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中的枪声:一个谋杀犯的罪与罚

体育巨头耐克的品牌口号“JUST DO IT”可谓是脍炙人口。这句广告语简洁明快,朗朗上口,十分贴合年轻消费者特立独行、追求自我的个性,极大助推了耐克品牌形象的建立和商业市场的成功,甚至还被美国《广告时代》杂志评为 20 世纪最成功的营销活动之一。但鲜有人知道的是,这句广告语的灵感来源于两桩惨无人性、轰动全美的谋杀案,案件的主角是一个叫做加里·吉尔摩(Gary Gilmore)的白人男性。谋杀案在美国并不罕见,加里·吉尔摩之所以成为一时无两的“明星罪犯”,是因为他被判处死刑之后拒不上诉,一心求死。要知道,美国曾于1967年废除死刑,在这之前,已经有十年没有人被执行死刑了。
一、无差别的谋杀
马克斯·詹森毕业于犹他州立大学。1975年8月,他和新婚妻子迁往该州普罗沃市,准备继续在当地的杨百翰大学学习法律。需要说明的是,犹他州是美国仅次于内华达州的第二大干旱州,州内大约有三分之一为沙漠地带,普罗沃位于首府盐湖城以南,大约有60公里的距离。摩门教是当地民众的主要信仰,也是美国第四大宗教。这是一个十分保守的宗教团体,摩门教义主张远离烟酒茶、咖啡等物质,禁绝婚前性行为,甚至一些原教旨教徒至今还在实行一夫多妻制。杨百翰大学就是摩门教在教育领域的大本营,大部分学生都是摩门教徒。

来此不久,妻子就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马克斯一边要坚持学业,一边还要做些兼职工作补贴家用。正好附近的辛克莱加油站需要雇员,待遇不错,他便加入了。1976年7月19日,马克斯告别了心爱的妻子和女儿,像往常一样去上班。晚上十点左右,突然有个30多岁的男人闯进加油站,拿枪指着马克斯,让他把钱都交出来,然后又命令他躺到卫生间的地板上。尽管马克斯极力配合,这个男人还是拿枪顶着他的脑袋。“这一枪是我的。”他扣动了扳机。“这一枪是尼科尔的。”接着又开了一枪。
第二天晚上十点半左右,彼得·阿罗尔和家人用完餐后,回到了登记住宿的汽车旅馆。在旅馆门口,他看到一个蓄山羊胡子的男人走了出来,两只手分别拿着现金盒与手枪,镇静自若地离开了。直觉告诉他事情不妙。果不其然,进了旅馆办公室,他看见旅馆经理本尼·布什内尔躺在血泊之中,头部还一直在流血。他的妻子一边压着伤口,一边喊人叫救护车。遗憾的是,伤口过于致命,一切为时已晚。
可能大家都已经猜到了,这两起谋杀案的凶手就是加里·吉尔摩,尼科尔是他的女友。由于加里性格反复无常,暴力成性,被殴虐的尼科尔躲了起来。加里开着车在普罗沃的大街小巷苦苦寻找了很多天,一直没有找到。他愈发暴躁和压抑,在失控的情绪中,开枪打死了两个无辜的年轻人。
警方很快就抓捕了加里。在后来的采访中,被问及为什么要杀死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他是这样回答的:两人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是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都有妻儿,都是摩门教徒,甚至他认为这两个人命中注定要被杀死;我杀他们是因为我不想杀尼科尔;那个星期我的心情太糟糕了,只得用开枪解决一切。
然而,这并不是加里第一次犯罪。从少年时期,他就走上了打架斗殴和偷盗抢劫的道路。在这个案件之前,他已经是一个前科累累的罪犯。再确切一点,现年35岁的他,有18年是在监牢中度过的。
二、不幸的童年经历
加里在家中排行老二,还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弟弟。他的父亲弗兰克·吉尔摩喜欢四处漂泊,有过多次婚姻,拥有很多名字,职业是以广告销售之名行诈骗钱财之实。她的母亲贝茜·布朗出生于普罗沃一个传统的摩门教家庭,随着长大成人,她受够了当地封闭原始的风气,越来越向往外面的世界。1937年,贝茜与弗兰克在盐湖城相遇,交往不久两人便确立了婚姻关系。当时贝茜24岁,而她的丈夫快50岁了。

即使结婚成家,弗兰克依然整天带着妻子东奔西跑,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而他又因诈骗经常入狱,更是让这段日子成为了不堪回首的往事。1941年,加里在德克萨斯出生,弗兰克一直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的亲生骨肉,为此经常对妻子大打出手。后来,弗兰克的事业走上了正轨,经济状况逐渐改善,他们也拥有了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孩子们也不用再过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了。
尽管有了稳定的住处,可他们似乎从来没有享受过平静的家庭生活。弗兰克经常酗酒,喝醉了就拿妻子和孩子出气。“龙生九子,各有不同”,在不健康的成长环境中,有的孩子沉默安静,选择了逆来顺受,如大儿子小弗兰克和小儿子米卡尔;有的孩子则心生怨忿,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如加里和三儿子盖伦。尤其是加里,从小就叛逆不羁,与父亲冲突不断。长大一些,他先是偷酒,后来偷枪、偷车,于是他不断被与其年龄相匹配的机构剥夺自由:少年管教学校、惩戒机构,直至监狱,就连父亲的葬礼,他都不被允许参加。
1973年2月,加里又因持械抢劫被捕入狱,先后在俄勒冈州立监狱和伊利诺伊州马里恩监狱服刑。在这期间,他与普罗沃的表姐布伦达开始通信,表现出了悔罪的态度和融入社会的愿望。与监狱、惩教署一番商讨后,布伦达与妹妹托妮愿意共同为加里担保,在遵守多项规定的前提下(如不得再犯罪、不得离开犹他州、定期拜访假释官等),让他在普罗沃的亲人的监护之下获得假释。
1976年4月9日,加里获得假释,辗转来到普罗沃。他先在姨父弗恩·达米科的鞋铺工作,后来又去了一家装修厂上班。刚开始他还老实规矩,展现出了趋善向好的一面,但渐渐又恢复了顽劣暴力的习性。不久他遇到了尼科尔·巴雷特,她是个二十岁的单身母亲,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继而同居,接着就是争吵与打斗。尼科尔觉得加里越来越危险,索性躲藏了起来。正是这一行为,间接造成了两个无辜年轻人的死亡。
三、喧闹的“死囚之舞”
审判机器很快就开动了。无论是枪支弹壳和火药粉痕迹测试,还是加油站员工和汽车旅馆客人的证词,种种证据都指向加里。法庭指派的律师自知“铁证如山”,对无罪辩护不抱希望,便从加里的精神状态入手,试图证明他患有精神疾病。但多名精神病医生都做出了一致诊断:“此人身上不存在思维混乱、精神失常、记忆缺失、大脑组织损伤、间歇性发作和其他精神反常症状”、“他应该对自己当时的所作所为负责”。
1976年10月5日,犹他县地方法院正式审理此案。第一天用来挑选陪审团,第二天检察官逐个展示了证据,并请相关证人出庭作证。控方证据确凿,环环相扣,足以使得陪审团超越合理怀疑,相信加里就是杀人凶手。辩方律师无计可施,只得针对一些琐碎的问题展开抗辩,试图降低证人证物的可信度。其实,辩方一开始就对胜诉毫无信心,而是寄希望于上诉以减轻加里的刑罚,比如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
10月7日上午,控辩双方进行了总结陈词,尽管辩方已经尽力,仍然无法撼动坚固的事实,而且控方的发言显然更能打动陪审团,“请仔细考虑这个案子,作出公正的判决。我指的公正判决并不是从加里·吉尔摩的观点出发的,尽管这同样很重要;请你们从本尼·布什内尔的遗孀、他的孩子以及那个尚未出世的婴儿的角度出发作出公正的判决。”
陪审团仅用了不到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就认定加里一级谋杀罪成立。下午继续举行调查听证会,这将决定加里是被判处无期徒刑还是死刑。陪审员依然没有心软,他们选择了最严重的刑罚。结果已定,当法官问加里是否选择行刑方式时,“我愿意被枪打死。”他回道。
判决结果出来后,旋即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不仅将是犹他州十六年来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罪犯,还是美国十年来的第一次死刑。不过这个案件之所以能够引起全美甚至整个世界的关注,主要是因为加里对死刑毫不在乎的态度和对死亡无所畏惧的向往。
初审结束后,辩方律师很快向犹他州高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后者批准了申请并做出决定,暂缓执行原定于11月15日的枪决。加里却在给法庭的信中极尽嘲讽、蔑视之能事,“犹他人难道连执行他们判决的勇气都没有吗?你们判处一个人死刑——那就是我,但是就当我欣然而庄严地接受了这一最严厉的惩罚时,你们全体犹他人却退缩了,并且还为这件事跟我争辩。你们真是荒唐。”在给犹他州大赦委员会的信中,加里继续以挑衅的语气说道,“动手吧,你们这群胆小鬼……”。在州高级法院的审判中,加里又表达了求死的决心,“我要求按期处死我,我只想带着一个男子汉的体面和尊严去接受死刑。我希望你们将允许我这样做,这就是我要说的全部。”这一次,法官们以4:1的投票结果维持了原定的死刑计划。
树欲静而风不止,加里虽然一心求死,相关个人与团体还是展开了持续不懈的拯救行动。首先是加里的律师以及她的母亲、弟弟继续上诉到最高法院。与犹他州高级法院类似,最高法院先是裁决暂缓执行,之后又以5:4的投票结果撤销了之前的裁决。其次是美国公民自由联合会、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等反对死刑的民权组织,通过诉讼的方式试图推迟死刑执行日期或者改变死刑判决,同样也都失败了。
各方人士为了实现不同目的纷纷加入,以及加里对死刑有意或无意的“自我炒作”,也让事件越来越戏剧化。在加里的几任律师中,有的怀着真诚的愿望寻求免除他们委托人的死亡,有的则以此案为契机作为提升自我名望的杠杆。拉里·席勒的加入,更是让这场死亡之舞成为了一场众人瞩目的真人秀,一个混合了严肃与恶搞、一本正经与黑色幽默的行为艺术。
拉里·席勒是记者、作家、电影导演和制片人,又是追逐新闻热点的投机分子,有“食腐肉的黑兀鹫”之称。他既出版了呼吁公众关注日本汞中毒的《水俣市》、获得过艾美奖和奥斯卡最佳制片人奖,也因报道临终前的杰克·鲁比(刺杀凶手的凶手)和苏珊·阿特金斯(查尔斯·曼森案)而臭名昭著。听闻吉尔摩案之后,他迅速与加里及其亲人取得了联系,得到了其人生故事的全部专有权,比如写作书籍、拍摄电影等。这种行为也让加里的死刑异化为一种赤裸裸的金钱游戏和商业运作。席勒为加里的故事明码标价,出售给各大媒体,他甚至担心如果加里在行刑前反悔上诉的话,其拥有的专有权的价值将大打折扣。
在媒体的关注和席勒的操盘下,吉尔摩案已经成为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奇观、一场庆典性质的狂欢。然而加里并非只是被围堵的猎物,他也在利用自己的曝光度榨取人生最后一点剩余价值。他把贩卖自己人生故事的钱财分成多份赠与亲朋好友,并且邀请他们参观自己的死刑。他称那些为自己争取生存的律师为“爱管闲事、好出风头”“都给我滚开,你们这些下流坯”。他让那些阻挠死刑的组织“从我的生活中滚出去,从我的死刑中滚出去”,进而把自己塑造为一个不惧死亡、尊严至上的西部硬汉,一个以身试法、对抗体制的传奇罪犯,并收获了众多的仰慕者。
经过一番艰难曲折的拉锯战,1977年1月17日上午,加里·吉尔摩终于实现了他的愿望,行刑过程仅仅用了18分钟。行刑之前,狱长问他还有什么想说的,他只留下了言简意赅的一句话:“Let's do it”。
四、谁杀死了加里·吉尔摩?
关于加里·吉尔摩,还有太多的故事可供讲述。在他死后,相关传记、回忆录和电影不断涌现。很大程度上,他已成为一个可以被多重阐释的文本,不同的视角会有不同的解读。如果将加里·吉尔摩视为一种普遍的现象而非孤立的个例,我们或许可以挖掘出这一现象背后的复杂机理和深层逻辑。
米卡尔在其家庭回忆录性质的作品《利弹穿心》中,曾提到了哥哥传授予他的生存法则,“要学会强硬,学会承受,学会麻木。不要怕疼,不要发火,什么都别表现出来。”他以为这是哥哥在教他怎么在监狱中生存,后来才意识到,哥哥是教他怎么在家庭中存活。因此,我们谴责这个残暴成性的谋杀犯,唾骂这个冷血无情的刽子手,但同时也不应忽略加里的原生家庭对他的不利影响。父亲的责骂与殴打、家庭的失和与动荡、教育的缺位与冷漠,让加里的童年笼罩在一片愁云惨雾的阴影之中,他也始终缺乏一种安全感和归属感。加里的确穷凶极恶,毫无人性,但我们需要追问的是,为什么他会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直至犯下了两桩谋杀大案,最终把自己的人生也给葬送了呢?
根据弗洛伊德的童年决定论,个体在成年的痛苦心理与人格缺陷,可以在童年经历中找到根源。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也说过,幸运的人一生都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从这个角度来讲,加里也是一个受害者,并且一直没有被治愈,因此才堕入了破罐破摔、自暴自弃的人生循环,就像他对这两桩谋杀案的看法,“我是个贼,是个有前科的罪犯,一个抢劫犯,我只是重温一下老习惯”。这让我想到了1924年发生在芝加哥的利奥波德-勒伯谋杀案,被称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辩护律师”的克拉伦斯·丹诺曾如此为两位被告辩护:“当童年的梦想、童年的幻觉还在一个人身上徘徊不去时,当一个人生理上正在逐渐长成大人,心理上还是个孩子,还具有孩子一样的情感、感受和幻觉时,你就可以说,正是这些童年的梦想和幻觉应当对这个人的行为负责。”
作为一个童年生活的受害者,加里制造了更多的受害者。这种受害者之间的互残,是一幅多么黯淡不堪的景观。因此我们在旁观这个案件的戏剧性和娱乐性之外,还应深入探究家庭生活、社会环境对一个人潜移默化却至关重要的影响,以及刑罚制度如何实现对罪犯的真正改造。或许只有这样,才会减少加里·吉尔摩这样的反社会型罪犯,也会少一些让人痛心疾首的社会悲剧。
(本文首发于《世界博览》202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