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欲与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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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是不洁的吗?如果肉欲是作为原罪的后果,那么人堕落以前没有性关系?既然要想达到生育的目的,就不得不经历性行为,肉欲该如何处理呢?基督教又是怎样来鉴定婚姻中的性行为哪部分是堕落的,哪部分是纯洁性的呢?
有关性、肉欲、原罪、婚姻、童贞等主题的讨论和争论在基督教世界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这一系列相关主题背后又是贯穿着对人的自由意志和精神的理解,即人的原初本性。
《肉欲的忏悔》是福柯《性史》研究的第四卷,遗憾的是他只来得及刚刚完成初稿就突然离世。该书考察研究的是早期基督教围绕忏悔、贞洁、婚姻等轴心形成的基于身体肉欲的“欲望主体性的解释”,几乎是福柯唯一一本谈论基督教的书。
奥古斯丁的阐释
在伊甸园里发生了人背叛天主的事件,亚当与夏娃立刻看见了彼此的裸体,他们感到羞愧不已。这一耻辱感的到来,标志着人已发生了堕落。记得阿甘本曾经写过一篇《裸体》,讲的就是伊甸园里发生的这一幕。阿甘本认为,正是天主给予人的恩宠之衣消失了,所以他们就看见了彼此的裸体。恩宠之衣说的就是人原初的本性,其消失意味着人失去恩宠,从而被死亡统摄。人类受到天主的惩罚进入到必死的命运之中。
奥古斯丁解释,这种羞愧来自于一种冲动,这股冲动穿透并裹挟了所有的性行为,不是人自己可以控制的。它是不由自主的,让人发生痉挛、停滞、甚至窒息、脑中一片空白,接近死亡。奥古斯丁给这个冲动取名为“力比多”,并进一步解释“力比多”是不同于人自己主体性的另一个“自主者”(suijuris)。换言之,“力比多”在人堕落后的身上存在,而且无法消除,它属于一种与主体不相关的“自然本性”,它是作为一个外在的要素强加给主体的。这与恶的介入有关,首先恶是最微不足道的存在,是一种缺乏主体的存在。而“力比多”带有恶的存在特征,它被恶所败坏,它是来自虚无中的“自然本性”。由此可见,是堕落引发了性的色情化,以上是奥古斯丁对肉欲的解释。
不由自主的“自然本性”总是欲求自己的存在,要求回到自身和虚无之中,沉湎于自身之中。它拉拽着人的意志,要人抛弃天主。可是人因受造而向往天主,这本是人原初的模样。不由自主的“自然本性”表现为人反对人自身,造成人的内在分裂。关于这种内在分裂的独特性,可以与动物的色欲做一下比较。肉欲之恶并不存在于动物之中,因为规定着动物的色欲本能的,不是这自作主张的“力比多”。动物的色欲并不是一种对自身的反抗,不存在肉身欲望与灵性的分裂。但人的色欲不同,它的意图是在人身上反对自身,制造出一次又一次的分裂。人的色欲看上去虽然与动物有着相似的形式,但由于堕落从而被纳入到主体的现实结构中。这一形式带有衰弱、匮乏、原初事件等标记,色欲和性行为不是要涉及某个不想干的所谓“自然本性”,而是涉及到了主体的结构。这是奥古斯丁的经典阐述,色欲不是反对意志的不由自主,而是意志本身的不由自主,没有这一点,意志就不能欲求。除非有恩宠的帮助,否则人很难摆脱它。
“力比多”是连接原罪的,是其后果。原罪后果在所有人身上现实,其存在乃是超历史性的,这就是原罪在历史时间中的延续。原罪通过性行为和繁育被一代又一代地传递下去。在堕落以前人是不死的,既然死亡成为天主的惩罚,奥古斯丁则倾向于把人类的世代繁衍看作是对死亡惩罚的一个补偿。通向生育的路径是性结合,既然肉欲是一种罪,夫妇之间的性关系就受到了教父们的关注。基督教反对把生育当作婚姻的唯一目的,可是婚姻乃生育的唯一合法途径,婚外的性行为则受到谴责。肉欲对于奥古斯丁来说不是简单地欲求,而是属于意志形式。当主体同意“力比多”,这并不是欲求色欲的对象,而是主体想要成为色欲这样一种意志,主体竟把自己呈现为堕落的目的。为了不在性关系里堕落,禁止过度纵欲,婚内性关系的用法也逐渐被发展成一套司法制度。婚姻限制过多地同意“力比多”,绝不让堕落导致的放纵成为人的生活。基督教关注婚姻里的性节制,与古典时期精英强调性节制的美德不同。
如何理解基督教的童贞
相对于过婚姻生活的人,还有一部分人谋求童贞生活。保持童贞不应该被简单地视为禁欲主义或服从行为。童贞是灵魂对自身的修行,它是人与天主之间的关系方式。首先,保持童贞是一种自由的选择,福音并不强制基督徒守童贞。保禄说,童贞是为了某些人的,而婚姻则是为了所有人的。一个守童贞的人,是出于他的心愿,出于爱的选择,而非戒律,更不是强制的服从。童贞的价值也不只是简单的遵守性禁忌,它还与人的拯救、尘世的时间有关。童贞被理解为接近受造的原初状态,甚至被赞誉为“成圣”,其灵性的意义是完整的生存。童贞更接近于受造之初没有被原罪玷污的状态,也极其接近复活后的另一种永恒的生命。因此,童贞在与天主的关系上被赋予了更优先的级别和荣耀。
德尔图良在《对贞洁的鼓励》中提出三个等级的童贞:一个人一出生就有被天赋的童贞;践行婚姻中或寡居的童贞;最后是“一夫一妻制”的童贞。在初期教会时,保持童贞对基督徒有着巨大吸引力。公元2世纪,守贞成了基督徒中广泛存在的一种践行。它被引入到修道士的灵修生活中,随后的几个世纪里,童贞被赋予了更丰富的价值和意义,显然这一点与古代社会提倡的性禁忌是截然不同的。
禁欲、斋戒、祈祷、沉思、忏悔等行为作为灵修生活的主要部分,旨在迈向一种完善的生活。与古典时期的性禁忌、远离俗世的哲学生活不同,它是完完全全属于基督式的。早期修道的僧侣需要寻求神师的指导与帮助,全天候地接受对良心和思想的考查。我们不必误解这类考查,这不是对主体思想和意志的侵犯。僧侣的服从首先是他的一种存在方式,服从来自他的谦卑。谦卑是一个开放的心态,意味着他使自己受制于其他人,挫伤自己的意愿,不向他的神师掩盖什么,不以自己的见识为依据。服从就是不带刺,践行忍耐力,帮助他自己摆脱沉湎于自身的危险。
福柯在本书第一部分考查了初期教会的洗礼,它与一种全新的经验形式紧密结合,这种形式就是忏悔。修道院对于僧侣的灵修指导离不开坦白与忏悔的践行。坦白是忏悔的主要内容,坦白就是“说真话”,把自己的罪和邪恶的思想念头说出来。“作恶”与“说真话”之间的关系把恶、自身与真实连接起来,由此涉及主体的形式。通过探明自身根基深处的思想活动,把最深的秘密坦白出来,把罪恶带入到救世显现的光明之中,如此自身得以解放、净化。
初期教会对洗礼的程序也是与公开告罪紧密结合的。悔罪是一种重要的智识行为,与认识有关。洗礼赦免原罪,意味着进入真理。悔罪是对罪的弃绝,得以让真理介入人心。忏悔是灵魂直达真理的运动,真理也便是在忏悔的运动中显示出来。忏悔训练是基督教独有的,古代社会没有,它和希腊哲学通过理性的沉思来追求真理不同。必须强调的是,忏悔并不是要追忆曾经的过错,不是记录罪行和评估罪恶的程度。忏悔揭示了主体对罪的弃绝与断裂,它的展开是通过痛悔、哭泣,与此同时伴随着苦修,这种经验让人通过毁灭过往的生命,获得宽恕和重生。
福柯对教会早期的洗礼考察入手,探明了忏悔“说真话”机制的形成,揭示了忏悔与真理的关系。忏悔训练是基督教带给世界的全新经验形式,也是教会传承至今的法宝。忏悔在后世得到了更完善的制度化发展,形成教会礼仪中的告解圣事。当我们在圣事中这样践行时,就如同带我们回到初期教会虔诚的氛围里,信仰的成分不至于被丢失。我们正是通过圣事及天主的恩宠,被不断地激励着保持了我们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