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激进主义的同情
讲到母爱是否天然,最近拿这本书在一个自由派的微信群里为激进女权(支持性奴杀婴)做了辩护。
然并卵,激进女权还是被骂成狗。
不过我自己还是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不可否认“母爱的天然性”体现在体内荷尔蒙的变化 -- 身心又是联动的,荷尔蒙自然会影响到情绪。
不过这就呈现了问题的吊诡。既然是理性主义者,那为什么要拿荷尔蒙-情绪说事呢?
既然母爱是天然的,那么违背天性做的事(杀婴),不应该看做是病态吗,为什么要从道德角度去审判呢?
我自己的体验。今天我整理bb尿布台的时候,看到孕期用的“十月结晶”,突然好像从记忆深处打捞起了孕期,那个时候不觉得,但回头看真的是十月结晶。想到这里我顿时就很想抱抱宝贝,就像在肚子里时一样的拥抱。
不过这是因为现在我知道抱她是怎么回事了,再回去建构的呀。是出生后天天一起的体验,增加了同呼吸共命运这十个月的亲密感。在出生前的亲密感,其实和出生后是很不一样的。那些激情杀婴的案例往往发生在刚刚出生的时刻,也就是从“非人”到“人”,还没有来得及进行两个独立生命之间互动的过渡时刻。设想我是被关在地窖里被强奸生孩子,我还会想要抱抱那个从身体里出来的生命吗?我真的说不准。有的母亲可能视为同盟(如电影“房间”),有的母亲可能视为毒瘤吧。
因此我认为应该看做堕胎的一种。即便是早孕期的堕胎,都能够给母亲带来罪恶感和创伤。是罪人,但也是受害人。孕晚期的堕胎在很多国家是不合法的,从法学和伦理角度,自杀是一种罪吗?这仍然在争论不休。应该有相关社会心理学研究,关于精神正常的母亲是如何可能做这种自杀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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