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末日狂欢:王朔式的极致浪漫
“从下午5点起,我们吃了一顿好饭,看了一场好电影,又在这个冷饮店里坐了几个小时,吃遍了这家店所有品种的冰激凌,花光了我们俩身上的所有钱,再要一瓶汽水也要不起了。可是我感到幸福,像好天气好酒一样让人周身舒坦。”(《过把瘾就死》)
总有人热爱琐屑的浪漫,它们蛰伏在平缓如水的日常生活中。他们会为每年前后不差几天早晚都要来的大雪幸福,为手牵手过马路中踏实的手温幸福,他们为一切可以无限复制的幸福而幸福。
有的人已经对大雪没有一点感觉,即使是一早上“已讶衾枕冷,复见窗户明”,即使全部朋友的社交流已经被大雪的消息腌渍入味。他们不屑于为这些廉价的、不能带来任何毁灭式后果的幸福而幸福,除非——除非他们有可以接吻的人。一个草莓之吻。
那我会跑出去看雪,跑出去想念他。我的眼泪会代替雪化成水,然后变成水银,变成冰 。
那我会车如流水的闹市大街上接吻。汽车烦躁地鸣笛呼啸而过,带过的风鞭子一样清刮我的全身。我置若罔闻。
我会叫这种爱作末日狂欢。是在嬉笑吵闹中花钱如流水,再也支付不起一瓶汽水,而不想下一餐、下一天、下一个人。
“那些天,我们除了吃饭、排泄,就整天躺在床上,困了睡,醒了就聊天,不分昼夜。有人来敲门,我们也不吭声,装作屋里没人。
我们聊过去,在我们俩相逢前各自认识的人,遇到的悲喜忧愤,从不想未来,因为我们没有未来。”(《过把瘾就死》)
忘却文明、现实意识、时间观念和日常生活节奏,忘却社会分工,忘却责任义务,忘却明天。《百年孤独》里有更让人难忘的末日狂欢描写。所有的规则、纪律、职责都被哂笑和抛弃,钢筋水泥构筑的摩天巨塔软烂在如水的欢愉中。
“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的尖叫、高潮时的歌唱响彻家中,或在下午两点的餐桌上,或在凌晨两点的谷仓里。……在意乱神迷间,她看见蚂蚁横扫花园,受远古的饥饿驱使啃食家中一切木制品获得餍足,看见有生命的岩浆洪流再次席卷长廊……他们又紧闭门窗,为的是省下宽衣解带的工夫,就像当初美人儿蕾梅黛丝期待的那样在家中赤身来去,在院中泥地里一丝不挂地嬉闹,一天下午在水池中欢爱时还险些双双溺死。”
太动人了不是吗。
末日狂欢中也有张晓风式的温存。或许我们说爱情里的末日狂欢是二人关系中的癫狂和昏沉;可是放眼望去再甜蜜也不过拎着鱼走出菜场的老夫老妻。他说回去煎奶白色的鱼汤,她笑,他们的谈话轻盈,像三四月里站在窗边赏山色时发出的细微的惊叹。
“那天是星期天,农贸市场的顾客摩肩接踵,其中有不少医院的熟人。杜梅见到熟人就大声打招呼,对人介绍我是她爱人。我就得对人家笑,腾出一只手和那些素昧平生的人握手。
杜梅挽着我在农贸市场从头逛到尾,我看着阳光下熙攘的人群想:这大概就是幸福吧。”(《过把瘾就死》)
杜梅在一长溜吆喝声此起彼伏的菜摊前讨价还价,要小贩给足称,向所有熟人介绍“这是我先生”。我看着阳光下熙攘的人群,或许想着多少个相似的阳光灿烂的下午后,也会巧遇一对又一对新人。
你问我后续的鸡毛蒜皮和天翻地覆一地鸡毛的婚姻生活吗?我不觉得那是爱了,那只是狂欢的余烬,是鞭炮皮,是烟火褪色后留在天幕的烟迹,是是药三分毒,无可避免的上吐下泻的副作用。
“就像童话中两个贪心的人挖地下的财宝,结果挖出一个人的骸骨,虽然迅速埋上了,甚至在上面种了树,栽了花,但两个人心里都清楚地知道底下埋的是什么。看见树,看见花,想的却是地下的那具骸骨。”
“如果我压根对她没感情像一个囚犯对他的看守那倒也干脆。事实却不是这样,毋宁说我的感觉更像一个经营不善面临破产的企业老板,一想到真要和她分手,我就难过,就心酸。”(《过把瘾就死》)
爱情是一股癔症,亲密关系是一个死局。局外人才活得清楚、看得分明。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里,对固定关系的抗拒、对危险性和不确定性的痴迷实际上是爱情保鲜、牵绊维系的潜存法则。
吴迪真是痴情,谁见了都要佩服。
“她死后脸上泪水还没干呢!”
痞子动情,窝头翻个儿。
“我吹口哨,吹得不成调。”
从爱情的角度看,以生离死别作结的感情似乎好过天各一方。人还活着,爱情死了。从生活的角度看,天各一方是最好,毕竟爱情这种末日狂欢本身就和生活这两个字自带的苟且味儿相积忤。爱情是一场爆炸,生活是一声叹息。当爱情归于叹息,它就不再真实了。
“怀念都太奢侈,二月十三号 ,到此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