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曲的人性与人伦:“他一无所有地回到家中,也回到一无所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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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体本身就是一座空荡荡的厅堂,回响着铿锵的战败者的名姓;他不是一个存在、一个独立体,而是一个政治实体。他是一座营房,里面挤满了倔强、怀旧的鬼魂,即使在四十三年后,这些鬼魂也仍然在从治愈那场疾病的高烧中恢复过来,从高烧中清醒过来却居然不清楚他们与之抗争的正是那高烧本身,而不是疾病,他们那执拗、倔强的眼光回头越过高烧去谛视疾病,并真的感到遗憾,高烧使他们虚弱,但是疾病却被摆脱了,他们甚至不明白这自由其实是一种无生殖力的自由。”
《Absalom,Absalom!》取自《圣经》中的人物:押沙龙! 据《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下》第十三到十八章记载:押沙龙是古代以色列国大卫王的儿子。 这部小说的故事对应《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中的古老传说故事。 在英语中,"押沙龙"已成为"宠儿兼逆子"的代用语,犹如汉语中的"业障"。
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美国作家托妮·莫里森曾这样评价《押沙龙,押沙龙!》:我并不关心福克纳是不是一个种族主义者;我个人并不关心,但我感到入迷的是这样写作的动机是什么。福克纳在《押沙龙,押沙龙!》中花了整本书追踪种族,而你没法找到它。没有人能够看到它,甚至角色是黑人也没法看到它。
花了将近三周来阅读这部小说,大概厘清了这部讲述父子兄妹之间的爱恨情仇故事的来龙去脉,这部小说的故事主要由福克纳另一部小说《喧哗与骚动》里面的那个长子昆丁·康普生与这部小说的另一位女配角罗沙·科德菲尔德及昆丁的父亲康普生的四部分对话拼凑而成萨德本家族的故事。
昆丁的爷爷是这部小说的男主萨德本唯一可称为朋友的人。所以这部小说依然是延续了《喧哗与骚动》里面涉及的那些关于种族冲突、人性扭曲、道德、理想主义、家族血统、兄弟妹之间暧昧伦理情感等福克纳的小说里那些老生常谈的话题。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了1807年出生于美国南方西弗吉尼亚山区一个贫苦的苏格兰—英格兰血统白人家庭的男主托马斯·萨德本,在年少14岁时独自到海地闯荡。于1827年20岁时与法国裔海地蔗糖种植园主的独生女尤拉莉亚·邦结婚,婚后育有一子查尔斯·邦。后来托马斯在此积累了原始资本,嫌弃尤拉莉亚和查尔斯这对母子身上那八分之一的黑人血统,便于1831年与尤拉莉亚离婚,带着一切跑回美国南方。
托马斯于1833年在密西西比州约克纳帕塔法县通过欺诈等手段,建立起萨德本百里地庄园,成为大庄园主。1834年托马斯与一名黑女奴在萨德本百里地育有一女克吕泰涅斯特拉·萨德本。
1838年于密西西比州杰弗生,托马斯与一个小杂货商之女埃伦·科德菲尔德本结婚。比埃伦小28岁的罗沙·科德菲尔德是她的妹妹。
萨德本夫妇婚后,育有一对子女亨利和朱迪思。亨利在大学里认识了同父异母的哥哥查尔斯·邦,不知实情的他将查尔斯带回家。埃伦和朱迪思都很喜欢查尔斯,查尔斯与同父异母的妹妹朱迪思订婚。
托马斯发现后,阻止这对同父异母兄妹之间的不伦婚姻。刚好此时美国南北战争爆发,父子三人都上了战场。埃伦于1863年去世。
战争结束后,查尔斯想假借着迎娶朱迪思的契机,胁迫托马斯放下种族主义观念,承认他们的父子关系,让他认祖归宗。未果,爱恋妹妹朱迪思的亨利将查尔斯杀死在百里地庄园里。随后,亨利选择永远地离开这个伤心地……
后来,托马斯借着重振家业之名,要求比自己女儿朱迪思小四岁的小姨子罗沙·科德菲尔德嫁给他,为他传宗接代,罗沙拒绝了他的这个请求。托马斯便把魔爪伸向了萨德本庄园帮工白人兼他的忠诚追随者梅利森德·琼斯那个未成年的女儿米利·琼斯,诱奸她而生下一个女儿。梅利森德在看清托马斯的真面目后,选择将其残忍地杀死……
查尔斯·邦与具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情妇曾经育有一子,可惜他的孙子是个白痴。最后克吕泰涅斯特拉放火烧了庄园,只有那个白痴活了下来……
这部小说是我读过的福克纳作品中无论是伦理与道德,还是家庭与社会关系的主题中较为复杂晦涩的史诗风格小说。福克纳在这部小说中不仅写出了美国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时代与社会的矛盾,还揭露了这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冲突,无论是小说人物内心的塑造还是情绪的表达,都极为深刻,尤其是延续书写了战争后南方传统价值观的崩溃以及南方奴隶制的罪恶,种植园主的残酷与腐败、黑人的血泪史等。比如萨德出身于穷苦的底层社会,母亲的离世让他缺少家庭教育与正确价值观的指引,没人纠正他偏激的思想和仇恨的心理。他与埃伦的婚姻也是如此,人的精神本能和原始欲望的混淆,也暗示了萨德的残忍、无情、腐败与非人性的一面。
看到不少人抱怨福克纳的小说太难读懂,福克纳自己则认为,作家只对他的艺术负有责任。他如果是个好作家的话,那就会是完全冷酷无情的。他有一个梦,这梦令他极为痛苦,他必须摆脱掉,只有在把梦摆脱掉时才能得到平静。为了把书写出,一切都越出船舷进入海中:荣誉、自尊、面子、安全、幸福、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