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礼神的地方
晚一上书的时候,一个读者拿着它,告诉我这是书架上掉下来的。我看了下封面,是大门乐队的主唱,我于是翻开,映入眼睛的是:
电影赋予人们一种虚假的永恒。
混合着以往的经验,这本书写的应该是对影像世界的思考。我很好奇,在六十年代的摇滚诗人眼中,电影意味着什么?
我并不太了解大门乐队,唯一的印象是《Light My Fire》中长篇的键盘声,因此仅对书中内容做些评论。书中对于电影思考的部分名为《众神》,而“众神”是什么?后记没有清晰地表达出来,莫里森觉得自己也无法解释清楚,但书中的第一句很清楚地说明了:
看着我们礼神的地方。
这地方想必是电影院,而神为我们创造了由影像构成的电影:
众神用图像来愉悦我们。他们给我们书籍、音乐会、画廊、演出与电影。特别是电影。通过艺术,他们让我们困惑和盲目,无法察觉到被奴役的状态。艺术装点着监狱的墙壁,让我们保持缄默、分心与冷淡。
当我们拥有图像构成的世界,真实的世界似乎就不那么重要了。当我们从孩童长成大人,身高让我们远离地面,从与草木的和谐之中抽离,到达人造的世界与景观,沉醉于由媒介异化的自然,
我们原本是山坡上疯狂起舞的身体,如今变形为黑暗中凝视的眼睛。
身体的存在只是为了眼睛;它成为枯槁的茎干,支撑着那对永无餍足的柔软宝石。
这与苏珊桑塔格的叙述类似:
人类无可救赎地留在柏拉图的洞穴里,老习惯未改,依然在并非真实本身而仅是真实的影像中陶醉。
在桑塔格这里,是人类自己选择了图像世界,而在莫里森这里,图像似乎是众神对人们的欺骗。众神是谁?是摄影术的发明者?
格罗皮乌斯以全景景观技术令整个巴黎为之震惊。观众们变成了乘坐船只参加战争的水手。火焰、尖叫、海员、溺毙。
是皇帝?
电影是所有艺术形式中最集权主义的一种。所有能量与感知都被吸入颅骨,颅骨因充血而肿胀。卡里古拉希望他的所有臣民共用一个脖颈,这样他就可以一举将整个王国斩首。电影就是这种转换的媒介。
还是人们自己?
摄像机就像无所不见的上帝,满足我们对全知的渴望。从某个高度与角度偷窥他人:行人从我们的镜头中进进出出,就像珍稀的水生昆虫。
众神可能是对自然规律的一种模糊的印象,也可能是对未知事物的恐惧与崇拜,莫里森没有答案,我也没有。但不管众神是什么,人们对于偷窥的隐秘兴趣和对于奇观——创造感官世界——的期待使电影进化,使人们捕获众神:
“毁掉屋顶与墙壁,便可同时看到所有房间。
我们从空中捕获众神,得到他们全知角度的凝视……
这样看来,莫里森与桑塔格的看法是一致的,人们沉醉于影像而无法自拔,痴迷于虚假的永恒。捕获众神的代价是什么?电影(影像)的存在是好事吗?莫里森也在思考:
影院把光挡在外面,还是把黑暗留在里面?
是人们在利用影像,还是影像在支配我们?无论怎样,捕获众神不等于成为众神,我们虽然得到了他们的全知角度,但
却没有获得他们高高在上之时曾经拥有的深入心灵与城市的力量。
我对未来的态度是悲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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