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滔,《國史家事:<致身錄>與吳江黃溪史氏的命運》,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21年,303頁。
《國史家事》是吳滔教授繼《清代江南市鎮與農村關係的空間透視》(2010)、《嘉定縣事》(2014)、《垂虹問俗》(2018)等著作之後出版的又一明清江南研究新著。此書與前述著作略有不同。其一,《嘉定縣事》、《垂虹問俗》係與人合著,類似於同一主題的論文集彙編,《清代江南市鎮與農村關係的空間透視》雖係專著,但亦頗類作者多篇專題論文的匯集,此書則不僅成于一手,且主題集中,敘述完整。其二,上述著作探討範圍或為清代江南,或為嘉定、吳江,至小為縣,此書則探討明清蘇州府吳江縣黃溪鎮史氏家族的命運,其探討範圍更為微觀更為下沉。此二者或許顯示出吳滔治學的某些新動向。
黃溪,明清為鎮,今日為村,《國史家事》探討明清黃溪史氏家族的興衰歷程,此所謂“家事”,不可謂不小。然《國史家事》探討明清黃溪史氏家族歷史以《致身錄》為切入口,該書記載明初“壬午之變”後建文帝“從亡”諸臣事跡,關係明朝“國史”,不可謂不大。本書即在“國史”與“家事”的糾纏互動中展開,以“国史”衬托“家事”,以“家事”闡明“国史”。
導論指出,自《致身錄》問世以來,明清學者如錢謙益、潘檉章、潘耒等人即致力於辨偽工作,而近年來的研究則出現更加關注歷史記憶建構以及地方史視角的新轉向,本書可稱是這種新轉向的繼續推進。同時,比之時賢既有研究,本書除利用了《吳中派史氏家乘》、《史氏吳中派族譜》、清錢墀《黃溪志》等傳世文獻之外,還充分利用了《史氏吳中派文獻譜》、崇禎《吳江縣誌》、《西村先生集》等迄今幾乎未引起關注的三種抄本文獻,並將諸文獻互相比勘,為本書超越前人提供了豐富的史料支撐。
第一章“家藏秘本”考證吳江史氏兩部重要家族文獻《西村集》和《致身錄》諸家藏本的關係。作者發現《西村集》和《致身錄》有兩個主要家藏抄本系統,一出吳江史氏黃溪房,一出吳江史氏蘇州房,兩者之間存在既合作又競爭的關係。同時,《西村集》的刊刻原本自成脈絡,而隨著《致身錄》問世,內容豐富的《西村集》家藏本再未以完整面目出現,以史冊、史兆斗、史在相為代表的的史氏後裔轉而熱衷於《致身錄》及其副文本的製造與傳播,一旦遇兩者之間的衝突,則以犧牲前者記載為代價以維持後者之權威性,從而使史氏後人圍繞《致身錄》重新製造祖先歷史的做法充分顯現。
第二章“力田起家”轉而依據眾多家族文獻重新構建吳江史氏家族的早期歷史和史彬的真實事跡。作者不僅坐實了被《致身錄》塑造成“從亡”重臣的史仲彬實為“糧長”史彬,而且指出從入贅黃溪的始遷祖史居仁始,歷史彬、史晟、史珩,長房四代相傳,長充糧長,而且正是依靠糧長身份,開荒致富,力田起家。在此過程中,為應對“大戶承役,小戶免役”的賦役簽派邏輯,史彬確立了析產“諸子不得與長子齒”的家法,建立起以長房為核心的賦役共同體,成為史氏家族興盛的制度保障。至第五代《西村集》作者史鑒,黃溪史氏開始出現從力田向耕讀並重的轉向。史鑒不僅自身儒雅好文,還以雄厚的經濟實力為基礎,開展家族建設,並通過禮製改革,確立史彬在家廟中大宗宗子的地位,成為史氏家族建設中另一關鍵人物。史鑒之後,糧長制度逐漸衰落,與之相應,史氏家族的嫡長子繼承制和宗子領祭制亦逐漸廢弛,家產的諸子平分使產業逐漸削消,黃溪史氏長房一支逐漸家道中落。
第三章“綾綢之利”繼續描畫史氏家族的另一發展階段。明中葉起,因蘇州官營織造局“民機”領織制度的大規模採用,導致絲織業核心技術向周邊市鎮擴散,包括黃溪在內的吳江南部市鎮因綾綢之利而興起,在長房一支中落之時,由史鑒次子史永齡開創的浜東房則在江南絲織業蓬勃發展的大潮中抓住機遇,由耕讀為業轉為兼行服賈,逐漸興盛起來。宣德、正統年間遷居蘇州城內皋橋的另一支姑蘇“皋里房”亦通過同樣策略,登上歷史前台。黃溪浜東房和姑蘇皋里房由此成為此後史氏家族文獻製造的主角。
第四章“文獻之家”轉回對《致身錄》的探討。作者以前述兩章關於史氏家族歷史的復原為基礎,指出“屢試不售”所帶來的科場之困和諸子均分使產業日消所導致的生計之困,成為嘉靖、萬曆之際黃溪史氏族人面臨的難題,而萬歷以後因朝廷政策放鬆所導致各地建祠祭祀殉難忠臣和民間創作建文朝傳說的高潮,恰為史氏家族破解困局提供了可乘之機。《致身錄》和圍繞其而生產的眾多史氏家族文獻由此開始製造,而《致身錄》製造的主要動機是使獲得新身份的祖先史仲彬能入祀鄉賢祠,從而抬高家族地位並獲得相應的差役優免權以擺脫庶族地主所面臨的“役困”,這一努力的主力幹將則是出於姑蘇皋里房的史兆斗和黃溪浜東房的史冊等人。但史冊、史兆斗等人的努力只取得了部分成功,史仲彬雖入祀嘉興府鄉賢祠,在相對嚴格的蘇州府和吳江縣卻沒有成功,史氏族人的“請謚”努力,也被國家意志所遏制。
第五章“變亂黑白”繼續探討進入清代後《致身錄》的命運以及史氏族人“請祀”的努力。自南明弘光政權啟動建文朝歷史編寫,《致身錄》真偽即備受爭議,至清乾隆四年殿本《明史》刊行,判定此書“附會不足信”,可稱正史編撰上蓋棺定論。而同時,史氏後裔史在相等人卻開始了新一波《致身錄》的整理刊印,並成功將史仲彬送入了蘇州府鄉賢祠。作者對於這種吊詭現象的解釋是,當《致身錄》在國史上既有定論,“國史”與“家乘”已然脫鉤,真偽問題已非討論之核心,真偽之外所牽涉的道德價值乃至鄉俗民情成為官方考慮的重點。《致身錄》所塑造的從亡忠臣史仲彬入祀鄉賢祠成為了地方大員“表彰忠節,轉移世道人心”的一種手段,同時也成就了其作為地方群體利益博弈的一種文化資源。聯繫今日個地方為吸引旅遊或為打造地方文化而製造的眾多假景觀、假名人,作者的解釋不僅順理成章,而且對於我們考古論今亦頗有啟發。
綜括而言,本書篇幅不大,主題亦小,但以“家事”映照“國史”,以“國史”闡明“家事”,充分體現了本書所屬“歷史人類學小叢書”以及作者所實踐的歷史人類學研究,試圖以小見大,以地方史重構國家史,以百姓日常生活經驗闡釋宏觀歷史現象,以實踐和運行理解典章制度真義的學術理念。作者指出,本書所牽涉的賦役制度、宗法禮制、國家祀典、正史編撰等一系列難題,挑戰了作者的“知識邊界”(第300頁),我想,恰是作者主動挑戰自身“知識邊界”之舉,使本書所描繪的黃溪史氏家族的小歷史具備了大歷史的意義。恰如本書所展示的,黃溪史氏家族的力田起家依託於明初包括糧長制度在內一系列的賦役制度,史氏家族所採取的嫡長子繼承制也是因應於當時的賦役簽派邏輯,史氏家族的家廟建制則需聯繫國家的宗法禮制才能闡明,黃溪的崛起和史氏家族內部的權力轉移映射出明中葉以後江南社會經濟史上的重大變遷,《致身錄》的製造與傳播、史仲彬的入祀更牽涉到國史編撰和國家祀典等重大問題。作者正是通過“國史”知識立體、貼切地展現了黃溪史氏的“家事”,也通過黃溪史氏的“家事”使我們更深入地理解了“國史”。
作者又言“充滿‘陷阱’的史氏家族文獻也令我時刻保持著謹小慎微的警惕之心,甚至不敢越雷池一步”(第300頁),在我看來,作者的這一夫子自道也恰恰點明了本書寫作的另一特點。本書對史氏家族歷史的敘述,緊密地圍繞《致身錄》、《西村集》、《史氏吳中派文獻譜》等繁複史氏家族文獻的比勘、考辨而展開,“謹小慎微”、“不敢越雷池一步”恰恰展現了史家對於文獻的尊重和對歷史考據學原則的體認,而在謹守考據原則的同時亦往往有頗具慧眼的論斷與發現,則體現了史學新觀念對於史料的照亮作用。傅斯年所云“史學本是史料學”,雖有偏頗,但亦含有較大的真理。法國史家馬克·布洛赫則說,“我們只能通過痕跡來認識(過去),然而我們對過去的認識,比它本身自以為讓我們知道的要多得多”(安托万·普罗斯特:《历史学十二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52页)。本書不避繁難,重視史料的比勘、文本源流的考辨和史料牴牾之處的解釋,顯示了作者對於史料本位的追求,其方法和思路似也會對讀者有所啟發。
作者自言,“具有濃厚個案研究色彩的本書,或許註定得不出一些過於宏觀或者中觀的結論,也無法成為我入行以來學術思想的集大成者”(第300頁),似乎頗為遺憾。竊以為,本書雖然因主題的限制,難以發揮宏大的論斷,但作者以王朝典章制度和社會經濟變遷等“國史”視角對史氏家族活動的諸多解釋,其實已提供了“明清江南社會經濟變遷中一些具有普遍意義的結構性圖景”(第16頁),應會成為今後明清江南史研究不可忽視的內容。
張笑川
蘇州科技大學歷史學系
——原文刊於《歷史人類學學刊》第十九卷第二期,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