嘘!预测死亡的兔子正在低语,领你追寻迷雾之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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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弗吉尼亚兔人(Bunny Man)传说,不了解的人或许会认为那个是关于兔子的可爱故事。然而它却是美国东海岸知名的都市传说。据说,兔子男全身布满灰白色的软毛,身高约1.8米,身体是人的形状,但其头部却是兔子的样子,脸上长着一双血红色的眼睛,双耳像兔子一样长且下垂。兔子男的动作极为迅速,远远超过正常人类的速度,可以悄悄地走到被害人的背后,割开夫妇的喉咙,并将其尸体吊在桥上,留下一张署名为兔子男的纸条,用来证明这具尸体是自己的作品。
无独有偶,在悬疑作家宇尘的笔下,同样有一只神出鬼没的“兔子”——身披斗篷,面带兔子面具。每当他一出现,必然有可怕的案件降临,令人感到毛骨悚然,而这便是由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品的都市悬疑小说《预测死亡的兔子》一书,所讲述的故事。
猎奇与趣味性并存的案件
由于本书曾以《第三种真相》的名字连载于百度小说,因而故事开篇作者便选取了相对猎奇的案件——黑暗无光的作案环境、一刀毙命的手法、刻意调整的死者姿势、无处不在的镜子、装过鲜血并被饮用的杯子,以及众人想起的有关德古拉的传说,皆瞬间将读者带进了一个奇幻诡谲的世界,让人不寒而栗。而紧接其后的新案件也毫不逊色,单是“被掩藏在出租屋床板下的干尸”这一设定,就足以让人细思极恐。
倘若说猎奇的案件设定是引诱读者阅读本书的“诱饵”,那么暗含其中的推理趣味性,则是让读者继续读下去的真正原因;并且,本书所涉及的两起连环杀人案所蕴藏的趣味性也不尽相同。
在“德古拉案”中,作者将推理的趣味体现在了谜题的设置上。从最初出现在砗磲手串上的字母,到鱼肚子里残缺的塑料花,再到案发现场找到的“斯巴达棒”密码条,皆运用到了解谜元素,使得整个破案过程宛若智力游戏般趣味十足。而这一元素在后一个案件中同样得到了延续,无论是“干尸案”嫌疑人用赫尔墨斯的双蛇杖书写的笔记,还是兔子通过隐写术制作的密文,都为读者带来了一种新奇感。
而在“干尸案”中,作者将推理的趣味体现在了案件的侦破上。作者借由剧情和人物的不断反转,不仅使整个案件的侦破一波三折,也使得读者的认知不断刷新,最终形成了宛若多重解答的阅读体验。特别是身份诡计的运用,大大增强了真相揭露时的意外感,同时也使得故事的结局留有余韵,变得耐人寻味起来。
另外,为了平衡案件所带来的压抑气氛和阴森感,作者还特意为本书安排了一些一边帮助主角推动剧情,一边活跃气氛的配角,这其中最具代表的便是高智商少女欧阳娜娜,以及法医田鹏。无论是欧阳娜娜有意无意为吴凡建立的“后宫”,还是田鹏与吴凡之间无休止的斗嘴,抑或是吴凡与白若琳、何雪晴之间的情感互动,都使得小说的氛围得到了很好的调和,其中更是不乏让人乐开怀的搞笑桥段。
关于作品中需要商榷的部分
在书中插入欢快搞笑的环节无可厚非,毕竟没有人愿意看本小说让自己各种压抑。但有时候作者“太用力”,反倒使某些剧情变得“不切实际”。
譬如在何雪晴在警局向罗巧珍问话时,法医田鹏的出现,以及与吴凡上演一番斗嘴大戏是否合适,有待商榷。现实生活中,法医一般不能兼职刑警工作,除非此人既是法医又同时具有刑警资格,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因而身为法医的田鹏,本不应该出现在询问室中,最多只能在隔壁房间旁观;更不用说,那番在外人面前斗嘴的行为,实在有损国家公职人员形象。
而像这样的问题,小说中不止这一点。
首先需要说的便是主角吴凡的人设问题。我可以理解作者为了制造神秘感,以“车祸失忆”为由对其此前的人生进行了隐藏处理,但是身为报社记者的他,在与何雪晴的谈话中大段大段使用犯罪侧写的内容,多少有些显得突兀。
事实上,有关运用犯罪侧写进行破案的推理作品并不少见。惯常的剧情是,警局来了一位犯罪侧写师,而警局那些老刑警却各种不待见他,直到这位侧写师通过侧写侦破一起大家全都束手无策的案件,从而证明了自己的实力;而“加强版”的剧情还会出现老刑警死不承认侧写能破案,称对方不过是运气好,直到再次被打脸。
而本书运用的故事套路其实与之类似,只不过吴凡却完全没有“犯罪侧写师”这一强人设,甚至连“他车祸前喜欢看犯罪心理学的书籍”这样的弱人设都没有,因而当他突然在何雪晴面前侃侃而谈,并对犯人的描述几乎无差时,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违和感。
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解谜方面,仿佛他只需要“灵光一闪”或者“脑袋一拍”,就知道真相是什么了;特别是吴凡把血倒掉却把杯子留下的行为,虽说这为后面解谜奠定了基础,但是这种做法,真的合乎常理吗?或许这样的做法可以有效避免行文的拖沓,但是反过来来看,却给读者带来一种自己被作者愚弄的感觉。
与吴凡拥有各种“超能力”相对的,则是警方被作者直接“无能化”了。两个案件中的重要信息,几乎没有一件是警方自己调查出来的,全靠吴凡一个人各种“灵光一闪”和“脑袋一拍”,有时候警方会根据吴凡“拍”出来的结果进行查证,以证明他“拍”对了;有时候警方会直接将“拍”出来的结果直接作为“既定事实”,部署后面的工作。
事实上,推理小说中警方因为侦探的存在而被“无能化”,是广受诟病的一个问题,很多时候作者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会采用双线叙事,让警方以自己的方式发挥作用,找到一些侦探并未察觉的关键线索,达到一种势均力的感觉。显然本书的作者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需要指出的是,本书既然主打心理类型的推理,那么作者在犯罪侧写之前,需要做足相关铺垫,而不是单单让吴凡说一句“我会观察很多细节”草草了事。读者希望看到的不仅是吴凡说出犯罪侧写的结果,更希望了解“那些细节展现出了怎样的心理,从而得出怎样的结论”这一过程,而这些推理细节的补充有助于读者增强对书中人物的认可。
相比之下,有关郭超强迫症的证实,说实话,光靠那个故弄玄虚的“心理堡垒”,很难让人信服。
一方面,心理疾病的判断需要更多证据以及专业分析,譬如很多展现强迫症的作品,会增加“去嫌疑人家中参观,发现其物品摆放极其刻板”的桥段;亦或是根据心理学相关量表,确认其患有相关心理疾病;
另一方面,小说后半段的确认剧情,与其说是发现了郭超的破绽,倒不如说更像是“吴凡为了证实对方有强迫症而各种贴标签”,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将如此不严谨的判断方式作为“断案依据”,显然是不太合适的。
同时,与“干尸案”相比,“德古拉案”还存在后期心理解读不完全的问题。譬如“嗜血”在犯罪心理学中有很多解释,譬如有些犯人之所以会嗜血,是为了消除自身对死亡的恐惧,有些则是为了获得一种占有的快感,还有人则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净化自身(如患有血液疾病)。
然而书中作者对这一点完全没有做出任何解释,仿佛随着犯人的死一切都到此结束,设疑而不解答的做法虽然并不影响故事的进程,但是会让读者有一种“没读完整”的感觉。
值得一提的是,我个人认为“德古拉案”中犯人与其说得的是“日光恐惧症”,倒不如说得的是卟啉症。卟啉症患者不仅不能见光,由于血红蛋白合成障碍,还导致了他们严重贫血。由于血红素可以抵抗住各种消化液,最终在抵达小肠时得到重吸收,通过这种方法获得的血红素能缓解卟啉症患者的一系列症状,因而卟啉症患者存在嗜血的行为。
由此可见,《预测死亡的兔子》虽是一本不错的都市悬疑小说,但书中仍然有许多需要打磨和进一步优化的内容。像是小桥老树的《侯大利刑侦笔记》同样也是网络小说,但在实体化之前作者有根据读者的反馈进行优化,使作品最终呈现出更好的状态,不失为一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