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莎贝拉:恋人双双殒命
早年间读济慈,深受《圣亚尼节前夕》(The Eve of Saint Agnes)感动。一对恋人逃入漫天风雨的场景,堪称人类身怀爱意闯进险峻未知世界的最佳形象。此诗宗教意味很浓,但济慈落笔之力不是宗教所能限制的。相较厚重的《圣亚尼节前夕》,《伊莎贝拉》更多地呈现出诗歌脉络铺展的样貌,在言辞上则已经十分成熟。

《伊莎贝拉》扩写了薄伽丘《十日谈》中的一则十分精悍的短故事。一位富家姑娘伊莎贝拉和家里贫穷的伙计罗伦索相爱。她的两个哥哥对下压迫剥削工人劳动者,对上贪慕谄媚贵族大富豪,为了避免影响到他们把伊莎贝拉嫁入豪门的企图,两兄弟将忠实的伙计罗伦索骗到树林里杀害了。
伊莎贝拉苦等罗伦索不归,哥哥们总骗她罗伦索外出办事。终于有一天,伊莎贝拉在幻梦中见到罗伦索的幽灵,它指引女孩到树林中寻找自己的坟墓。伊莎贝拉找借口外出,带着老仆来到树林,挖出罗伦索的尸体,带回了他的头颅。

回家以后,伊莎贝拉把罗伦索的头颅放在花盆里,养上了几只罗勒花,每日对盆哭泣,哀恸万分。她的青春美貌消耗殆尽,两个哥哥决定一探究竟,他们发现了花盆里罗伦索的人头,害怕杀人之事暴露,当即逃亡海外。伊莎贝拉的花盆丢失后,她也很快随之香消玉殒。
这首诗可以关注两个要点:
第一,读读英语。济慈的诗以音律协调著称,而《伊莎贝拉》正是其中的佼佼者。音律协调并不止于遵循某种特定格律,更多的是令诗歌朗读出来的节奏与感情、事件、思想的整体格调和转变相契合,让声音成为表意的载体,透露诗歌深处埋藏的倾向与节律。

第二,生死恐怖。本诗详细地描写了伊莎贝拉怎样挖掘土堆寻找罗伦索的尸体,又割下带走他的头颅放在花盆里种上鲜花:
In anxious secrecy they took it home,
And then the prize was all for Isabel:
She calm’d its wild hair with a golden comb,
And all around each eye’s sepulchral cell
Pointed each fringed lash; the smeared loam
With tears, as chilly as a dripping well,
She drench’d away: — and still she comb’d, and kept
Sighing all day — and still she kiss’d, and wept.
这种生与死、美与丑、鲜活与腐败的强烈对立,其实梦寐着一种永恒的真、爱、美合一。罗伦索(的头)不复美貌的外表和亲热的神态,但那“是他”。浪漫主义并不是一种天真的幻想主义,是通过直面真实而取得的理想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