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妇女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自由和开放
在封建的儒家礼制与父系家族伦理中女性被归为从属位置,即使身份高贵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后或公主,也难逃身为女性之苦。中国女性在封建时代的生活状态最为悲惨,被歧视、被压迫,各种苦难和贬抑无情地伴随他们从摇篮一直走向坟墓。女孩从降生那一刻起,就被认为是无用之人,即使没被遗弃或溺亡,也会被当作卑贱之物,毫无身份、地位可言。
无论原本的家庭出身多么高贵,女性一旦出嫁,她就脱离了自身家族体系而划归到夫家的家族体系中,且在夫家的地位低于丈夫。这就是父系家族伦理要求女性的“夫家认同”和“夫尊妻卑”。常言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说得就是这个理。

《明代妇女生活》是一部聚焦于明代妇女生活研究的专著,通过对明代妇女生活多方位的考察,解析明代妇女在传统礼教闭锁世界中形成的妇女群体人格。主要内容分为“明代人的女性观、明代社会各阶层妇女、礼俗与妇女生活、明代妇女的教育、明代妇女的服饰、明代妇女的社会活动、明代妇女的才艺及其成就、明代女性的活力及多样性”八个章节,系统全面地还原了明代妇女的真实生活状态。

明代社会处于一个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型时期,妇女生活虽然依受限于传统礼制的压抑,无法获得参与政治乃至各项社会活动的正当权利;但自明代中期以后,由商品经济发展所引发的社会流动和文化活力,导致由法律和礼制所组成的国家控制力量削弱,进而让妇女获得了更多自由空间和生活的多样性。

传统中国对妇女的奴役包括公开与隐蔽两个层面,具体落实为观念、立法和行为规范三个方面,所有这些也就成为决定中国妇女地位的社会基础。

父权文化中,将女性等同于“身体“,忽视女性自我心灵的存在。女性只是社会交换关系中的符号,其身体是亲属结构中交换的资产,也是婚礼中展现的商品。古代女性讲求门当户对的包办婚姻,以及结婚后改随夫姓,只能被休而不能主动离婚等,都是以上本质的具体体现。

明代男尊女卑,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其一,男女之间存在着道德差异,武断地认定妇女的德性天生不如男子; 其二,鄙视妇言,往往简单地将妇言视为“谗言”,而将其上升到家庭不和,祸乱朝政的主因; 其三,否定妇人见识,将女子见识与小人见识并论,认为“女子”之见就是好气争胜“头发长见识短”; 其四,倡导妇女“三从”,即所谓的“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其五,倡导妇节,将妇女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许他人侵占,“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随着明代礼制开始出现部分松懈,随之而来的是新女性观念的普遍崛起,大致可以概括为如下: 其一,肯定妇女见识,晚明的士大夫中,肯定妇女见识者大有人在; 其二,对世情之偏加以纠正,发现并纠正“虐母、妒妻”等一概论之的通例; 其三,肯定妇女之刚,认为妇女一改柔顺之态,而有阳刚之气,可以使家庭兴旺;
明代中期以后,男女之间的婚姻观念也受到新的挑战。首先,明代中期以后民间婚姻风气多受金钱、财产关系冲击,一改过去专讲“门当户对”以及讲究门第的观念,离异与妇女再嫁蔚成风气。女性群体中还出现了一股追求婚姻自主的风气。

通过本书得以知悉,原来明代妇女远比我们想象中的自由和开放。难得能有这部以明代女性为主体的社会历史研究,从观念到立法,再到具体的行为规范,涵盖贵族、平民乃至奴婢等不同群体,对于我们全面认知中国妇女社会身份演变过程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