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1851:坟墓的闯入者

前两年读过企鹅版,译者也是陶洁,这次出差又带了出来二刷。
就作品本身而言,不算是福克纳的一流作品,用一场凶杀案的瓶子装了种族主义的酒。福克纳的言行代表了很大一群美国白人对于黑人的态度,后天的教育让他们对黑人有同情心,愿意给予平等的待遇,骨子里留存的民族主义又让他们对于黑人表现的劣根性存在担忧,这体现在福克纳的作品和公开言谈中。
故事本身很简单,在某些问题上绝不退让的黑人混血儿,让所有的白人都很难受,甚至是如芒在背,一次凶杀案的嫌疑可以很好的做掉他,何乐而不为呢?
福克纳在文中用了大段的意识流写法,为了体现文本的原汁原味,译者同样大段文字不用标点,造成很大的阅读障碍。事实上,这种写法并没有什么意义。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