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与支配,韦伯如何破解官僚制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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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最后一页写道:对“权力与支配”的社会学研究曾被认为是韦伯整个诠释社会学体系中“功力最纯熟与最精致的部分”。韦伯深入讨论了卡理斯玛支配、传统型支配与法制性支配在人类历史上所曾出现过的各种变化,并在最后对教权制的讨论中跨进了宗教与政治的交汇领域,探讨卡理斯玛支配与法制性支配的相互关系并寻找一种解决官僚制固化的方向。
在上一本书中,我们已经简单介绍了这三种支配类型何以区分以及其区分的正当性依据,那么,这篇文章将重点讨论三种支配之间的内在政治及其对社会政治和现代资本主义的影响。韦伯的社会学起点于理解人的行动意义,并延伸至对社会政治体系的意义分析。清楚的是,韦伯所认为的社会危机缘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失衡的现状并呼唤价值理性的回归并使人走上真正的理性。
那么,支配社会学可以说是这一理解社会学路径的继续,但其考察的角度转向了支配的角度,也就是一种权力的角度。我们在读涂尔干时发现他对社会危机的研究是基于一种结构视角,即社会团结或运作模式从机械走向有机从而打破了旧的社会规范系统,那么他的解决之路就是重建规范并通过职业团体这一中介来调和微观与宏观,从而使社会再次走向一种稳定统一的结构。而韦伯的路线则是从权力的角度,即社会支配的角度来分析,社会危机来自于一种社会服从系统变革,这种变革就是一种理性化的过程,而这一理性化本身又使人陷入了一种固化。
这种支配是如何定义的呢。在韦伯看来,支配意味着“支配者”所明示的意志乃是用来影响他人的行动,而且实际上对被支配者的行动的确产生了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影响,此一情况即可称为“服从”。这样的服从从宏观来讲就是一种权力如何被确立的过程。韦伯将此分为卡理斯玛型支配、传统型支配和法制型支配,分别依赖的正当性为“卡理斯玛”、传统习惯和法制规则。这三种支配类型是一种人类支配理性化的过程,但并非互为取代的关系,他们之间有着复杂的内部张力,或交融在一起,或互相对抗。
在书中,韦伯分析了这三种支配类型的纯粹类型。传统型支配的纯粹类型为家父长制,之后发展为“家产制”与“封建制”。家父制则是一种父权制度,男性依靠生产力而来的权力对社会进行支配,这是最初的传统型结构。之后,这一支配类型的权力不断放大和延伸直至整个国家共同体。首先是“家产制”,其依赖的是放大的支配将权力转为一种俸禄制社会,如中国自秦朝以来的主流社会形态,官员依赖于官僚而服务于这一支配家族。另外一种类型则为“封建制”,也即采邑制度,整个社会的运作依然由这一家族掌握,官员出自家族而将土地分封于他,类似于中国的“分封制”。这两者的区别是,俸禄是为职位而设还是为人所设,代表了不同的官僚化取向。两种演化而来的支配类型也将产生不同的社会影响,但都会使得经济发展困束于一种“家产”而非“经营”,从而抑制资本主义的发展和理性化进步。
而官僚制则是法制型支配的纯粹类型,这也是理性化高度发展的形态。社会政治体系运作依赖于法律规则而非个人权威,社会井然有序且职业专业化,发展出一种于资本主义精神相匹配的“可计算性”和理性精神,从而即事化。官员更多变为一种职业,官僚制有着强大的社会功能,一旦产生就会摧毁社会中所非理性的部分并有长久的稳定性。
我们略写以上内容,来重点讨论韦伯对卡理斯玛支配和官僚制支配的互动关系。
无疑,韦伯认为官僚制度是最为理性的,卡理斯玛则是反理性的,最具巫术性的。卡理斯玛支配是人类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支配类型,其正当性来源于一种超自然的崇拜,卡理斯玛本身具有一种“先知”的光环,如战争中的英雄将军等会使人民资源服从于他。而这种支配类型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其被人民信服也基于他能满足人民的需求,如中国的“君权神授”,一旦君主无法被社会认可并产生灾难,就会影响人们对他的服从。因此,卡理斯玛支配注定要走向日常化和稳定化,或是走向传统化,或是走向官僚化。
在中国和东方,这种卡理斯玛走向了传统化。中国的皇权使得卡理斯玛具有了一种稳定化的渠道,即血缘世袭。卡理斯玛的特质能够被传承,进而能够不断维系其对社会的统治。然而,这样的日常化随之也带来了卡理斯玛本身权威的制度化和约束化,如继承人的嫡长子制以及对传统约束的遵守。
而在西方,这种卡理斯玛具有了走向传统的另一种可能,即官僚化,或是一种选举民主化。在西方,这一种转化除了世袭外,还有一种被鼓掌认可的模式。接班人被指认后并被其被支配者认同才可,如希腊民主制的演说等。这样的一种模式就为转换为民主制提供了基础。为何它具有这样的特点,就在于中西方传统结构的强弱与神俗张力的差异。
教会卡理斯玛是卡理斯玛的一种,也是卡理斯玛与现实社会结合联系极为紧密的一种。宗教卡理斯玛与现实卡理斯玛存在着斗争和对抗的普遍关系,其结果无非以下情况:一种是政教合一制,世俗权力战胜宗教权力,宗教被君主所支配,如中国的儒教被君主支配。一种为教权制,即教会权力胜于世俗,人们相信“服从神胜于服从人”,君主的权力需为宗教所认可或君主本身就是教会人士,这普遍存在于西方的天主教。
这样的结果从何而来,韦伯认为是宗教团体的卡理斯玛在走向日常化时的差异所致。西方的宗教往往会发展为一种官僚卡理斯玛,将卡理斯玛的能力赋予职位而非个人,如同机器使得劳动者与劳动工具分离一样,宗教卡理斯玛与人分离。官僚化的宗教就会具有强烈的力量来对抗世俗权力,形成教会等组织。而无法形成这一官僚制的宗教则会被世俗权力所收编。
教权与世俗的关系并非一如既往的对抗或收纳,而是一种互相妥协的关系,互取所需。世俗需要宗教为自己赋予正当性实现支配的合法,教会也需要世俗的维系保持其自身生命力。在妥协中保持张力。那么,教权制何以产生,为何在西方?韦伯将其归因为偶然性,像以往很多时候一样。在此之前,韦伯就将宗教理性化的演变很多时候归因于一种偶然性的因素,也就是他所说的一种主观性。
当然,这种主观性也有韦伯的解释之处。韦伯认为西方的教权制能够形成的原因就在于教会与世俗的一种非统一性,使得选举与民主能在张力中产生。而东方的教会与世俗则统一于世俗之下。这样的一种教权制变使得它能够维系生存,并对社会经济产生影响,尤其是在他结合下层人士对世俗权力抵抗时所应用的一种禁欲主义,这也就是教会保持独立的一种方式。由此禁欲主义便产生于深厚的影响,如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中所说。
那么,韦伯论述卡理斯玛支配和法制性支配的关系为何?就是为了破解当时的困境。韦伯认为官僚制带来了社会的理性化,但也带来了一种牢笼,即不是一种真正的理性化,尤其是其余选举制结合时。韦伯认为选举制的民主更多是一种利益关系下的斗争,使得理性趋向工具理性而抛弃价值理性,由此导致社会的危机和功利性。这种官僚制使得人被束缚其中,走上一种循规蹈矩而丧失了对人本身和理性的探索。
由此,韦伯反对这种无领袖的民主制,反对这种滞化的社会政治结构,这也是当时德国社会的现实。韦伯便希望一种卡理斯玛型领袖的出现,这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家,富有信仰和理性,能够破解这一困境。他向往的是罗斯福等这样的领袖,社会在领袖领导下的官僚制中高效流动,促进社会效率和活力。
那么,这样的一种破解方式会带来什么?如我打趣说道,韦伯可能会喜欢xi te le。事实是,德国社会确实出现韦伯所向往的这种卡理斯玛型领袖的政治体系,但它带来的是一种理性化,并不,而是一种极权主义。那么,面对这样一种韦伯未料到的极权政治,他会怎么做?我想,韦伯真正向往的是人的理性和社会的理性,是一种价值和信仰,或许他会反对他自己所提出的这种理想类型。
由此看来,韦伯并没有给我们指出一条走向理性的真正道路,他留给我们的是一种对理性的追求和思考。又或者说,这种理性的牢笼是否可以打破我们也需思考,更值得思考的是,韦伯的理性思想来源于对宗教的追溯,那么宗教是一种必然吗,韦伯对宗教的理解是正确的吗,如果是正确的,我们就可以认为他对理性牢笼的思考是正确的。如果他的理解是错误的呢,这种理性的牢笼还会存在吗?
人文学科的特点就是理解与解释,任何一种学说重要的是将他的解释转变为一种可供信仰的规律,并带来知识的增量,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其也就只是一种解释而已。
之前说韦伯有点受虐症,甚至是一种金牛男的典型代表,现在我才感觉他不是受虐,而是在找出路。路在哪里,还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