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值得思考,但似乎未自圆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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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面"的误会》涉及一些中西方建筑史研究方法和体系的区别问题,观点鲜明地表达了一些对中西方建筑史研究概况的看法。此书核心观点可总结为:梁思成早年在宾大所受建筑学教育,属于法国巴黎国家美术学院的研究体系,古典主义学术风格明显。在建筑历史研究方面,意大利文艺复兴建筑的立面风格分析对梁影响极大,从而将这种西方古典主义的分析方法用于中国古代建筑的研究,力图使中国建筑的研究框架迎合于西方古典主义的框架之下,占有一席之地;而以梁思成、刘敦桢为代表的中国建筑史研究第一代学者本身所具有的民族主义倾向,又对这一方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这一研究体系的矛盾性和悲剧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西方古典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将"architecture"从"building"中分离出来作为狭义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西方古典主义建筑史的研究对象仅仅限定于具有象征性和纪念性的尊贵建筑,这种建筑物在形态上与"非主流建筑",即普通居住建筑存在对立关系,从材质(石与木)到建筑形象均是如此。仅限于对"主流建筑"的关注,是古典主义学术体系的根本内容;而在中国,并不存在尊贵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这种鲜明的对立关系,建筑等级的升高仅仅表现于体量、规模、象征符号的上升,也就是仅仅表现为量变;而建筑最根本的①庭院布局、②木构建造,则是完全一致的。(譬如一个典型现象:"舍宅为寺")换言之,中国建筑在各个等级上都具有原生性,这种原生性又是因为文化层面"世俗化"的人文倾向所导致,因此,西方古典主义的学术体系与中国固有的建筑性质之间具有根本的矛盾。而且由于东西方建筑发展的流向根本不同,"中国建筑为何用木构"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正如作者对李约瑟"科学革命为什么没有发生在中国"所持有的观点一样。
第二方面就是对"立面"的理解。作者指出,西方主流建筑首重立面风格。外立面可以与建筑的内部空间、结构完全分离,而得以自由设计(经典例子为澳门大三巴教堂里面);而中国则不同,中国建筑的立面可以理解为其结构的副产品,因此作者认为类似陈明达对应县木塔立面的比例分析是不符合实际的空想,用建筑立面形象的演变史来表示中国建筑发展史的方法也不可取。不过在这个观点上,我联想到读过的东南大学潘谷西主编之中建史教材第六页上有这样一段话:中国"单体建筑的另一个特点是平面、结构、造型三者的不可分割性"、"中国古典建筑史没有独立的立面设计的"、"外观必须和它的平面、结构同时考虑"。实际上这个论述已经完整表示了赵辰先生这一观点,如何理解中建史教材与梁思成学术体系的关系?这两本书是否就此问题持相同的批判观点?存疑。
但是,作者并没有指出立面分析到底如何不适用于中国建筑,中国建筑为什么不能用立面分析?据我看来,虽然中国建筑是立面和结构的有机统一体,但不能否认立面演变是结构演变的表现形式。自唐至清,确实存在立面的演变规律。此外,书中对从木构角度的分析方法持否定态度,认为"材"与"份"作为基本因子的这种研究不可取。可是,材份制度的确是中国古代建筑断代非常重要的依据,作者否定这一研究方法的依据是什么呢?总体看来,书中对梁刘体系的反对是建立在西方古典主义体系不能用来框定中国本土建筑的观点之上的,这是一个方法上的概论;但是,究竟这一体系与中国建筑具体的矛盾在哪里,感觉作者并没有讲透,对木构体系的重新诠释也没有真正建立一种新的研究框架,当然这也许是作者提出的一个初步前景。
本书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是在书的最后两章对域内外对中国建筑的研究状况,也就是学术研究史,做了一个整体回顾。Fletcher的《建筑史》,在这两章中被突出地提到,这一著作在第十六版到第二十版之间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即从过去将世界建筑发展归结为单一的以西方主流建筑研究线条之下、存在着西方中心思想的情况,转变为对其他文化和其他建筑类型有区别地对待关照的态度。书中也提出目前中国建筑研究存在的两种体系,一是梁刘体系,二是李约瑟体系。
这一研究体系的矛盾性和悲剧性,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西方古典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将"architecture"从"building"中分离出来作为狭义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西方古典主义建筑史的研究对象仅仅限定于具有象征性和纪念性的尊贵建筑,这种建筑物在形态上与"非主流建筑",即普通居住建筑存在对立关系,从材质(石与木)到建筑形象均是如此。仅限于对"主流建筑"的关注,是古典主义学术体系的根本内容;而在中国,并不存在尊贵建筑与居住建筑之间这种鲜明的对立关系,建筑等级的升高仅仅表现于体量、规模、象征符号的上升,也就是仅仅表现为量变;而建筑最根本的①庭院布局、②木构建造,则是完全一致的。(譬如一个典型现象:"舍宅为寺")换言之,中国建筑在各个等级上都具有原生性,这种原生性又是因为文化层面"世俗化"的人文倾向所导致,因此,西方古典主义的学术体系与中国固有的建筑性质之间具有根本的矛盾。而且由于东西方建筑发展的流向根本不同,"中国建筑为何用木构"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正如作者对李约瑟"科学革命为什么没有发生在中国"所持有的观点一样。
第二方面就是对"立面"的理解。作者指出,西方主流建筑首重立面风格。外立面可以与建筑的内部空间、结构完全分离,而得以自由设计(经典例子为澳门大三巴教堂里面);而中国则不同,中国建筑的立面可以理解为其结构的副产品,因此作者认为类似陈明达对应县木塔立面的比例分析是不符合实际的空想,用建筑立面形象的演变史来表示中国建筑发展史的方法也不可取。不过在这个观点上,我联想到读过的东南大学潘谷西主编之中建史教材第六页上有这样一段话:中国"单体建筑的另一个特点是平面、结构、造型三者的不可分割性"、"中国古典建筑史没有独立的立面设计的"、"外观必须和它的平面、结构同时考虑"。实际上这个论述已经完整表示了赵辰先生这一观点,如何理解中建史教材与梁思成学术体系的关系?这两本书是否就此问题持相同的批判观点?存疑。
但是,作者并没有指出立面分析到底如何不适用于中国建筑,中国建筑为什么不能用立面分析?据我看来,虽然中国建筑是立面和结构的有机统一体,但不能否认立面演变是结构演变的表现形式。自唐至清,确实存在立面的演变规律。此外,书中对从木构角度的分析方法持否定态度,认为"材"与"份"作为基本因子的这种研究不可取。可是,材份制度的确是中国古代建筑断代非常重要的依据,作者否定这一研究方法的依据是什么呢?总体看来,书中对梁刘体系的反对是建立在西方古典主义体系不能用来框定中国本土建筑的观点之上的,这是一个方法上的概论;但是,究竟这一体系与中国建筑具体的矛盾在哪里,感觉作者并没有讲透,对木构体系的重新诠释也没有真正建立一种新的研究框架,当然这也许是作者提出的一个初步前景。
本书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是在书的最后两章对域内外对中国建筑的研究状况,也就是学术研究史,做了一个整体回顾。Fletcher的《建筑史》,在这两章中被突出地提到,这一著作在第十六版到第二十版之间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即从过去将世界建筑发展归结为单一的以西方主流建筑研究线条之下、存在着西方中心思想的情况,转变为对其他文化和其他建筑类型有区别地对待关照的态度。书中也提出目前中国建筑研究存在的两种体系,一是梁刘体系,二是李约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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