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都是离别时,才知爱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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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引用了书里标记里有人引用的纪伯伦的一句话,我觉得很符合洛瑞李对🇪🇸的看法。
《萝西与苹果酒》还只是洛瑞李的童年回忆,虽然感伤,多半却是凝聚在村庄里的人和事,目光并未投远,是一个村子里的兴衰与混沌。
而当洛瑞李在一个仲夏清晨,背着他的小提琴出走到🇪🇸,整个世界真正地朝洛瑞李敞开大门,沿途的人和景与村庄里的一隅是远远不能相比的,各色各样的人物和每个城市的性格,都和🇬🇧完全不相同。
这是我读过最好的一本游记,即使也有人对此不满意,洛瑞李以近乎客观的第三者直视描绘着🇪🇸的风土人情,他的成长在文中也是不言而喻的,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

不过可能因为我本身对🇪🇸就比较了解,所以他每写一个城市,我就会恍然大悟,是这个城市是这个样子,愚昧的天堂的,高傲的穷困的,都被洛瑞李用自己在城市里的每一步详细描写出。🇪🇸人随意懒散的态度,就连洛瑞李写妓女,也是脱离了她们的身份,观察到的只有这个城市给她们留下的烙印和纯真又放荡的形象。
有些城市,洛瑞李花了大量笔墨写它的教堂和宗教,人们虔诚又麻木地祭祀,而有些城市,洛瑞李更喜欢写它的山庄,和同样贫困又善良的人们生活在一起。
在城市山路场景变化中的调味剂显然就是洛瑞李不离身的小提琴。音乐总是不分国界,山村里的人也会以面包和他的音乐进行交换。而其中,洛瑞李除了碰到在城市里挣扎生活的人,也有在路上偶遇的流浪汉。
很多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洛瑞李的旅途是有多么艰苦,他的英式幽默和唯美的笔触很容易让人忘记这点。直到某处以他人的嘴说出徒步走了多久,或者是洛瑞李即将支撑不住晕倒时,我才能反应过来,这一路是多么的不容易。
如果说大部分的描写全都是🇪🇸境内每个城市不同的特点和人们的性格,那么后面三章的战争和意识形态的氛围就逐渐浓郁了。最后一个城市,渔夫们每天都出海打鱼,然而只能得到一点点的沙丁鱼。极其贫困的土壤上由于新的意识的植入,慢慢唤起了人们的希望,然而这种希望后面却演变成了盲目的攻击,再最后更是热忱的失败。有激情有勇气,人们却只看到了还没有实现的未来,自己真正要做什么会不会伤害别人,他们一点儿头绪都没有。这就是战争的初期。


















洛瑞李当时也才20岁左右,徒步🇪🇸的经历让他印象深刻。也许是发生的一切他没有办法脱离,也许他是理想主义者,总之他离开了,但是他还会再回来。离别时才明白他有多爱🇪🇸。
而这最后一段,让我想到了《窗边的小豆豆》,结局同样残忍,他们美好的童年终将一去不复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