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吧,摩西

第一时间的感触依旧是,福克纳的文字功底深厚得令人惊叹,语言灵活而跃动,十分老成;总体而言令人赞叹的是他的文字能在任何场合拐恰当的弯,跳跃性极强,不时和其他元素撞击在一起,又总在一个精心设计好的框架结构里。这份极其成熟但又自然天成的掌控感令人敬畏,苦苦地跟着他描绘的路径思索自己能否写出这样的文字来。另一方面,他也相当经典地展现出了乱序的特点:几个短篇没有根据时间顺序排序,甚至描述的主角中心也几经转折,而每一个短篇内部的时间逻辑也是乱序。阅读福克纳是有相当的难度的。
整本小说分为几个短篇,总篇幅也不长,但提供了一整个时期的历史画面,反映了美国南方最本质的问题。在《熊》里直接写道:“这部编年史本身就是一整个地区的缩影,让它自我相乘再组合起来也就是整个南方了。”以种族问题为核心,小说最初的冲突发源于白种人庄园主麦卡斯林娶了黑人女仆,而几代人的灵魂也苦苦挣扎于对于黑奴和白人区别和趋同之处的认知:关于歧视、理解、厌恶和拥抱,这些看似常见的情感在他笔下被控制得极其深刻。这部小说所具有的最深刻的特性就在于分明是中短篇小说的集合却有着长篇经典小说的史诗性,而这种感觉来自于他对情感的高度掌控,该收手的地方绝不拖泥带水。
另一个主题则是与自然的联系:美国南方萃色茂盛的深山老林,本书的几个短篇都和“打猎”有关。人心的勇敢与鲁莽,孩子第一次杀生,如何一步一步从一个怯懦的开枪者成为真正的猎手,直面恐惧时人的第一反应……福克纳将这一切写得活灵活现,将美国南方文化、美国南方青少年手握着猎枪远望着没中的雄鹰的孩提时期与自然的联系展现得十分充分。这样粗犷的背景和最初最细腻的探索映射着南部骚动、多样但又单纯的文化。
在塑造人物的过程中,本书的几个短篇都有围绕的主角艾萨克·麦卡斯林与充满着歧视的其他白人不一样,能够称得上有良知的灵魂。又让我们看到了路喀斯·布钱普灵魂的深处,他代表着故事里或故事外的勤恳坚强的黑人。在书中福克纳直接表达了对黑人的印象,他认为黑人坚韧、诚恳,是能够自己活下去并最终获得自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