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需要怎样的想象力?
小说的评判标准是多样的,正如人一样。不是所有的人都要当伟人,也不是所有的小说都得向文学靠拢。《夜晚的潜水艇》中收录的九篇小说,起码都能触发一定的阅读快感。然而它们并不触及生活和写作的本质问题。这些精巧的构思和字句顶多只能算作一种感官享受,读完能够让人恍惚一小会儿,但也仅此而已。这不是长久的东西。
开篇的同名小说几乎就奠定了整本书的基调——一种蔓生的,不加克制的想象力。首句里的“博尔赫斯”似乎在暗示自己的文学师承,但好在后续的行文没有故作深沉,还能勉强读完。《竹峰寺》相比第一篇自然了许多,细看下又有些清冷,这点十分难得。《传彩笔》和《裁云记》算是对纯粹写作和知识的反思,前者平庸,后者从一开始叙述就已经乱了。《酿酒师》的字里行间有禅意有古趣,可惜内容不过是同一种梦境的变奏。看到这里,其实已经有点儿厌倦了。《<红楼梦>弥撒》十分粗劣,简直是在用无端的想象来掩饰其内核的空洞。《李茵的湖》可能是整本书里最有潜力的一篇,但最后一段又不加克制的超现实又毁了整篇小说。《尺波》相比前作毫无进步。《音乐家》则稍有抬头,然而本质上还是依靠惯性的作品。
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反问自己: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小说?更具体地说,我们要把想象力摆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想象力无疑是重要的,它是一篇“虚构”建筑的砖块,但不是地基。如果一篇小说仅由虚构搭建,那它从根本上就不成立。它最多能让读者恍惚一小会儿,而不具有一种长久摄人心魄的作用。想来想去,我还是觉得小说应该立足于真实,扎根于人类共同的体验(无论是心灵层面还是生活层面)。想象力可以是一个触发装置,通过隐喻的力量缩短理解上的鸿沟;也可以是一种气氛,像水或雾,将隐匿在深层的东西稍微往上托举起来。
在我看来,想象力更像是一把斧头。蹩脚的作者只会生硬地展示它有多么锋利,削铁如泥,但剩下的都是碎屑。有意识的作者,能让读者透过斧头看到即将成形的木头——包括留下的部分和削去的部分。
以我目前的理解,小说的虚构本质恰恰在于它其中真实的成分。这里的真实并不等于现实,而是一种合理的存在。即使某件事作者不曾经历,但他用合乎现实的逻辑将其书写下来,那也是真实的。比如陀氏,他并不真的和所有人有过促膝长谈,但他举一反三地把握了人类的典型心理,因而他笔下的心理描写会给人以真实感。再比如爱伦坡,我们都知道那些亡灵复生的桥段是虚假的,但恐惧和美仍然不可遏制地渗进我们的皮肤。因而,它们也是真实的。
每当我回看自己曾经的作品,往往羞愧得无地自容。对于初学者,虚构的力量是写作中最具诱惑性,最难舍弃的。一旦沉溺在这个漩涡中,很容易就不可自拔地陷于黑暗的中心,忘记了海面应有的广阔。我希望自己能在不断磨砺斧头的同时,具有身藏利刃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