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座城下都有一个乌有乡
总觉得《Never Where》是本新书,可回头瞅瞅,距离尼尔·盖曼为BBC写《Never Where》的原作剧本已经过去十二年了,这部六集长的系列剧如果放在今天,大约可以算是一部精巧细致的迷你剧,说不定还会拍第二季第三季。如果你愿意,verycd上还有它的种子,只是甚少有源上线。三年前,《Never Where》还被改编为了漫画,典型的美式风格,所以当去年尼尔·盖曼宣布有公司购买了它的电影版权就不足为奇了,谁让绿巨人钢铁侠们都纷纷上位了呢。
《Never Where》没有中译本之前,幻迷一般叫做《永无乡》,不过这次的《乌有乡》我觉得更好听些,且暗合了“乌托邦”之意。乌托邦(Utopia)的原词来自两个希腊语的词根,“ou”是没有的意思(也有说是好的意思),“topos”是地方的意思,合在一起便是“乌有之乡”。《庄子·逍遥游》中有一段庄子和惠子斗嘴的著名段子,惠子说他家有一棵樗树,“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途,匠人不顾。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简单说就是一立在那里没有任何本事的蠢货,庄子回应说,“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逍遥游》最后点出的结论,真正的逍遥,正是“无何有之乡”么。
尼尔·盖曼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小角色,无依无落的囚徒、浑浑噩噩的小职员,他们在他人眼里,恐怕就是一棵无用的樗树,比如《乌有乡》中的理查德·梅休,到最后被上伦敦所有人所遗忘。然而在另一个世界,他却起到了关键作用,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体现了人生价值——这种价值不是180°的大转弯,突然变成无敌英雄,其实他仍是那个胆怯、犹豫的小职员,只是在生死之间,他战胜了自己的心魔,现实世界中不敢面对的心魔。英国人不会像美国人一样更崇拜英雄,他们更渴望的是自由,摆脱各种各样的束缚,就像北京〇〇〇〇〇闭幕式上敞着西服的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一样。在《Never Where》的结尾,理查德·梅休抛弃了恢复了的上伦敦身份,毅然回到下伦敦世界,可见在作者眼中,“Never Where”便是那乌托邦的所在。但真正的自由,也正如那子虚乌有的下伦敦一样,可望而不可及。
看过书的人,大约会对“下伦敦”这种架空设计大感兴趣,传说在伦敦阴暗复杂、曲折多变的地下管道中,还存在着另一个伦敦,那里生活着中世纪乃至更久之前的各色人类。但“下伦敦”有自己的天空,自己的泰晤士河,自己的大笨钟,换言之,这是“上伦敦”的镜像世界。“上伦敦”的大型改建都会影响到“下伦敦”,但后者没有电以及一切科技元素,保持着旧时代的特质,唯一的进口货物,大多数原住民赖以生存的,是从“上伦敦”留下来的垃圾。根据尼尔·盖曼的描述,曼谷、纽约等等城市都有自己的下城。所以一干尼尔fans大可写写同人,比如“下北京”紫禁城墙下穿着露着脚趾的回力鞋的色目人,“下长安”朱雀大道上睡在报废大发面包车里的金吾卫,或者“下广州”咸湿码头上成群的昆仑奴们,一定有趣的紧。
从时间线上说,《乌有乡》是《好兆头》《美国众神》《蜘蛛男孩》之前的作品,所以出场的神祗还不大多,最终BOSS不过是上帝座下被废黜的大天使。但是诸如门菲家族、伯爵宫廷、鼠语者等等林林总总的族群,还是让人看的眼花缭乱,大呼过瘾,比《美国众神》里那些陌生的异国神仙吸引人多了。小说中对“上伦敦”的人如何不发现“下伦敦”这种逻辑大问题圆的还算巧妙,比如“他根本不曾注意过他”,“转眼之间她便忘了他的存在”。盖曼唯一一个疏漏了的地方,是说只有地铁歌手和乞丐两个人可以同时生活在上下伦敦,且境况颇惨。但他忘了那些前文书里白天在下伦敦睡觉,晚上在上伦敦操皮肉生意的黑天绒了。
最后说一句,里边的这个冷笑话印象颇深:
(“麻醉法”,一个鼠语者小姑娘)露出了微笑,“你喜欢猫吗?”
“是的,”理查德说,“我很喜欢猫。”
“麻醉法”似乎松了口气。“要大腿肉?”她问,“还是胸脯?”
PS:尼尔·盖曼来中国了。
http://www.douban.com/event/10244319/?from=mb-58626031
《Never Where》没有中译本之前,幻迷一般叫做《永无乡》,不过这次的《乌有乡》我觉得更好听些,且暗合了“乌托邦”之意。乌托邦(Utopia)的原词来自两个希腊语的词根,“ou”是没有的意思(也有说是好的意思),“topos”是地方的意思,合在一起便是“乌有之乡”。《庄子·逍遥游》中有一段庄子和惠子斗嘴的著名段子,惠子说他家有一棵樗树,“其大本臃肿而不中绳墨;其小枝卷曲而不中规矩;立之途,匠人不顾。今子之言,大而无用,众所同去也”,简单说就是一立在那里没有任何本事的蠢货,庄子回应说,“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不夭斤斧,物无害者,无所可用,安所困苦哉?”《逍遥游》最后点出的结论,真正的逍遥,正是“无何有之乡”么。
尼尔·盖曼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一些小角色,无依无落的囚徒、浑浑噩噩的小职员,他们在他人眼里,恐怕就是一棵无用的樗树,比如《乌有乡》中的理查德·梅休,到最后被上伦敦所有人所遗忘。然而在另一个世界,他却起到了关键作用,用我们的话说,就是体现了人生价值——这种价值不是180°的大转弯,突然变成无敌英雄,其实他仍是那个胆怯、犹豫的小职员,只是在生死之间,他战胜了自己的心魔,现实世界中不敢面对的心魔。英国人不会像美国人一样更崇拜英雄,他们更渴望的是自由,摆脱各种各样的束缚,就像北京〇〇〇〇〇闭幕式上敞着西服的伦敦市长鲍里斯·约翰逊一样。在《Never Where》的结尾,理查德·梅休抛弃了恢复了的上伦敦身份,毅然回到下伦敦世界,可见在作者眼中,“Never Where”便是那乌托邦的所在。但真正的自由,也正如那子虚乌有的下伦敦一样,可望而不可及。
看过书的人,大约会对“下伦敦”这种架空设计大感兴趣,传说在伦敦阴暗复杂、曲折多变的地下管道中,还存在着另一个伦敦,那里生活着中世纪乃至更久之前的各色人类。但“下伦敦”有自己的天空,自己的泰晤士河,自己的大笨钟,换言之,这是“上伦敦”的镜像世界。“上伦敦”的大型改建都会影响到“下伦敦”,但后者没有电以及一切科技元素,保持着旧时代的特质,唯一的进口货物,大多数原住民赖以生存的,是从“上伦敦”留下来的垃圾。根据尼尔·盖曼的描述,曼谷、纽约等等城市都有自己的下城。所以一干尼尔fans大可写写同人,比如“下北京”紫禁城墙下穿着露着脚趾的回力鞋的色目人,“下长安”朱雀大道上睡在报废大发面包车里的金吾卫,或者“下广州”咸湿码头上成群的昆仑奴们,一定有趣的紧。
从时间线上说,《乌有乡》是《好兆头》《美国众神》《蜘蛛男孩》之前的作品,所以出场的神祗还不大多,最终BOSS不过是上帝座下被废黜的大天使。但是诸如门菲家族、伯爵宫廷、鼠语者等等林林总总的族群,还是让人看的眼花缭乱,大呼过瘾,比《美国众神》里那些陌生的异国神仙吸引人多了。小说中对“上伦敦”的人如何不发现“下伦敦”这种逻辑大问题圆的还算巧妙,比如“他根本不曾注意过他”,“转眼之间她便忘了他的存在”。盖曼唯一一个疏漏了的地方,是说只有地铁歌手和乞丐两个人可以同时生活在上下伦敦,且境况颇惨。但他忘了那些前文书里白天在下伦敦睡觉,晚上在上伦敦操皮肉生意的黑天绒了。
最后说一句,里边的这个冷笑话印象颇深:
(“麻醉法”,一个鼠语者小姑娘)露出了微笑,“你喜欢猫吗?”
“是的,”理查德说,“我很喜欢猫。”
“麻醉法”似乎松了口气。“要大腿肉?”她问,“还是胸脯?”
PS:尼尔·盖曼来中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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