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女子:從離家出走到最接近神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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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最好讀書。於是我讀了小說《The Private Lives of Pippa Lee》。
2009年,13年前,看了導演Rebecca Miller同名小說改篇的電影,還記得把電影看完後我滿激動的,大概是覺得20出頭的自己和50歲Pippa Lee身處狀態很有共鳴。
赫曼赫塞在《生命之歌》說:「青春止於為自己而活,年老始終為他人而活。」人生到了另一段時期,會更想要為其他人而活,較少想到自己和個人的願望。剛好相反,這種女性角色,在2000-10s俯拾皆是,《The Hours》、《Wild》,再輕盈一點的《Eat, Play, Love》,隨便舉幾部,其實都是一樣課題:有極為正常的人生(隨年代定義有所不同),就是活不稱心,開始要為自己而活。
故事由Pippa童年開始,她生於牧師的家庭,滿屋男人,她只與母親有特殊感情,漸漸發現母親時高忽低的情緒來自濫藥(Pippa應該是個月亮雙魚刑克相啊)。她高中沒畢業逃出來,輾轉遇上年長的有婦之夫,嫁了人,相夫教子,一晃到了丈夫暮年,一同搬到養老村等死,到丈夫外遇去世,才發現真正意義的活着。
20歲的Pippa是藝術家的女友、妻子,她是繆思,她什麼也不是,她也不想是什麼。
Still wakeful on the night of the whips and chains, I mulled over my life so far. I was a botch. I could see no future. I had no plans. I saw no example I wished to follow…… I just wanted to prowl around. I walked the streets endlessly. Watching people. I had a ravening mind. I wanted I wanted I wanted. I wanted into people’s lives. (P.117)
以30+眼光看起來,這種空無多好,一切都是可能性。
不知道是不是「主角光環」,Pippa被有品味的人喜愛,說她不專門去討好人的性格很特別。小說一邊讀,想起Blade Lively飾演年輕Pippa的畫面,Blade Lively是完全不需要去討好人也很令人覺得討好啊。只是老男人對年輕女子的奉承而已。在老男人身邊的女人,只需要漂亮就好,並不需要有「性情」存在,不動聲色,成為根本空洞的「迷團」,那個真我,連自己都找不到。
對Pippa來說,她要的一種生活,在海邊有大宅,守候一個男人,原來不屬於她,因為美貌和年輕,她得到救贖,走出無世界連繫的晃蕩。她目睹狂野前妻自殺,事前還捧上滿桌野獸全屍午宴,來舉杯慶祝一代新人勝舊人(狂!)。Pippa踩過路邊凍死骨,只好謹守崗位,那麼二十年飾演母親和妻子,她到底怎樣可以一點也不叛逆?我好奇,廿年來從來沒有想過自己嗎?還是那二十年就是她想要成為的角色,那個她母親要靠濫藥把渴望抑壓過去才能擔當的角色,是她最好歸宿?恰如其份,如扮演母親的洋娃娃,做別人所安插的角色,這些人都是天生的演員,劇本帶她入戲,容器不需要有自我。
直至她與人生暮年的丈夫搬到養老村去,遇上全個胸口都是耶穌紋身的怪人Chris,她才再活過來。
雖然粗糙與無禮,但說真話總比假仁假義討好。你的善良,必須有點鋒芒,不然就等如零。(《自立Self-reliance》,愛默生)
中年的Pippa與Chris的相遇很奇怪:30多歲離異、無正職、脾氣古怪的男人,避世避到父母在養老村的家去,結果愛上父母的鄰居。
有勇氣去被世界遺棄,首先要有很強的自我。當Pippa迷失無助時,Chris(奇諾李維斯飾演!)脫去上衣,露出胸口的耶穌紋身,帶領她祈禱。愛默生在《自立》中說,聆聽自己的聲音,走自己的路,是靈魂體現神靈的神聖純潔。《自立》中的指導,在獨處時聽從內心靈光,勇於違背世界去走自己的路,是愛默生的超驗主義的,人所接近神,體認神的方式。
表面上看來Pippa只是從一個男人走到另一個男人的身邊,實際上,她只是想走着看,生命接下來要帶來什麼。
這些女人在電影裡在小說裡,還是真人,按自己意願生活的,都是我的hero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