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am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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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写的很美的书 年轻气盛的菲茨杰拉德在anthony和gloria的故事里投射了自己和zelda 一样的如花美眷 一样纸醉金迷里挥霍的似水流年
菲茨杰拉德大概以为自己能躲过anthony的悲剧 像小说里的作家好友 他不懒也没有被惯坏的富三代的臭毛病 他只是爱party 爱喝酒而已他早早成名 写作才华呗大众认可 比那个不中用的懒蛋anthony好多了
但anthony和gloria的悲剧源于家庭背景和美貌养成的不合理的挥霍心态 被命运善待了前20年而理所应当以为后半生也应如此 怎知钱不经花 美貌也会流逝 光环没了自然受众人唾弃 从众星捧月到无人问津 而作者和zelda 即便没那么无用 依旧没能成为名利场里的最后赢家 现实比菲茨杰拉德的笔更残酷 Anthony尚且赢得了财产 33岁历经繁华也看透世态炎凉 菲自己和zelda 歌舞升平了二十年 最后的结局比作者能想象的惨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