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声滚滚
重读《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以下简称《魏晋》)。
作为中国文学中古期的第一段,魏晋南北朝文学最具意义的变革就是使文学进入了自觉的时代,而这与整个魏晋南北朝的动乱环境又是分不开的,战乱纷争、朝代更迭,自然激发文人对人生短促、生命脆弱、祸福无常以及世态变化的敏锐感知,从而化作文学创作的基调。这是基于历史与遗留文学作品得出的结论,而鲁迅在《魏晋》一文中则指出一种历史欺骗性的可能:朝代长度与做史褒贬之间的关系——“年代长了,做史的是本朝人,当然恭维本朝的人物,年代短了,做史的是别朝人,便很自由地贬斥其异朝的人物。”
历史或许可以在某些记载和论断上作假,我们仍可以通过文学窥得一些真实面貌。鲁迅显然信奉孟子提出的“以意逆志”“知人论世”的批评原则,即用自己的理解推求作者本意,而要理解作品,又要了解作者的生活经历、思想情感及时代精神、社会风气。反过来看,通过这种作品、作者与时代的联结,我们至少可以通过作品对时代基调有一个差不离的认识,这是史书工笔难以抹去的。只要大体感受到《离骚》的情绪,了解香草美人的象征意义,即使没有确切的人物场景,也能够确定屈原被谗见疏的遭遇及其对楚国黑暗腐朽政治的愤慨。
鲁迅还提到几桩杀人事件。首先是曹操杀孔融,实际原因是孔融讥讽性的作文惹得曹操不满,而当时为众人所知的原因是孔融“不孝”;另一桩是司马懿因《与山巨源绝交书》中的“非汤武而薄周孔”杀了嵇康,嵇康不认可商汤、周武王,鄙薄周公和孔子,以此来反抗司马氏所谓的儒家名教,揭露昏暗统治的面目。嵇康的罪名比孔融更离谱一些,是因为其友吕安不孝,连及嵇康,便非死不可。两桩杀人事件相同之处是真正的死因在当时不被呈现,因为那是见不得光、有损权力的,因此被冠以“不孝”这样借题发挥的罪名。可以想到的是《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虽然扩大到群体事件,却有相似的本质,上层惧怕被架空,惧怕权力边缘化,于是借由其他貌似合理的事件来施演同时巩固权力,时下人们只会记得那些虚无的罪名并由此臣服于那类暧昧不明的处罚条例,后人懂得了一切,却又有新的驯服方式在等着他们了。
鲁迅对于曹操杀孔融一事说到,曹操当初求才时说不忠不孝无妨,有才便可以,后来又为何以“不孝”之罪杀了孔融?他接着打趣写到,即使曹操在世,我们也没人敢问,若去问,恐怕曹操把你我也杀了。极权的弊端便在此,朝令夕改,由统治者的意志而定,而那些罪刑与处罚条例的最终解释权,也永远归最高统治者所有,所以人们惧怕的不是犯罪,而是不知道犯罪的界限在哪里。诚如雨果所说,“那个含义不明的治罪条例,使得断头台的阴影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头上。”
鲁迅在文章最后提到,不存在完全超于政治的所谓“田园诗人”“山林诗人”,“诗文也是人事,既有诗,就可以知道世事未能忘情。”文学自诞生之初,便承载着记载世事或类似“兴观群怨”的教化作用,越是要其远离政治,越证明了两者之间难以分割的关系,更何况强迫两者分离本身就不能不说是一种政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