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以为是的正义
如果一名搜查检察官发现经办的劫杀案嫌疑人之一是令他抱憾终身无法释怀的、曾因证据不足难以定罪的奸杀案真凶应该怎么做?将其列为重点对象加大侦察力度?以旧案为切入口突破其心理防线?奸杀案追诉时效已过,即便嫌疑人在审讯中给出了认罪口供也无法提起诉讼,只有立足新案才有可能施加裁决、将其绳之以法,可如果调查结果最终排除了对方的劫杀嫌疑又该怎么办呢?难道就只能坐视凶手逃脱法律制裁了么?
最上毅的选择是获取、制造劫杀案的决定性证据再栽赃给嫌疑人松仓重生,迫使对方伏诛。二十三年前的惨案像一根利刃刺进每一个与北丰宿舍颇有渊源、熟识受害者由季的人的心里,无论是对遭遇不幸的由季,还是对她的双亲久住夫妇,最上都有一种萦绕至今无法消弭的无力感和“必须要抓捕归案”的使命感,“为此,他不惜双足踏入了禁地”。当然,他也没有打算放过抢劫杀害都筑夫妇的真凶弓冈嗣郎,而是施以私刑取其性命。不如说,正是因为秉持着“将松仓绳之以法”的偏执,最上才采取了感情用事到如此刻意的行动。
倘若本作是壬侠小说,最上基于情感的法外之举或许可以争取到读者同情,乃至被塑造成某种公平正义,但在律政题材、司法职业背景下,作者思考更多的是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绝对公平与相对公平、追诉时效等遗留性法律漏洞之类问题。与终究为犯罪行为付出代价的最上对应的是新人检察官冲野,在经历了对松仓罪行的愤怒无力与获悉真相的幻灭动摇后,冲野选择了一条背道而驰的道路:揭露告发最上的阴谋和罪行、证明松仓在劫杀案中的无辜——除了对程序正义的不懈,冲野的坚持也包含着迎战、击败精英前辈的渴望。
但最终,冲野用来劈开最上假面的也非“法律之剑”而是媒体和舆论,过程中还借助了像白川雄马这样的不乏私心者之力,“必须”向松仓道歉以维护法律神圣性的坚持更是反遭侮辱。话说回来,背负罪孽承担罪责锒铛入狱的最上和强奸杀人却洋洋自得脱罪的松仓谁才是更恶的“恶人”呢? 这显然不是他想要贯彻的正道。回归第二章作者借冲野与同僚之口的讨论,当“正义”无法简单等同于“法律的执行”之时,如何做才是“好检察官”?正如最上没有权力假法律之名审判松仓,冲野主张的正义又何尝不是自以为是?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检察方的罪人,这是一场没有赢家的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