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的人马》
一个长篇的核心,也许仅仅一句话。如果这句话是“一个男人用一辈子爱一个女人”,加上云里雾里的浮华,就变成琼瑶小说;加上古墓、轻功、江湖,变成《神雕侠侣》;加上瘟疫、香蕉公司、南美风情,则变成《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作的过程,是顺着这句话向前,经历不同岔道,抵达各自汪洋。阅读的过程,则从文字的汪洋回溯,发掘最初的源头。
《国王的人马》的核心,可能被归纳为“贪官堕落记”。中文译者正是这么干的。他在后记与封底一再强调,该书“对我们正在进行的反腐倡廉活动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让我以为是陆天明风格。
除了给小说贴标签,译者还大倒苦水,说该书涉及美国的方方面面,兼多隐语、典故、象征,翻译如何辛苦。于是又有错觉,以为类似《尤利西斯》。读完才知又被误导——这就是本干干净净的“美国往事”。
《国王的人马》的作者罗伯特·佩恩·沃伦,被誉为“继福克纳之后最杰出的南方小说家”。但我想,沃伦也许不认为福克纳写的是真正的美国南方,就像马尔克斯坚称博尔赫斯写的不是真正的拉丁美洲。福克纳的是“意识流小说”。沃伦的才是“南方小说”,它有泥土的味道。马尔克斯是有理由的。没有泥土味道,哪有资格扯地域。
《国王的人马》以真人真事为原型。让我联想同样纪实的《刽子手之歌》。诺曼·梅勒写了一个美国西部的“马加爵”,行文简净、明亮,它的泥土味道,是被太阳灼得干干的焦味。《国王的人马》则有拖泥带水的忧伤。这种忧伤,我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是被贴标签的,我曾误认是一本美国周梅森)里读到过。
沃伦是唯一的小说、诗歌双料普利策获得者。小说家沃伦想使《国王的人马》像一本真正的写实小说,在情节和信息量中快速流转;诗人沃伦却不自禁停顿,把玩内心精妙。一位出国做主妇的同学告诉我,从上海到美国后,活泼的她时常独处,于是生平第一次,她发现了自己的意识流,如此复杂繁多。诗人沃伦就是这样,在静谧中听闻,在停顿处看见。“树叶掉下来的时候,可能阳光灿烂,空气寂静得令人心痛,就像你看过牙医,把牙拨了,第二天还是觉得牙疼一般,好像你站在街角等候绿灯时,突然往昔的情景袭上心头,你想到如果世事不变、岁月如旧,又该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因而心中一阵发痛。”这描述使你想到什么?普鲁斯特和他的玛德莲娜小饼干?不错。《国王的人马》的味道,是在潮湿的美国泥土里,撒上惆怅追忆的欧式小饼干屑。
可惜,以我的审美,未免失于感伤。小说家应对生死悲欢保持冷峻,像一个外科大夫。克制才能控制。小说——尤其长篇,是控制的艺术。这个作者不够“冷”——尤其是“闪回”集中的上半部分。
相形之下,同样写花叶凋谢,杜甫就不激动,淡淡一句“落花时节又逢君”,国事、家事、身事的感慨,全在了。我喜欢“淡淡”的姿态,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用力无痕。毛尖评《迷失东京》用过一个词:“低糖”。若有若无,口舌熨贴,乃最佳火候。
诗人沃伦、小说家沃伦,一再疾呼他无意创作政治小说。不是政治小说,又是什么?他在尾声里写道:“在他们那个时代,思想和实际可怕地分裂了……”此处为一小伤。作者没有总结陈辞的权力,读者才有。好吧,暂且接受总结陈辞,“思想”和“实际”的分裂——为了体现这种分裂,《国王的人马》的人物,都是成双捉对出现。与人为善的医生亚当VS恶事多多的政客威利;献身宗教的博学的律师VS富有手段的貌似正义的法官;威利纯真的妻子露西VS富有手段的情妇萨迪·伯克;颇具美德的凯斯舅舅VS实用主义的吉尔伯特舅舅……
不仅“在他们那个时代”,在所有时代,人都被两股力量撕扯。“思想”和“实际”,或者,“善”和“恶”。在律师与法官身上,它们分别以宗教和政治的面目出现(或许是在暗示,宗教乃善之极,政治乃恶之极?);在两位舅舅身上,两股力量则在道德层面上较量厮杀。值得注意的,“舅舅们”的故事是硬性嵌入,与其他情节完全无关,更像为了满足说理意图,而非情节意图。
沃伦借叙述者感慨:“也许吉尔伯特·马斯敦这样的人在任何世界里都能得其所哉。而凯斯·马斯敦一类人在任何世界都不会舒适自在。”(果然不仅仅“在他们那个时代”)亚当、律师、露西、凯斯,属一类人;法官、萨迪、吉尔伯特,是另一类人。主角威利被社会敲了耳光之后,从前一类人,变成后一类人。
如果长篇还原为核心,故事必须被归纳,我愿意将《国王的人马》归纳为:一个关于两类人的故事。不是单纯的“好人/坏人”,否则怎会像凯斯舅舅说的:“世界上到处都是好人,可世界仍然冲向黑暗和盲目。”
“好人”凯斯做过坏事:偷了朋友暨恩人的妻子,导致后者自杀。偷情开始时,凯斯发现“对于自己卑鄙堕落的行为并不感到悔恨或恐怖,只感到难以置信。”他自我分析道:“人在初次破坏一个习惯时会感到怀疑,而在违背原则时会感到恐怖。因此,我过去所知道的美德与荣誉感纯属偶然的习惯,并非意志的结果。”友人因己而死后,美德终于不再只是习惯。凯斯开始背十字架。他以自杀式的英勇,在战场上赎罪。
另有一个不那么清晰的赎罪,即律师的故事。他发现妻子和最好的朋友(法官)偷情,自己的孩子(小说的叙述者“我”)也是朋友的骨肉,于是将财产留给妻子,不发一言地投奔宗教。他宣讲教义,接济残弱。被邻人称为“圣人”,被不明因缘的儿子称为“傻瓜”。他也在背十字架,替他人背十字架。
这两个隐嵌于主线的小插曲,使得《国王的人马》跃上一个段位。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的作品,终因对道德探讨的浅尝辄止,停留在忧伤感怀的层次。
在此意义上,我愿将《国王的人马》看作道德小说。它和《红与黑》命运相似——作者都在强调不是“政治小说”,却仍被归入。这毕竟省力:写政治的叫政治小说,写历史的叫历史小说,写男女的叫情色或者色情小说,甚或有三农问题小说、国企改革小说……
除了省力,还明确。可如果我们希望明确,要文学干吗?我们真的需要文学告诉我们,什么好,什么坏,什么腐败,什么进步吗?我们有纪录片、报告文学,有文采飞扬的史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给世界一套明确的解释和一个答案,这是黄仁宇们的任务,不是文学的。如果文学还有存在的必要,我认为是因存在人类理性无法解决的困境——一个关于道德,另一个关于死亡。当然,如果宗教完全统治了混沌领域,那么我想,文学确实可以安安稳稳消失了。
然而没有。所以文学存在着,窥视着我们的混沌,刺激着我们不断省视道德和死亡。我认为这是好小说的职责。并非完美的《国王的人马》,履行了这个职责。
2007年3月19日
《国王的人马》的核心,可能被归纳为“贪官堕落记”。中文译者正是这么干的。他在后记与封底一再强调,该书“对我们正在进行的反腐倡廉活动有着积极的借鉴作用。”让我以为是陆天明风格。
除了给小说贴标签,译者还大倒苦水,说该书涉及美国的方方面面,兼多隐语、典故、象征,翻译如何辛苦。于是又有错觉,以为类似《尤利西斯》。读完才知又被误导——这就是本干干净净的“美国往事”。
《国王的人马》的作者罗伯特·佩恩·沃伦,被誉为“继福克纳之后最杰出的南方小说家”。但我想,沃伦也许不认为福克纳写的是真正的美国南方,就像马尔克斯坚称博尔赫斯写的不是真正的拉丁美洲。福克纳的是“意识流小说”。沃伦的才是“南方小说”,它有泥土的味道。马尔克斯是有理由的。没有泥土味道,哪有资格扯地域。
《国王的人马》以真人真事为原型。让我联想同样纪实的《刽子手之歌》。诺曼·梅勒写了一个美国西部的“马加爵”,行文简净、明亮,它的泥土味道,是被太阳灼得干干的焦味。《国王的人马》则有拖泥带水的忧伤。这种忧伤,我在《了不起的盖茨比》(也是被贴标签的,我曾误认是一本美国周梅森)里读到过。
沃伦是唯一的小说、诗歌双料普利策获得者。小说家沃伦想使《国王的人马》像一本真正的写实小说,在情节和信息量中快速流转;诗人沃伦却不自禁停顿,把玩内心精妙。一位出国做主妇的同学告诉我,从上海到美国后,活泼的她时常独处,于是生平第一次,她发现了自己的意识流,如此复杂繁多。诗人沃伦就是这样,在静谧中听闻,在停顿处看见。“树叶掉下来的时候,可能阳光灿烂,空气寂静得令人心痛,就像你看过牙医,把牙拨了,第二天还是觉得牙疼一般,好像你站在街角等候绿灯时,突然往昔的情景袭上心头,你想到如果世事不变、岁月如旧,又该是怎样的一番情景,因而心中一阵发痛。”这描述使你想到什么?普鲁斯特和他的玛德莲娜小饼干?不错。《国王的人马》的味道,是在潮湿的美国泥土里,撒上惆怅追忆的欧式小饼干屑。
可惜,以我的审美,未免失于感伤。小说家应对生死悲欢保持冷峻,像一个外科大夫。克制才能控制。小说——尤其长篇,是控制的艺术。这个作者不够“冷”——尤其是“闪回”集中的上半部分。
相形之下,同样写花叶凋谢,杜甫就不激动,淡淡一句“落花时节又逢君”,国事、家事、身事的感慨,全在了。我喜欢“淡淡”的姿态,看似漫不经心,实则用力无痕。毛尖评《迷失东京》用过一个词:“低糖”。若有若无,口舌熨贴,乃最佳火候。
诗人沃伦、小说家沃伦,一再疾呼他无意创作政治小说。不是政治小说,又是什么?他在尾声里写道:“在他们那个时代,思想和实际可怕地分裂了……”此处为一小伤。作者没有总结陈辞的权力,读者才有。好吧,暂且接受总结陈辞,“思想”和“实际”的分裂——为了体现这种分裂,《国王的人马》的人物,都是成双捉对出现。与人为善的医生亚当VS恶事多多的政客威利;献身宗教的博学的律师VS富有手段的貌似正义的法官;威利纯真的妻子露西VS富有手段的情妇萨迪·伯克;颇具美德的凯斯舅舅VS实用主义的吉尔伯特舅舅……
不仅“在他们那个时代”,在所有时代,人都被两股力量撕扯。“思想”和“实际”,或者,“善”和“恶”。在律师与法官身上,它们分别以宗教和政治的面目出现(或许是在暗示,宗教乃善之极,政治乃恶之极?);在两位舅舅身上,两股力量则在道德层面上较量厮杀。值得注意的,“舅舅们”的故事是硬性嵌入,与其他情节完全无关,更像为了满足说理意图,而非情节意图。
沃伦借叙述者感慨:“也许吉尔伯特·马斯敦这样的人在任何世界里都能得其所哉。而凯斯·马斯敦一类人在任何世界都不会舒适自在。”(果然不仅仅“在他们那个时代”)亚当、律师、露西、凯斯,属一类人;法官、萨迪、吉尔伯特,是另一类人。主角威利被社会敲了耳光之后,从前一类人,变成后一类人。
如果长篇还原为核心,故事必须被归纳,我愿意将《国王的人马》归纳为:一个关于两类人的故事。不是单纯的“好人/坏人”,否则怎会像凯斯舅舅说的:“世界上到处都是好人,可世界仍然冲向黑暗和盲目。”
“好人”凯斯做过坏事:偷了朋友暨恩人的妻子,导致后者自杀。偷情开始时,凯斯发现“对于自己卑鄙堕落的行为并不感到悔恨或恐怖,只感到难以置信。”他自我分析道:“人在初次破坏一个习惯时会感到怀疑,而在违背原则时会感到恐怖。因此,我过去所知道的美德与荣誉感纯属偶然的习惯,并非意志的结果。”友人因己而死后,美德终于不再只是习惯。凯斯开始背十字架。他以自杀式的英勇,在战场上赎罪。
另有一个不那么清晰的赎罪,即律师的故事。他发现妻子和最好的朋友(法官)偷情,自己的孩子(小说的叙述者“我”)也是朋友的骨肉,于是将财产留给妻子,不发一言地投奔宗教。他宣讲教义,接济残弱。被邻人称为“圣人”,被不明因缘的儿子称为“傻瓜”。他也在背十字架,替他人背十字架。
这两个隐嵌于主线的小插曲,使得《国王的人马》跃上一个段位。而《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样的作品,终因对道德探讨的浅尝辄止,停留在忧伤感怀的层次。
在此意义上,我愿将《国王的人马》看作道德小说。它和《红与黑》命运相似——作者都在强调不是“政治小说”,却仍被归入。这毕竟省力:写政治的叫政治小说,写历史的叫历史小说,写男女的叫情色或者色情小说,甚或有三农问题小说、国企改革小说……
除了省力,还明确。可如果我们希望明确,要文学干吗?我们真的需要文学告诉我们,什么好,什么坏,什么腐败,什么进步吗?我们有纪录片、报告文学,有文采飞扬的史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给世界一套明确的解释和一个答案,这是黄仁宇们的任务,不是文学的。如果文学还有存在的必要,我认为是因存在人类理性无法解决的困境——一个关于道德,另一个关于死亡。当然,如果宗教完全统治了混沌领域,那么我想,文学确实可以安安稳稳消失了。
然而没有。所以文学存在着,窥视着我们的混沌,刺激着我们不断省视道德和死亡。我认为这是好小说的职责。并非完美的《国王的人马》,履行了这个职责。
2007年3月19日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