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真理之核是爱
《农民马列伊》(短篇)
《农民马列伊》出现在《作家日记》(1876年)中,其实它算不得小说,而更像是小品文。它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晚年(五十五岁)回忆他在西伯利亚做苦役犯时(二十九)对发生在童年时(九岁)的某一事件的回忆。这个回忆中的回忆记录了他反复说过的,他在西伯利亚服刑期间所经历的信念的“再生”。因此,这篇小文具有见证其思想转折的重要意义。
1847年开始,陀思妥耶夫斯基因“纯粹是从道德角度”深受理论社会主义的影响,参与到社会活动家彼得拉舍夫斯基组织的一个小组。该小组的活动很快引起了沙皇政权的注意。1849年4月的一个凌晨,包括他在内的三十多名小组成员被逮捕,并被关押进彼得保罗要塞。八个月后的12月22日,二十一名成员在不知情的状态下被带到谢苗诺夫斯基校场,行刑官向他们宣读了死刑判决书,让他们每个人亲吻了十字架,还在他们头上将佩刀折断,又给他们套上了死囚穿的白衬衣,然后以三人一组绑在柱子上准备行刑。陀思妥耶夫斯基是第二批,他匆忙拥抱了身边的两个组员,同他们道了永别。“然而这时响起了信号,停止行刑,我们被从柱子上解下来。行刑官宣布:皇帝赦免了我们的死刑。然后他宣读了真正的判决。”模拟处决意在摧毁政治犯们的精神防线,实际上,它就是惩罚的一种形式,只是他们当时谁也不知道。“向我们全体宣读执行枪决这一宣判,绝不是闹着玩儿的:几乎所有被判刑的人都相信,它一定会被执行的,因此我们至少经受了等待死神来临的无比恐怖的十分钟。”(引文均出自《作家日记》)

陀思妥耶夫斯基说当初他纯粹是从道德角度了解社会主义的,当时,刚刚产生的社会主义领袖常拿其与基督教比较,意图从时代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角度对基督教进行修改和完善。当时他十分赞赏这些目标特别高远的新思想,认为它们神圣而崇高,是整个人类的必然法则。被执行死刑时,他毫不认为这需要忏悔,不仅不需要忏悔,“它们甚至成了净化我们灵魂的东西,使得我们的死亡成了一种殉难活动,从而让我们获得拯救。”这种信念的坚持持续了很久,甚至成为支撑他在西伯利亚恶劣的流放生活中活下来的信念。改变他的是另外东西,“这东西就是:跟人民的直接接触,在共同的苦难中跟他们结成兄弟般的关系,跟他们地位相当,甚至相当于他们的最底层。”他一再强调,这种改变不是一下子发生的,而是经过很长时间、逐渐发生的。西伯利亚的流放和后来作为列兵继续在西伯利亚服兵役的那十年间,陀氏开始相信俄国农民的尊严和基本的善良,相信他们身上体现出来的道德精神正是俄罗斯东正教的本质,是真正的基督教情感,是俄罗斯的宝库。
《农民马列伊》中的核心故事发生在他九岁时,二十九岁那年他已在西伯利亚服苦役四年,二十年间,那件童年小事别说对谁谈及了,就连他自己都早就忘得干干净净了。但那天他不仅突然想起来了,还记得非常详细、准确。
当时牢房里刚刚又发生了一起斗殴,六个人打一个人,往死里打,他怒火中烧地躲到牢房外溜达了一会儿,再回牢房时遇到一个政治犯,那人咬牙切齿地对他说:“我恨死这些人了!”他走到自己的铺位前脸朝里躺下——他常常以这种方法来避免被人找麻烦。渐渐地,他陷入了遐想。服苦役那几年,他不断回忆过去,靠在回忆中重新经历过去的生活来熬过那些难熬的日子。“并且,主要的是:我不断修改这些印象,不断地修改,我的全部乐趣就在于此。”那天,他突然想起来的是童年时一个微不足道的瞬间:八月的乡村。他在田间、林中玩耍,不远处有一个农民在耕地。突然,他听到一声清晰的“狼来了!”的喊叫,吓得魂不附体,朝那位农民跑去。他一手抓住那位叫马列伊的农民的梨,一手抓住他的袖子,吓得面无人色。马列伊安慰他,给他划十字,还伸出一个指甲乌黑、沾满泥土的粗大手指轻轻地碰了碰他发颤的嘴唇。渐渐地,他意识到“狼来了”的叫声不过是他自己的幻觉。基本平复下来后,他往家里走。每次回头马列伊都在向他亲切地微笑点头,直到他走进了自家的院子,回头,还能看到马列伊在远处注视着他,甚至模模糊糊地还能看到他的笑容。之后他很快就把这事给忘了。
我记得那么清楚,连每个细节都没有漏。也就是说,这次会见不知不觉的铭记在心中,它是自然而然地、不以我的意志为转移的被记住。在需要的时候突然间就想了起来。我忆起了一个贫苦农奴的慈母般的温柔的微笑以及他画十字、摇头的情景:”瞧,小家伙,给吓坏了!“特别是他那粗大的、沾满泥土的手指,他曾用他轻地,带着胆怯的温存摸了摸我颤抖的嘴唇。当然,任何人都可以给小孩子壮壮胆,但是这种单独相遇时所发生的事情似乎就全然不同了,即使我是他亲生的儿子,他也不可能用更加爱怜横溢的眼光看我的。是谁叫他这么做的呢?他是我家的龙奴,而我还是他家的少爷。谁也不会知道他是怎样抚爱我的,谁也没有赏给他什么。是不是他这个人非常喜欢小孩子呢?这种人倒是有的。我们当时是单独相遇,在空旷的田野里,也许只有上帝能从天上看见:一个粗野的、极为不懂礼貌的,当然并没有盼望、也没有想到以后会获得自由的俄国农民,他的心灵却充满了如此深邃的、有高度文明的人性,充满了如此细致的、近乎女性的温柔。
陀思妥耶夫斯指出,什么是俄国人民的高度教养?这就是!
等他下了铺板,突然觉得应该对周围那些不幸的人另眼相看,同时觉得胸中一切仇恨和恶意一下子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小英雄》(中篇)
我从《小英雄》中一眼看出的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且看(话说小主人公当时十一岁,夏天到莫斯科郊外一个亲戚家去小住):
我去时他家宾客迎门,大约有五十来位,也许更多一些……我记不清了,也未曾数过,这里热闹而快活,真像是过一个只有开端、永不会完了的节日。我们的主人仿佛发誓要尽情挥霍掉他那偌大的产业,不久他果真证实了这种揣测,可说是家蚕耗尽、荡然无存。新来的客人络绎不绝。莫斯科近在咫尺,就在眼前,因此客人们来了一批,不过是给另一批让出地方,节日还是照常进行。寻欢作乐的方式换来换去,花样层出不穷。他们有时成群结队骑马去郊外驰骋,有时前往松林或河畔散步;要不就举行野餐,到野外去吃午饭,把晚餐开在家里的大凉台上,凉台上摆着三排奇花异草,使夜晚清新的空气中弥漫着郁郁的花香。我们的女客人本来个个都漂亮,映着辉煌的灯光 ,显得尤其妩媚。白天留下的各种印象使她们兴奋得容光焕发,眼睛闪闪发光,互相打趣逗乐,不断发出银铃般的清脆笑声;还有舞蹈,音乐和歌唱;如果天气不好,大家便编些哑剧、字谜和谚语;要不就举行家庭演出。出现了说漂亮话的、讲故事的、说俏皮话的人们。
是不是颇为神似?
所谓“小英雄”,陀氏给了这个十一岁的小男孩两桩英雄之举:一是飞身跃上一匹烈马,虽然很快就被几十来人合力救下了,但因这匹马实在太烈,最好的骑手也不敢近身,这少年不仅抓住了鬃毛,一脚踏进了马蹬,在烈马奔驰中另一条腿还跨过了马背,在烈马遇阻猛烈转身扬蹄乱踢乱蹬中始终牢牢抓住缰绳直到被救下都没被甩出去……就凭这些,他确实当得起众宾客赋予他的“勇士”和“英雄”之称,也当得起金发漂亮美女热烈的拥抱和亲吻。
但陀氏更加称许的应该是他的第二桩英雄之举。他意外发现了他所钟情——少男对美妇怀有的炽热真诚的懵懂情愫——的M夫人的私情,并且拾到了她的情人写给她的情书。 M夫人发现后急切地原路返回寻找,他跟着——他一直是她的“小随从”,怕直接给她,她会难堪,主动提出要去帮她采野花,采好后,他把那封厚厚的情书藏于野蔷薇和野茉莉花束中。已经陷入绝望,横下心来准备承受全部后果的M夫人发现了,又惊又喜,一切烦恼烟消云散。
少年开心极了,“这个时刻真叫我永远难忘啊!”M夫人在他的嘴唇上飞快热烈地吻了一下。他更加高兴得发了狂,虽然片刻后“灵魂不知怎的还是充满了一种甜蜜的无言惆怅……”
这位M夫人是那位美丽金发女郎的远亲,两人性格迥异,但关系亲密。金发美女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明星人物,又是个促狭鬼,以捉弄小主人公为乐。M夫人清秀端庄,安静忧郁。少年对她一见钟情,陷进了情网,留意她的一举一动,一字不漏地听她说话,目光对视时会脸红……他对她的痴迷成了成人们的玩笑,就连 M夫人有时也会跟着笑,但这个小英雄还之于这个混乱成人社会的是体贴、关怀、全心全意地为对方着想,是真正的爱、最纯粹的爱!
M夫人的先生醋劲很大,不是出于爱,而是因为自尊心。“他是一个醉心西欧文化的人,一个现代化的人物,约略表现出一些新思想,而且为此自鸣得意。”这是陀氏作为根基派在作品中始终批判的对象。这位先生被大家称作“聪明人”,小说中对这位“聪明人”有一通洋洋洒洒批判,在我看来成为这部作品的败笔。因为它一是插入得太生硬,二是大大超出了一个十一岁孩子的议论能力。当然,陀氏在作品中经常是第一人称叙述者和全知叙述者并行存在,需要哪个视角,就采用哪个视角。这在长篇小说中,由于篇幅和故事的体量,会冲淡甚至几乎可以做到不漏痕迹,但在《小英雄》这样的短篇中就会非常突兀。
《一个荒唐人的梦》 (短篇)
《一个荒唐人的梦》被归入幻想小说,第一人称叙述,讲述“我”如何因一个梦获得真理的故事。换一个角度种表述亦未尝不可:讲述一个地球人到了另一个地球后,如何带坏了那里的人类的故事。但很奇怪,我对这个短篇最感兴趣之处是陀氏关于梦,就是关于做梦本身这件事的议论。
小说开篇道:“我是个荒唐的人。他们现在都叫我疯子。”且称他为“荒唐人”。这个开头不禁让人联想到《地下室手记》的开头:“我是个病人……我是个凶狠的人,我是个不讨喜欢的人……”“荒唐人”和“地下室人”都是城市小知识分子,多思,虽然思考体量相差悬殊。但“荒唐人”不仅想明白了,还决定要行动,要走进生活,要去帮助那个曾经向他求助的小女孩;“地下室人”则彻底陷入了思考的漩涡,并且决定彻底与世隔绝。这两人在人际关系中都被视为异类,是被讥笑的对象,但他们都自视甚高、瞧不起所有人。虽然他俩不在一个重量级,但本可拿来做些比较,只是关于”地下室人“我已有长篇分析,无力再过多展开,就点到为止吧。
《一个荒唐人的梦》将时间以梦为分水岭,切分为“那时”和“现在”。做梦时间非常准确,11月3日十一点离开朋友家回到住所之后。
做梦之前,他抱着这世上一切都无所谓的信念,认为过去、将来都是虚无。他两个月前就做了自杀的决定,并且准备好了一把上好的上了膛的手枪。11月3日那天他去一位工程师家闲坐,那里已有另两个朋友在,他们之间没闹什么不愉快,相反还挺愉快的。他十一点离开,走在路上抬头看了看天,便 在云团间深邃无底的黑斑上见到了一颗小星星。受这颗小星星的启发,他决定当夜自杀。这时,一个小姑娘拉了拉他的衣袖,悲切地喊着妈妈。他猜想她妈妈可能发生了什么紧急情况,她跑出来求救。但他想我今晚都要死了,这关我什么事?他让她去找警察,可小姑娘只管哭泣着拉着他不放,于是他粗暴地冲她喊叫、跺脚,撇下她走了。回到家却感到一种奇怪的心痛和烦躁。”既然我还是个人,而不是虚无,目前还没有化为乌有,那就是说我还活着,因此也就会产生苦恼和愤懑,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因为思考,他推迟了开枪时间。然后,竟然睡着了。他已经失眠一整年了。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描写“荒唐人”的梦境之前,先对梦本身发表了一番议论。不知是否因为我对荣格、弗洛伊德、克里希拉穆提等人关于梦的言说印象深刻,读到陀氏下面这段话时如获至宝:
大家都知道,梦是一种非常奇怪的东西:有的梦境清晰得惊人,连细节都像精工雕琢的珠宝一样完美无缺,有的梦境一晃而过,仿佛在空间和时间中飞速穿行,什么印象也没有留下。左右梦境的好像不是理智,而是愿望,不是头脑,而是心灵,其实我的理智在梦里有时也会大耍花招,而且巧妙极了!这时理智在梦里钩起的都是些完全不可思议的事情。举例来说,我哥哥已经去世五年。我有时候梦见他:他帮我做事,我们彼此都很关心,同时我在梦里始终清楚地知道和记得,我哥哥早已死了,埋了。既然他是死人,还在我的身旁,帮我的忙,我怎么能一点也不感到吃惊呢?为什么我的理智能完全容许这种事情呢?
他梦见自己对准心脏开了枪,没有痛感,但五脏六腑感到猛烈的震撼。之后,他被安葬。“我躺着,奇怪的是,我并不期待什么,心安理得地承认一个死人已经没有什么盼头。”这话的调子非常像应晨。对了,反过来说才对,一如前面对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的联想。但渐渐让已死的“荒唐人”怒火中烧的是,每分钟都会从棺材盖渗下一滴水,滴在他闭着的左眼上。他难受极了,终于向上帝诉起苦来。奇怪的是,那段诉苦之语十分贴合我当下的愤懑:
不管你是谁,只要你存在,只要比现在这里发生的事情更合乎理性的状况存在,那就请你让他在这里出现吧。如果由于我干下丧失理智的自戕行为,你要进行报复,让我今后过这种骇人听闻和荒诞无稽生活,那么,我要请你明白,我在任何时候经受的任何苦难都无法跟我即将在沉默中感到的羞辱相比,那怕我遭受的苦难会延续千百万年!……
苦一诉完,坟墓忽地裂开,一个黑黢黢的怪物刚一抓住他,他俩便已在黑暗中飞越太空,远离地球了。
“当你在梦里穿过空间和时间,超越存在和思维的规律,只会在心灵向往的地方停下。”又是一句既非常像应晨的句子,同时又是一句极其精妙的论梦之语。黑暗中,他看到一颗小星星,得知竟是他在回家路上看到的那一颗。心想:“如果必须死而复生,又要在某种不可抗拒的意志下支配过活,那么,我就绝不肯再去忍受压迫和欺凌!”这便是伟大文学的穿透力,你分明与那些文字远隔时空,但你分明又与那些文字近在咫尺。
他看到了太阳,感到一种久已不在的勃勃生机,又看到了状若小星星的地球……怪物消失,他落到了另一个地球上。那里像天堂一样迷人,人们理性、安详、快活,天真,愉快,不存奢望,身心淡泊,懂得怎样生活,而不是像地球人那样总是想要解释生活,总是想要去指导别人如何生活,他们爱自然万物,爱人,坚信生命永恒,没有庙宇却自觉和整个宇宙息息相关不可分割……他明白了,那是一块没有被人类的罪恶玷污的净土。他沉浸在梦境的感受中,并且完整保存了那份感受,但其实他的梦境贯穿了好几千年。陀氏对“梦”的见解,实在不输任何心理学家——
梦中的真人真事,也就是说,我在做梦期间实际看到的各种形象是这样和谐充实,是这样神奇美妙,同时又是这样栩栩如生,以至我醒来后根本无法用我们这种贫乏的语言一一描述,……请听我向你们吐露一个秘密,所有这些也许根本就不是梦境哩!因为当时发生的情况逼真得惊人,绝非梦中所能虚构得了的。姑且认为这场梦是我心灵的产物,但是我的心灵又怎么能臆造出我日后遇到的这种惊心动魄的真理呢?我独自在心里怎么能够编排或幻想出这种真理呢?难道我那微不足道的心灵和反复无常的浅薄头脑能达到领悟真理的崇高境界吗?
那个新“地球”上的人因他而堕落。“我只知道,他们堕落的根源就是我。”堕落的路径大致是从跟他学说谎话开始,然后是淫欲,嫉妒,暴力,分裂,敌对,知羞耻而生道德,使用不同的语言,爱好不幸和苦难,认为它们能够使人获得真理,出现了学问,因为犯罪而有了正义和法律,不相信曾经幸福过,却相信有朝一日能够幸福,建神殿顶礼膜拜,但如果有人拱手相送纯洁无瑕和幸福(他们曾经有过的),一定会被拒绝……他们不舍得他们已拥的学问、真理、知识、认识、智慧、规律等等,他们将这一切看得高于幸福。再往后,出现了奴役,甚至是自愿的奴役。“弱者甘愿服从强者,以便强者能帮助他们去压迫更弱的弱者。”指出真相的贤者被虐杀。再后来,战争频频出视,各种宗教产生……他痛心疾首,恳求他们把他钉上十字架,甚至教他们怎样做十字架,但人们当他是疯子。
他醒了。一把推开面前手枪,高举双手,流着泪,充满着不可名状的狂喜,呼喊着永恒的真理,打定主意:既然活着,就要去传道!而所传之道的核心真理便是:“必须像爱自己一样去爱别人,这才是要害,这才是关键,”同时,必须驳斥一种论调:“对生活的认识高于生活,对幸福规律的了解高于幸福。”
《别人的妻子和床底下的丈夫》(短篇)
最后是《别人的妻子和床底下的丈夫》。这次重新把陀氏这本中短篇小说集拿出来读,发现内中有划线有批注,肯定是读过,但好多都记不清了。这一篇毫不夸张地说皱着眉头读完,发现末尾空白处有自己的点评:谁要跟我说老陀的这篇好,我跟谁急!哈哈哈,略释然。初衷不改。
简单说一下,身穿貂绒大衣的老爷在一幢公寓门前拦住一位身穿海龙皮领子腰部带褶的大衣的年轻人,向他打听一位身穿狐皮大衣戴黑色面纱深色天鹅绒风帽的太太。其后便是两个男人翻来覆去地盲聊,来来回回,没头没脑,啰里八嗦,各种哑迷,各种怀疑、猜测、印证……十分冗长,反正看得人是一头雾水。最后,他俩一块儿去捉奸。那位太太早跟第三个人搞在一起了。那个年青人确实是情人,只不过是之一。他在被纠缠得十分不耐烦时,曾向那位丈夫保证道:“我是情夫,不过不是您妻子的情夫,否则目前我就不会待在大街上,现在我准跟他在一起了!” 逻辑很对,但奈何不得夫人没有出轨只出一个的逻辑。
当然,在完全弄明白了故事内容后再看那些对话,又不得不佩服老陀那些看似无厘头的对话中处处暗藏玄机。两个陌生男人你来我往的对话中,彼此通过点滴细节,一是确认了对方是丈夫和对方是情夫的不同身份;二是明白了两人都是被骗者和受害者的共同身份。但这人过程读者真的是会被弄得七晕八素。
丈夫口中的老婆:出生于最高级家庭的规规矩矩的女人,品行端正(思想浅薄),枕头下总塞着一本保尔.德.柯克的小说。他说自己是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即使不是受一切人尊敬,但起码也是有教养的人。老婆则对情人这样说他:骗子,出卖灵魂,受贿,老奸巨猾,侵吞公款,混蛋!醋坛子!
非常奇怪的是,这个篇名下还有一个”二“,如果说这个”二“中的倒霉蛋还是前述故事中的丈夫,那他真是太倒霉了。我查到一个说法,说这个短篇中的两个故事本来是两个短篇,发表时合在了一起。但无论原来是一篇还是两篇,都十分不好。
来看第二个故事。话说第二天晚上,丈夫又去剧院追踪老婆。中场休息时,从楼上包厢落下一张叠得很小的字条,正好落在他的秃头上。上面写的是散场后的约会地点。他认准这传条子的之一一定是他老婆,立马冲去。错上加错,他又走错了楼层、进错了房门。那家的丈夫正好回家,情急之下他躲到人家的床底下。更离谱的情节是床下已经藏了一个男人。这两个男人在别人家的床下开始了从言语到肢体的对抗——记住,床上睡着房主夫妻。后来他又掐死了主人家的小狗,混乱中床下另一个男人跑了,他被逮了个正着,被当成小偷,一通审问,一大通嘲笑,最后总算灰头土脸地被放了。回到家,夫人好端端地在待在家里,见了他讥讽道:你是不是又满处逮我去了?
好吧,谁要跟我说老陀的这个中篇好,我跟谁急!
人社这个陀氏中短篇小说集子一共收录九个中短篇,《地下室手记》收的是刘文飞先生的译本,我之前读的是曾思艺先生的译本,已有书评《他的邪恶和对自由的热爱同样令人震惊》; 三篇成时先生译的中短篇《圣诞树和婚礼》《温顺的女性》《白夜》,我把书评《我以自杀宣告我的自由,我以放弃宣告我的爱》放在了同是人社出版的收录这三篇的那个版本条目下; 郭奇格先生译的《舅舅的梦》 人社出过一个和《白夜》(成时译)的合卷本,我把书评《一出高潮迭起的讽刺喜剧》放在了那里。这样一来,剩下的篇目便只有《别人的妻子和床底下的丈夫》《农民马列伊》《小英雄》《一个荒唐人的梦》四篇了。之所以这样分散开来写、各找去处地发,实在是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那怕是早期的中短篇小说,都十分值得细读和细细地谈论;如果放在一起写,一是会成为一篇超极长的东西,二是(主要是)那样的话我光想想就会觉得写不动;三是如果一拆几但全部放在这个条目下,感觉一本书我写了好多篇。当然,通过这番拆分各找落脚处,也了解了一下出版社出中短篇小说集时的花式组合。买时一定要先看看目录。
(严禁转截)
我读《卡拉马佐夫兄弟》:陀思妥耶夫斯基的非凡力量既在云端更在地上
我读《卡拉马佐夫兄弟》: 《卡拉马佐夫兄弟》最重要的议题是如何从科学中拯救神圣
我读《地下室手记》 :他的邪恶和对自由的热爱同样令人震惊
我读《白夜》: 我以自杀宣告我的自由,我以放弃宣告我的爱
我读《舅舅的梦》 : 一出高潮迭起的讽刺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