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能的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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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作为“精英民主理论家”的主要代表,米歇尔斯在《寡头统治铁律》一书中指出,由于“组织使当选者获得了对于选民、被委托者对于委托者、代表对于被代表者的统治地位。组织处处意味着寡头统治”。在米歇尔斯的寡头统治铁律中,最为经典的莫过于他关于“无能大众”的论述。
对于领袖而言,无能大众是领袖权力的坚实基础,大众被排除在组织事务之外完全是大众的无能所造成的后果。因此,以“无能大众”这一概念作为切入点,通过探究无能大众产生的原因,分析现有预防组织寡头化的措施,有利于更好把握米歇尔斯提出的寡头统治铁律及其引发的针对民主的思考。
二、无能大众产生原因
对于组织领袖而言,正是由于普通大众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使得领袖取得统治地位具备了实践和道德上的合理性,最终导致组织无可避免的走向寡头统治。事实上,无能大众的产生是组织结构、领袖与大众的智识鸿沟和领袖与大众的心理原因三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结构因素
(1)代表制民主的必然性
无论是在机制上还是技术上,大众直接民主都是无法实现的。大众直接民主要求民众直接行使公共职能,这将使得公职人员丧失基本的行动能力,同时,由于大众具有偏听偏信、易于操纵的特性,无法通过直接参与的办法解决组织内的纷争,这使得代表制成为必然。
最初,领袖作为大众的公仆,完全受到大众意志左右,以大众的名义行事,并执行大众的意愿。随着组织进一步发展,代表们管理事务的数量在增加,并且处理事务所需要的专业化的技能要求也进一步提高,导致组织功能不断走向分化,具有更高经济和社会地位并受过良好教育的人获得了更多的进入领导阶层的机会,相对稳定、受过特殊训练的、享受薪给制的职业政治家阶层就此产生,做决定的权力逐渐集中到领导者的手中,领袖从集体意志执行者转变为独立的行动主体。
(2)领袖权力的扩大化
首先,领导者的权力与组织的规模成正比。正式建制越扩展,成员规模越大,大众不得不将管理职能或者监督职能委托给值得信赖的专业领薪官员,导致组织内普通成员对组织的直接控制能力减弱,专门委员会的权力不断增强,从而产生了一个责任明确的等级化官僚体制。其次,组织天然具有一定程度的专制独裁的需求,正如考茨基所言,并非社会生活中的所有问题都适合于民主管理,组织必须具备一定的专制化才能推动政令的迅速传递和执行。最后,组织的稳定性要求领袖具有连续性,只有足够长的任职时间才能赋予领袖足够的胜任力和责任感。
(3)领袖地位的优越性
领袖集团总是保持高度的团结,在实践上相对于大众处于优势地位,使得大众理论上的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受到一系列保守倾向的阻挠。首先,在民主体制中,领袖们能通过相互承诺等方式控制候选人的提名和各种代表大会的选举过程,使得民众的选择自由被大打折扣,普通民众事实上被剥夺了有关自身事务的决定权,民主制度最终被简化为大众定期选择他们的主人,而在选举间隔期,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他们所选择的主人。其次,在组织形成初期,低薪制度使得只有少数富人才既有时间又有钱担任组织的领袖职位,同时组织对这部分领袖群体具有财政上的依赖,从而形成了高度的人身依附关系和等级差别,间接地推动了寡头集团的形成。再次,领袖能够通过掌握出版物制造“轰动效应”,直接影响大众,塑造公共舆论,从而确保自己的统治地位。最后,领袖们的影响力以及职位所带来的可靠的经济收入,将对大众产生愈加强大的吸引力,吸引优秀分子不断进入劳工运动的特权官僚阶层,使得能够领导普通大众反对领袖的杰出力量越来愈少,导致大众很少自发采取行动。
2.智识因素
领袖和大众智识上的鸿沟带来的素质差异使得领袖能够统治大众。少数领导人之所以能够在收入以及经济地位、传统和血缘关系等方面凌驾于绝大多数民众之上,首先与领袖们所受的正规教育有关。在取得职业领袖形成以后,他们进一步得到了获得更好的知识训练的机会。随着社会分工不断细化,代表们所必须应对的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所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水平也不断提高。除了技能优势以外,领袖在长期的知识训练中还掌握了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在议会中所受到的社会教育,以及在议会委员会工作中所接受的特殊训练等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了领袖的团体的进入门槛,保证了领袖们的领导地位。
相反的是,对于普通大众而言,他们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决定了他们没有必要掌握那些有关社会机制,尤其是政治机器运作过程的深奥知识。领袖与大众智识上的鸿沟造成了领袖的不可或缺性,从而形成了领袖权力的来源,即既然普通大众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则必须要有专家料理他们的事务、领袖引导他们的行为。
3.心理因素
(1)领袖的心理
权力由于大众的无能,进一步助长了领袖对权力的本能贪欲,而民主式寡头体制的形成又反过来加剧了大众的无能。
第一,获得权力的领袖很难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力。首先,领袖对代表职位具有习惯性觊觎,掌握权力使得领袖产生了领袖对于大众的优越感,激发了领袖心中渴望主宰他人的本性。其次,长期担任职业政治家的角色使得领袖丧失了从事任何其它工作的兴趣和能力,领袖职位成为他们唯一可能的经济来源。最后,原本的理想主义领袖在实践中产生幻灭感时在纯粹的自我利益筹算下,更有可能变成机会主义者。
第二,人民的权利法典化。作为一种源自集体意志的个人统治理论,波拿马主义使得人民主权成为自身的抑制力量,大众的权利被法典化,大众仅仅在抽象意义上成为权力的参与者,而实际上领袖将自己作为集体意志的化身,要求大众的绝对服从成为顺理成章,并往往以“公益”名义将大众或反对领袖的下层官员置于非法的不利境地。
(2)大众的心理
大众的心理特点导致大众无能从而带来寡头统治的根本因素。第一,大众对政治活动表现出习惯性的漠不关心。在大多数情况下,大众忽视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密切联系,不同于具有持久、强制性激励作用的金钱,选举机制是一种建立在权利基础上的义务,这种“政治冷漠”使得他们很难对公共事务产生兴趣。
第二,大众需要他人引导。大众内部存在利益分歧与情感差异,在组织上具有脆弱性,必须需要领袖的引导,同时大众在构成上还具有游移不定的特点,普通大众往往希望有一些人能够管理他们的事务,对他们进行指导,否则会失去组织、行动的能力。
第三,大众的感激之情。人类天然具有知恩图报的情感,在组织的创立与发展过程中,领袖往往承担着大众的保护者和导师的角色,以殉道者自居的他们获得了人们发自内心的感激。同时,由于领袖在正统文化中的突出地位,使得大众产生了认为领袖更加“高级”的迷信观念,也使得领袖赢得了人们普遍的感激与盲目的崇拜。
第四,大众具有迟钝性与惰性。首先,大众的情绪难以激发,大众观念的更新非常缓慢,大众容易固守于陈旧的状况,对新的境况的反应往往相当迟钝。其次,大众具有群体性的惰性,当组织领袖职位的归属成为既定事实,大众将缺乏更新领袖群体的动力。
此外,波拿马主义为代表制下的大众带来了当家作主的幻象,人民所选择的统治者以人民的奴仆自居,这种领袖与大众在名义上的关系满足了公民身上的虚荣心,大众认为自己“成就”了领袖,同时,在选举制下,由于大众中的任何一部分甚至个人别都有可能获得权力,他们就更容易接受被统治的命运。
三、解决无能大众的方案
通过从结构、智识和心理方面解构“无能大众”产生的原因,米歇尔斯认为组织中权力逐步集中于少数人手里并形成一个封闭的、几乎不受任何约束的小型寡头集团是存在于所有组织内部的铁律。在此基础之上,米歇尔斯首先以社会民主党为例分析了目前限制领导人权力、防止寡头化倾向的措施。
第一,复决投票制度试图通过公民复决和创制程序将立法活动中的决定性力量从代议机关转到全体公民手中,但是复决投票程序的发展实践证明,由于阐述议题的方式混淆不清和大众参与的不足,复决投票并不能对领袖们的行为产生实质意义的影响。第二,要求党内所有成员,尤其是资产阶级出身的领袖,在生活方式上保持一致性,从而使得阶级对立完全消失事实上无法实现。以放弃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作为道德前提最多只能制造一种党派狂热,并不能使领袖与无产阶级大众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形成一致性。第三,将无产阶级革命重心从政党转移到不依附于任何政党的工会并不能解决组织寡头化倾向,因为工会团体的组织基础与一般政党的基础并不存在区别,在代表制原则下,普通成员的利益仍然由经过特别选举产生的个人来代表,并且工团主义对大众绝对服从组织精英命令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剧组织的寡头化。第四,无政府主义力图以拒绝组建任何形式的政党来避免领袖个人主义带来的危险,但是,无政府主义领袖身上仍然表现出鲜明的领袖特质,他们所采取的领导方法与一般政党并无差异,并且忽视了领袖在技术上和管理上的优越地位必将导致领袖在各个方面的优越地位。
事实上,在米歇尔斯看来,民主政党中出现寡头统治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大众的无能所造成的领袖在技术上的不可或缺性。起初,领导人是自发产生的,他们的作用是附属性的,也不领取薪给,但是,随着组织内部的功能分化,领导成为了职业领袖,他们得到了知识和技能上的特殊训练,变得稳定且不可动摇。由于大众的无能根源于大众之所以为人的本性,并且在社会生活的功能分化和再细化中得到强化,寡头统治是任何组织都无法避免的铁律。因此,从人的本性的意义上讲,复决投票、要求领袖放弃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工团主义、无政府主义等限制领袖影响力的各种尝试并没有改变无能大众这一事实,必然会走向失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应当放弃一切旨在限制寡头集团对个人所行使权力的范围的努力。民主原则即使并不能完全根除,至少也可以部分抑制寡头统治。
从寡头统治的根源来看,改变大众的无能将是遏制寡头化的最好方式。米歇尔斯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即通过社会教育提高大众的智识水平。这首先能够改变大众在智识和文化上面对领袖的劣势地位,提高大众对于领袖的控制能力。其次能够促使某些具有自由精神的精英的诞生,而这些精英改变现有的权威基础的努力将在可能的范围内遏制组织中的寡头化倾向。
参考文献:
[1]罗伯特·米歇尔斯, 任军锋. 寡头统治铁律[M].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