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初心者试攀我妻荣
好难的书,基础太薄弱不能完全看懂,估计以后还得再看个两三遍。 得益于我妻先生和译者强大的文笔,粗略理解了一二。资本主义社会的所有权不同于旧式的所有权,是不附有义务和人身依附的所有权,也就是对物绝对的支配。这种对物绝对的支配使人从旧的身份关系中解放,但也需要新的关系将人与人连接进行分工,这便是债权的功劳。当金钱债权从所有权附属的债权中独立出来后,便能通过金融手段独立的调控生产关系了。毕竟现代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是生产分工,支配人才是最重要的,而不是支配物质,而债权才是支配人的权利——这便是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先地位。 最后的我妻先生调和法社会学、目的法学、技术法学的方法论,对于学生而言则更加有意义,星野先生的后记则帮助梳理了日本民法研究的大抵脉络,受益匪浅。 比较惊讶的一点是,唯物史观对日本法学、史学、社会学的影响竟是如此巨大,这也是好多人指出本书观点略落后时代的原因之一。不知道今天是否如此,又是怎样一番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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