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重,烧脑,颠fu认知,哲学伦理优秀读物
这也许是我今年至今为止读过的最有意义,收获最大的一本哲学伦理类书籍了。
无与伦比的推崇此书,
收获太多
我简直无法用5000字的书评进行简短概括了
关于道德,这本书可谓讲透了,
这本书,特别厚,但是出奇的好读,我欲罢不能沉浸其中,狂读一小时,不过才翻看了五分之一,它特别的厚,所以特别的“耐读”。特别适合如饥似渴、嗜书如命的深度读者,对,深度读者,我猜想,一般泛泛读者随便看看网文的那种读者,应该不会对这本书感兴趣,这本书,我定义为,哲学书籍的敲门砖,伦理学最贴近生活,涉及到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本书最适合作为普通读者切入哲学领域的一个突破,它里面的辩证内容非常之广泛,案例触目惊心,让人膈应,面对书中的难题,一次次的挑战人性,你阅读的过程会非常爽,刺激,焦头烂额,欲罢不能把里面的知识就像吃蛋糕一样,大口大口吞进脑海,那种感觉太棒了 ,仿佛一瞬间的成长,让你从一个小白变得更有深度,让你了解道德、人性、伦理、正义的复杂性,让你对当下新闻里各种奇奇怪怪难以理解的行为有了更深层次的解释,让自己明白这个奇奇怪怪的世界里人心为何如此不协调,你之蜜糖,我之砒霜,一点不邪乎,读进去就能看到这一切分歧和不可调和的根源所在了。
这本书我做了无数的书签,但很可惜,我认为,就算我把这些重点精华都罗列出来,也无法完整表达我对这本书的佩服之五体投地,茅塞顿开的感觉太辛辣。
书中有很多考验人性的案例,比如:社会上有很多人鼓吹自我道德理论,认为唯我的价值观才是正确的,或者,只要符合某一团体的价值观就是正确的。。我们最近看新闻,法国的一群傻 逼往博物馆的文物油画上泼油漆,然后把自己的手用强力胶粘在墙上,然后鼓吹要环保,要禁止国家使用石油,这样仿佛可以保护环境,这群傻 逼无疑就犯了书中所讲的“伦理相对主义”的误区,即“道德原则完全凭借文化或者个体的认可而获得他们有效性的这种观点”。环保组织认为他们这一小波人的共同观点是正确的于是就觉得真理如此,自己做的就对,可是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群莫名其妙的傻 逼。
其实客观主义的道德,是存在对所有人和所有社会环境都有效的客观而普遍的道德原则,你往油画上泼油漆,只能令社会上大多数人都感觉反感,你违背了普世的价值观。泼油漆的人会说:你们普世的价值观,是错误的,而我们泼油漆的才是“众人皆醉我独醒”。。。其实这种说法明显的错了,因为如果泼油画的环保激进主义者因为有一小波共同想法的人凑在一起就声称自己是正义的,那么,书中说,希特勒也可以认为自己是正义的了,希特勒的纳粹团体中大家都认同应该灭绝犹太人,那么这和泼油画的环保主义者是一样的啊,你不能因为,有一小波人支持你,跟你一样的价值观,就觉得自己的行为是道德的,是有理可依的,是正确啊,那么纳粹灭绝犹太人也觉得自己做了一件特别正确的事啊,所以这种情况,明显是陷入了伦理相对主义的误区了!!!
书中理论+实际,列举了非常多的案例,都是非常引人深思的。
偷盗是不道德的,有人从商店偷了一袋面包,是不道德的吧,但是他家里有个快要饿死的孩子,商店只损失了一点点而且,却可以拯救一个快要饿死的孩子,那偷面包是道德的么?那黑命贵道德么?
高更作为一个画家抛弃了妻子家人,跑去画画了,但是成为了名画家,为了世界贡献了精典艺术品,他道德么?同样,释迦摩尼抛弃老婆从皇宫离开,在丛林里顿悟成佛,把佛教传播人间,他是道德的么?
爱猫狗人士,在高速公路拦截运输猫狗的大卡车,为了拯救上千只猫狗可以让高速公路瘫痪拥堵数小时,他们是道德的么?如果恰好高速公路上堵着的,是一个急需要送医院做手术救命的孩子,堵车数小时孩子可能就要耽误死了,那为了拯救猫狗的爱心人士,是道德的么?
很多情况下,你认为的正确,在别人眼里就是天大的谬误,我们如何才能在纷繁的网络世界,一直把握真理,不动摇,让自己的道德和善恶观念保持正义,不偏不倚而不受周遭世界的干扰影响呢,这确实需要学习和锻炼。
150年前在美国南部,奴隶黑人被认为是非常正常的事情,而现在,奴隶黑人明显是不合法的不合理的,但奴役黑人,在当初,是非常合理的,这就是道德的社会属性。
我们无法摆脱,但我们可以学习伦理的原则,无论什么社会,我们都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还有前一阵美国闹的沸沸扬扬的,罗诉韦德案的撤销,也就是,美国不再支持堕胎的案例,很多国人想必非常诧异:一个女性,意外怀孕,甚至高风险怀孕,可能造成母子双亡的情况,咱们理所应当觉得应该支持她堕胎,但是美国就好像倒行逆施一样,他不强调你是否合法堕胎,而强调讨论,怀孕中的孩子是否是一个生命,如果你试图终止一个生命,你就是谋杀,那堕胎就是违法行为。。。在这本书中,列举了这样想法的原因:行动、自由、个性、关系。这几点才是评判标准。
现在有个词,非常火,叫做,“精致利己主义者”,他们一般是社会精英层次,利用自己的学识和人脉,不但不会做出有利于社会的行为,反而一心钻研如何竭泽而渔满足自己的一己私欲,这种人在道德上被称为“利己主义者”他们的声称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价值观,自由高于一切,仿佛自己高于其他人,他们处理问题采取损人利己的方式,被冠以人道主义的名号,打着尊重个性的旗号,干着伤天害理的事情,这种人,在道德上,是允许的么?
书中举例非常极端,看着触目惊心:
下面是一个来自马里的小女孩西巴的故事:
我是由马里的祖母抚养大的,当我还是一个小女孩的时候,我们家认识的一个女人来问祖母,她是否可以把我带到巴黎去照顾她的孩子们。她告诉我的祖母说,她会把我送进学校,而且我将会学习法语。但是,当我来到巴黎时,我没有被送进学校。我不得不每天工作。在她的家里,我要干所有的活儿:我打扫房子、做饭、照顾孩子、给婴儿洗澡并喂他吃东西。每天我要在早上七点之前开始工作,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才能结束,从没有一天休息过。我的女主人什么都不千;她睡到很晚,然后就是看电视或者出门。 …她常常打我。她总是打我耳光。她用扫帚打我,用厨具打我,或者用电线抽我。有时我会流血,我的身上仍然有着很多伤痕。 1992年,有一次我去学校接孩子们的时候迟到了。我的女主人和地文夫对我大发雷霆,他们殴打我,然后把我扔到了街上。我什么都不懂,在街上徘徊着。不久之后,她的丈夫发现了我,把我带回家里。在那里,他们剥光了我的衣服,把我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然后开始用一根缠在扫帚柄上的电线鞭打我。他们两个一齐动手打我。我流了很多血,大声尖叫着,但是他们继续打我。然后她把辣椒粉涂进我的伤口里,又把辣椒粉撒进我的阴道里。我失去了知觉
书中解释道:奴役小女孩西巴的人,也许相信自己是真诚的,但却是错误的,他们无法在道德上立足,道德的一个前提是“你不希望别人怎面对你,你就不要怎么对别人”道德是:尊重有理性存在者的自由;不要造成不必要的苦难;永远把人自身当做目的来对待,永远不要把人仅仅当做手段来对待(即不要剥削人)
在商业世界里,与自私有关的最声名狼藉的案例之一是雀巢婴幼儿奶粉。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雀巢在发展中国家启动了一项营销策略,诱使无数贫穷的母亲陷入对婴幼儿奶粉的依赖之中。雀巢的营销团队穿上与正式护士相似的制服,混入医院里,宣扬他们的婴幼儿奶粉给健康带来的益处,并且给母亲们留下能够维持几个星期的免费样品——正好足以减弱母亲们产生母乳的能力。于是母亲们别无选择,只能购买奶粉。但是,对奶粉的恰当使用需要占到一个家庭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无力支付的母亲们只好对奶粉进行稀释——常常是用被污染的地下水,结果导致数以百万计的婴幼儿死于疾病和营养不良。在全世界对雀巢进行了为期十年之久的联合抵制之后,这家公司在1984年改变了它的营销方法。但是,直到今天还有一些激进组织指责包括雀巢在内的婴幼儿奶粉公司仍然在向贫穷的母亲们进行营销,从而导致每天有四千名婴儿死亡。
即使最坏的企业也不会故意杀人。更准确地说,它们不断被赚取利润的需求驱动着,而利润可以推翻其他所有的考虑。如果人们在进行商业交易的过程中受到伤害或死亡,这对它们来说也不是一个问题
除非由此受到罚款、负面影响或联合抵制从而严重损害销售额。我们可以从雀巢事件中学到的一个教训就是企业的自私是根深蒂固的:它们所做出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最终服务于公司而且仅仅是那家公司的最大利益。即使当企业向慈善机构进行捐赠的时候,它也总是将其作为一种公关活动来提升自己的公众形象,进而提升销售额。考虑到企业完全由人构成,这就引发了一些严肃的问题,这些问题关系到的是在我们的私人和商业生活中,自私是不是一切人类行为背后的驱动力。
这本书读下来就会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平常的叙述挑战伦理的极限,读者真的很难在不经过训练学习的情况下对这样的道德困境难题做出应有的合理判断,这本书,剖析了这些行为背后的原因,为什么非洲部落的人将残疾婴儿喂给河马吃?为什么纳粹会乐于把犹太人焚烧屠杀?为什么过去美国南部的人会帮助奴隶主把逃跑的奴隶逮回来?为什么罗诉韦德案几十年后被推翻,堕胎非法化?为什么美国黑人的“零元购”在他们眼中是道德的行为?这种种的道德伦理难题,都在这本书里可以找到理清思路的线索,书中大量的真实案例,还有哲学思考锻炼,让人烧脑,也让人欲罢不能,我们从小到大的道德价值观,真的那么牢不可破么?你有没有想过,其他人或者其他团体的价值观跟你截然不同呢?你有没有想过你所认可的,就是别人极力反对的呢?这本书深入浅出,案例丰富,并非定义什么,更多是给予人更多启发,希望大家读读,这本是确实可以提升思维水平的一本书。
下面还是摘抄一些精彩段落吧(以下都是摘抄原文):
有一种重要的伦理学理论,它强调行动的性质,被称为道义论(来自希腊语单词deon,意思是“义务”)。这些理论主张有些东西天生就是正当的或善的,比如讲真话、信守诺言这些行动,而有些东西天生就是错误的或坏的,比如撒谎、违背诺言这些行动。古典道义论的伦理原则包括十诚和金规则。近代道义论伦理学的主要倡导者是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他所捍卫的是一条被他称为定言命令的道德义务原则:“要只按照你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自然法则的准则而行事。”康德所举的例子是“勿违背你的诺言”以及“勿自杀”。所有这些道义论的理论和原则的共同之处在于,都认为我们有一种天生的义务去履行正当的行动和避免坏恶的行动。
道德的本性是什么以及我们为什么需要它?道德关注的是发现使人的善得以增进的各种规则,正如曾经详细论述过的道德原则的五种特点:规定性、可普遍性、优先性、公共性和可实践性。没有道德,我们就无法增进那种善。
善是什么以及我们如何认识它?这里所说的善是人的善,具体来说比如幸福、实现自己的潜能等。无论我们在满足人的需求以及发展最深层次的潜能方面有何决断,都是道德所要增进的善。
道德是符合我的利益的吗?是的,因为一般来看以及长远来看,如果我们几乎所有人在几乎所有时候都遵循规则的话,那么道德确实是最有可能为我们(几乎)所有人提供帮助的一组规则。善是对你而言的善一至少在大多数时候。而且,如果我们相信道德具有更加突出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就会这样抚养孩子,使他们在违背道德准则的时候,就会不高兴,感到内疚。在这个意义上,对于道德的承诺及其内化基本保证了如果你违背道德规则,你就会受到折磨。
自从19世纪以来,我们在理解文化多样性方面有所进步,而且认识到由空想社会改良家造成的社会冲突是一桩坏事。大约在20世纪,人类学已经揭示了我们对于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的喜好。所谓民族中心主义,即一个人用自己文化上的信念与价值来解释现实的一切这样一种存有偏见的观点。我们已经在全世界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中看到了巨大的多样性。下面是几个例子。
因纽特人容许他们社会中的老人挨饿而死,而我们却相信这在道德上是错误的。古希腊的斯巴达人和新几内亚的多布人相信偷窃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我们却相信这是错误的。许多文化,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曾经实行过或者仍然在实行杀婴的做法。
东非的一个部落曾经把畸形的婴儿扔给河马,而我们的社会却谴责这样的行动。与性有关的实践活动随着时间和地点的变化而变化。些文化允许同性性行为,而另一些则谴责它。一些文化实行一夫多妻制,而基督教文化却将其看作不道德的。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描述过美拉尼西亚的一个部落,他们将合作与友善看作恶。
今天,我们谴责民族中心主义是一种与种族主义、性别歧视相等同的偏见形式。在一种文化里正当的东西,在另一种文化里可能就是错误的;在河的东边是好的东西,在同样一条河的西边可能就是坏的;在一个国家是德性的东西,在另一个国家就可能被视作邪恶。因此,对我们来说恰当的做法不是对他人进行评判,而是对多元性采取包容的态度。
西方对民族中心主义的拒斥有助于公共舆论在道德方面的一种总体转变,于是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开始意识到其他生活方式的有效性,而这也导致道德客观主义的信念逐渐受到一种侵蚀,而所谓道德客观主义就是认为存在着对所有人和所有社会环境都有效的普遍而客观的道德原则。例如,过去的几年里,在我的哲学课上进行的民意测验中,坚持某种道德相对主义的学生与坚持某种道德客观主义的学生比例是2:1,仅有3%的看法介于这两种对立的极端之间。还有少数学生声称支持伦理虚无主义的学说—这种学说认为不存在任何有效的道德原则,道德完全是一种虚构。
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所有人都生活在各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信念和经验,拥有一种影响所有感知的独特视角。当农夫、房地产商、画家同时看到同一片土地时,他们真的是在看同一个东西吗?不见得。他们各自不同的取向、价值和预期左右着他们的感知,由此凸显出土地的不同方面,而有些特征则会被忽视。而且正如个体价值产生于个人的经验一样,社会价值也是植根于共同体的特殊历史。因此,道德只不过是某组随着时间推移赢得社会支持的公共规则、习惯与习俗,以至于它们看起来是事物本性的一部分,如同事实一样。关于这些行为准则毫无神秘之处,它们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任何一种道德都与某些约定性的内容有关,因此每一种道德实际上都取决于一定层次的社会认可。不仅不同的社会确实遵守着不同的道德体系,而且同一个社会也会(而且常常会)随着时空的变化而改变它的道德观点。例如,奴隶制现在在美国南方被视为不道德的,而仅仅在一百五十年前还不是这样。同样,我们也已经大大地转变了我们对堕胎、离婚和性的看法。
什么样的事物是有价值的?一些为我们所重视的东西其实是相当微不足道的,比如一双新鞋或者一个偏爱的苏打水品牌。的确,我们很享受它们,但是它们并没有真正的紧要性。不过,其他一些事物似乎是具有根本重要性的,我们很多人会把人的生命价值放在这一清单的首位。毕竟,除非我们在活着的时候对某个事物有所经验,否则很难在它里面发现价值。我们一些人可能甚至宣称要赋予人的生命一种绝对的价值。现在假设我告诉你,我发明了一种不可思议的“便利机器”,它会使每个人在日常琐事中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但是,这种便利机器的不足在于它的使用将会导致每年超过七万五千个美国人死亡。你会使用这种机器吗?或许你会拒绝,其依据在于生命的价值超过任何程度的便利。
可是假设我们的经济以对这种机器的使用为中心,如果没有它,国家就会陷入前所未有的经济萧条。或许你仍然会拒绝使用它,并且坚持认为我们与其连续牺牲这么多的生命,还不如改变我们的经济预期。
不过,我们实际上拥有着这种“便利机器”,并且还有好几种品牌:雪佛兰、福特、克菜斯勒、丰田、本田、梅赛德斯等。美国的机动车事故导致一年之中有三万人死亡,另外还有五万人的死亡是由汽车污染带来的疾病造成的。因此我们实际上对生命重视多少呢?或许不像我们常常宣称的那么多,而且我们肯定没有把生命看作一种绝对的事物。有些人说,有价值的是生命的质量,而不是生命本身。古代的希腊人和罗马人相信当生命变成负累的时候,一个人就有自杀的义务,因为重要的不是生命的长度,而是生命的质量。正如一位斯多亚主义哲学家所说:“仅仅活着并不是一种善,只有活得好才是一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