时候就出现了多次“你肯定死者是伍德吗”的问句,后续情节中也有雷恩扮作萨姆巡管的戏份,即便是从未阅读过相关诡计的读者在这样的提示下也可能产生“凶手通过调换身份假死脱罪”的想法。所以,奎因为这个无头尸诡计加了一层保险,一层难以识破的保险——尸体腿上的一道伤疤。电车司机作证说伍德自几年前开始上班以来腿上就有一道一模一样的伤疤,而之后的检验告诉我们尸体腿上的这道伤疤并不是伪造的。当这两道伤疤在读者心中重合,伍德与尸体便也随之重合了起来。因为对于大多数读者来说,“凶手提前数年为一起将来不知何时才会发生的凶杀案做出准备”是一个盲点,所以很难对伤疤的证据做出反驳,自然也不会揪着调换尸体的可能性不放。利用盲点进行掩护,正是奎因在这本书中对于无头尸诡计的创新。
相比于仅在其中一起案件中出现无面尸的《X的悲剧》,《埃及十字架之谜》更为直接地将其作为了核心的诡计,给出了四具无头尸,其中的第二和第三具尸体都是死者本人,关键在于第一和第四具尸体。两具尸体,奎因能玩出什么花样呢?
发现第一具疑似是校长的尸体时,校长家的男仆也随之失踪,嫌疑人则是一直找不到的跛脚人。我们或许会怀疑尸体是男仆,也可能会怀疑凶手是校长,但随着故事的发展,校长又“活”了过来出现在大家的视野中,于是“跛脚人把男仆误认为校长”的推论便形成了,校长的身份则是“侥幸逃脱的受害者”。因此,当最后在山中木屋发现第四具无头尸时,认为死者是校长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而且书中对于第四起命案的描述并不算长,埃勒里只是匆匆看了现场便开始了对真凶的追捕,在这样一种快节奏的叙述下,读者也来不及多想。诚然,本书也使用了“凶手与死者身份调换”的诡计(第四具尸体),但却并非仅是如此,对于第一具尸体,奎因突破性地安排了“受害者与受害者的身份调换”。这一点可能不太容易注意到,毕竟第一起案件发生时只有一具尸体,怎么可能做到受害者之间的调换呢?这亦是奎因的高明之处,他安排男仆失踪,却并没有明确男仆死亡。如果男仆没有失踪,仅有一具无头尸,我们当然容易去怀疑凶手是不是校长;而如果现场发现了男仆的尸体且也是无头尸(如果不是,情形与男仆没有失踪相同),那么警方必定会仔细考虑两具无头尸的身份问题,读者也一样,那就又会引导出“尸体不是校长,校长是真凶”的想法——我怀疑将第二起命案安排在数个月之后也是为了避免短时间内出现太多具无头尸。因此我们知道,这是一个男仆必须同时失踪才能完成的受害者之间身份调换的诡计——校长杀死了跛脚人,却让大家先以为尸体是校长,后以为尸体是男仆,无法接触到最后一层真相。
四、三个推理
无论如何,讨论奎因第一时期的作品避不开逻辑推理。在本书中,埃勒里作出的推理主要有三个,围绕的关键证物分别是烟斗、西洋跳棋和碘酒。
(1)烟斗
第二起富翁死亡的命案中,草屋里有死者掉落的烟斗和烟灰,加上斩首时流下的大量血迹,于是警方认为草屋即是第一现场。之后归来的合伙人作证,烟斗是自己的,且装在刻有自己名字的盒子里,凶手不可能不知道这一点。死者还有别的烟斗,凶手为什么要使用合伙人的烟斗呢?合伙人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这是很容易知道的事情,所以不是为了嫁祸,那么只可能是为了让警方认为草屋是第一现场而忽略了对书房的调查。于是在合伙人回来后,警方仔细调查了书房,确认是第一现场,并找到了富翁留下的信息。更进一步,可以认为凶手这么做的目的是希望警方在合伙人回来之后再发现这一信息。
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利用(建立在假线索之上的)逻辑推理才能完成的定时装置:通过烟斗这一假线索,先操纵警方重点调查草屋,后操纵警方在合伙人回来后发现信息。相比于《希腊棺材之谜》中凶手留下假线索嫁祸他人,用来完成定时装置可以说是一种非常新颖的设计,即便是之后的作品中我也很少见到类似的用法。而如果放在”定时装置“类别中考察,这更可以说是开创性的成果,至少于我个人而言,提起定时装置能想到的更多是使用物理层面的定时装置来完成诡计,而本书对于调查行为的定时以及定时的方法原理都极其特殊且难得一见,或许也只有创作过《希腊棺材之谜》的奎因能想出关于假线索这样别致的用法。
(2)西洋跳棋
首先补充一下涉及到的西洋跳棋的相关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并非国际象棋):
8x8的棋盘,红黑双方各有12颗棋子,棋子只能往前进,但如果抵达对方面前的第一排,就可以在其上方叠加一个棋子进行“成王”的操作,变成“王棋”之后就可以往后跳。当一方把对方的棋子全部吃掉或全部封住时即宣告获胜。
再来看埃勒里的推理如下:
黑棋占有极大优势,自己和自己下棋研究的话不会摆出如此明显不具有研究价值的阵势,所以当晚必然还有一个和死者下棋的人,且由于死者棋艺高超,是执黑棋的一方。红棋有一颗棋子走到了黑方第一排,但上面却没有叠加棋子进行“成王”,再结合执黑棋的死者手中握有一颗红棋,得出结论,死者是在准备帮走到尽头的红棋进行“成王”时被杀死的。那么下棋的人必然参与了案件(否则下棋人不可能看着凶手行凶而无动于衷)。而此时根据其他案件及相关背景,已有“凶手没有同谋”的结论,所以和死者下棋的人必然就是凶手。
这里想要讨论的是关于共犯的问题。从《罗马帽子之谜》到《埃及十字架之谜》,包括期间以巴纳比·罗斯名义出版的《X的悲剧》和《Y的悲剧》,奎因全都没有落下关于共犯的分析,其中不乏精彩的桥段。而这段关于西洋跳棋的推理,在我看来只需要进行一些简单的改动也可以作为“排除共犯存在”的典型案例。第二起命案还有一条线索,根据地毯上血迹的位置,可以推断出死者是头颅前部受到击打,这符合下棋人是凶手的论述。那么结合这条信息,我们再来考虑,假设有一个共犯存在,依靠下棋人吸引死者的注意力伺机行凶,那么对于共犯来说最合适的位置是哪里?当然是死者的身后。只有“凶手没有共犯”的情况下,凶手才会冒险当面行凶,击打死者头颅前部。虽然在本书中这只能说明凶手在制造第二起命案时没有共犯参与,无法证明在整个故事里都没有共犯的存在,但凭借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只需要换一个故事背景(比如设置成只发生了这一起案件的短篇),就能得到一个高质量的排除共犯的推理。
(3)碘酒
第四起命案的现场有一个带血的、染有碘酒痕迹的绷带卷,从形状和周长来看只可能是手腕的伤口,而尸体身上没有,所以只可能是凶手受伤。但是木屋中明明还有另一瓶带有标签的碘酒,凶手却选择了没有标签的不透明玻璃瓶,这意味着凶手知道这个瓶子里装的是碘酒,所以凶手就是这个木屋的主人,也就是校长。
这是故事最后埃勒里锁定凶手的推理,非常典型的“只有凶手才知道某件事”。它的优点在于,逻辑并不复杂,却不容易被读者注意到,因为读者往往只会注意矛盾比较明显的事物,而对生活中一些比较自然的选择熟视无睹——凶手受伤了自然要用绷带和碘酒,凶手也确实使用了绷带和碘酒,所以没有问题。我曾在大山诚一郎老师的一些短篇中感叹切入点的巧妙,当凶手(或死者)的面前有功能相近的两件物品A和B时,为什么会选择A而没有选择B?从选择了A这一点能得出什么信息?这是一个很有用的思路,现在想来,恐怕也是发展于《埃及》中有标签和无标签的碘酒瓶。
只是,虽然这段推理能够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严谨程度却有待讨论。“只有凶手才知道某件事”是非常难证明的,本书中提供了两个条件:1.木屋平时只有校长住,别人无法靠近,自然也不会知道;2.设置了跛脚人这样一个嫌疑犯,如果校长不是凶手,那么凶手只能是跛脚人,而校长是对跛脚人抱有警惕性的,所以不可能把碘酒的事情告诉对方。在这两条信息的基础上,我们似乎可以同意“只有校长才知道碘酒的事情”,但其实细究的话总还是能找到别的可能性。虽然我觉得做到这样的程度已经足够,但还是不太喜欢在作品中使用“某人知道某事”“某人不知道某事”作为推理的条件,因为我们(或者说是侦探)不可能掌握所有人在所有时刻的所有动向,无法排除“某人把某事告诉他人”的可能性。
不过上文提及的切入点思路还是非常值得学习的。另外,这段推理放在假线索相关的分析中亦是一个很好的案例,具体请参见z55250825的《一个假线索的逻辑问题的考察》。
五、两个有趣之处
(1)
如果奎因前期和后期的作品都读过一些,就会发现这样一个设定不符的情况:在《罗马帽子之谜》序言中提到奎因一家在1928年就隐居于意大利,而后期却将埃勒里的生日定在了1905年,这意味着23岁的埃勒里已经有了美丽的妻子和一个刚出生的孩子,而他的那些辉煌功绩均发生在二十年代的数年之间——直觉告诉我们这是不可能的,奎因的很多作品中也能够找出反驳的依据。
可以解释为是前期的奎因还没有想好具体的设定,毕竟他们在投稿《罗马帽子之谜》时并不能预料到能够出版,恐怕也很难预料到以后会成为职业作家。但我还是很好奇,埃勒里生于1905年的设定是在什么时候产生的呢?
《罗马帽子之谜》里涉及的日期是“9月24日星期一”,这符合1928年的日历,但也符合1923年的日历,我们无法确定具体的年代,《法国粉末之谜》也是类似的情况,《荷兰鞋之谜》更是只提到故事发生于“1920年代的某个一月”。转机出现在《希腊棺材之谜》,故事中的一本日记上明确写着是“192X年“,再根据“10月7日星期四”这一信息,可以确定年份为1920年或1926年,并且这一年埃勒里在读大学二年级——如果答案是1926年的话,是否就符合1905年出生这一设定了呢?但我并没有找到更多能够确定时间的信息,无论是1920年还是1926年,都没有与前三本的设定产生矛盾。
直至我重读了这本《埃及十字架之谜》,情况发生了转变。本书的前言写于1932年8月,因此故事的发生必然不晚于这个时间点;另外故事中提到“一九一八年由塞尔维亚、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正式合并”,因此故事的发生必然不早于1918年。书中还有两个日期,分别是“圣诞节周五”以及“第二年的6月22日是周三”,在1918年至1932年间能够满足这一条件的,只有1931年的圣诞节和1932年的6月22日,因此我们能够断定,《埃及》的故事主要发生于1932年,这就与《罗马帽子之谜》里1928年隐居意大利的设定产生了矛盾。至于为什么会产生矛盾,自然可以认为是奎因在这时就已经产生了“埃勒里生于1905年”的想法,所以抛弃了最初的设定。此时再来回顾同一年出版的《希腊棺材之谜》,我们也有理由相信故事发生在1926年,此时初出茅庐的埃勒里正在读大学二年级。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合理的事情——开头曾提到,奎因兄弟在1931年《荷兰鞋之谜》出版大受好评之后,选择辞职成为职业作家,这不是最好的契机用来重构笔下名侦探的设定吗?
(2)
国名系列的“标题欺诈”也是读者们常常吐槽的地方,不过至少罗马帽子、法国粉末、荷兰鞋、希腊棺材总算还是在故事中有过登场,但埃及十字架在本书中却仅存于埃勒里的口中,即便是凶手也并没有刻意将无头尸往埃及十字架的方向靠拢。
这时候就可以提出问题,为什么本书要叫《埃及十字架之谜》呢?
在故事的最后,埃勒里作出了解释:为了弥补包下飞机追捕犯人的巨额费用,埃勒里决定把这个故事写成《埃及十字架之谜》出版,“让公众为我付这笔费用”。而在2009年内蒙古人民出版社的译本中,译者在故事结尾自己改动的一句话我觉得可以很好解释埃勒里的意图(但这版的翻译有着错翻、漏翻等各种问题,不推荐阅读):
埃勒里噗嗤笑了出来:「看来你们好像都不肯帮这个忙喽!哎!天助不如自助,想来,我只好把这件案子写成推理小说来卖钱还债啦!唔!这部小说就叫做《埃及十字架之谜》吧。老师,这书名还不错吧!这么一来,埃及十字架不就派上用场了吗?」
这里附上英文原文参考:
“My dear Inspector,” drawled Ellery, “I’ll write a book about it, call it as a memento of my sometimes impulsive erudition The Egyptian Cross Mystery, and let the public pay for it!”
也就是说,“埃及十字架”的作用并不是在故事里发挥,而是在故事外的现实世界用于吸引读者。这与”挑战读者“类似,都是站在了一个比故事本身更高的角度看待故事本身;但又与“挑战读者”不尽相同,因为“挑战读者”是我们亲眼见到的作者跳出来与读者互动,而“埃及十字架”却只是埃勒里计划要写的一本书,这本书我们既可以认为是自己刚刚读完的《埃及十字架之谜》,也可以认为是故事里的埃勒里在未来要写的一本书。所以如果站在不同的角度来看,对结尾的解读也会不同,在吐槽奎因兄弟真是营销鬼才的同时也不得不感叹他们这种跳出框架的意识——无论是”挑战读者“还是”用假线索操控侦探的元凶手“恐怕都是来自于此。
六、结语
或许由于时代原因,我们对于这本以无头尸诡计为核心的作品的要求严苛了不少,但如果仔细品读,还是可以体会到书中一些新颖、巧妙的地方。在日本埃勒里·奎因粉丝俱乐部的投票排名中,《埃及十字架之谜》高居第三,仅次于《希腊棺材之谜》和《X的悲剧》,力压第四名的《荷兰鞋之谜》和第五名的《Y的悲剧》,这足以证明本书的实力不容小觑。当然,我自己在意的点对于其他读者来说可能根本就不重要,毕竟阅读感受本就是一件比较私人的事,但本文还是想尝试着提供一种阅读分析的角度,站在这种角度来看,《埃及十字架之谜》无愧于1932年的第四个奇迹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