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書局《余嘉錫著作集》本標點排印識誤

(所據本爲2009年6月第2版,2020年3月北京第8次印刷) p.91“共實即記問之學也”,“共”當爲“其”字之誤 p.108“梁天監六年《四部書目録》四卷,梁鈞撰”,“梁鈞”當作“殷鈞”。 p.149“至於《論語》、《孝經》小學之附六藝”,“《孝經》”後似當加頓號。 p.167“至梁而佛經大盛,嘗於華林園中總集釋典文德五部目録,釋氏不與焉。”按:此標點文意不通,當於“釋典”後斷開,即“至梁而佛經大盛,嘗於華林園中總集釋典。《文德五部目録》,釋氏不與焉。” p.170“寅《鄧氏書目》於經史子文四録外”,“鄧”爲“鄭”字之誤。 p.187“又有古書既亡,後入重輯”,“入”當作“人”。 p.201“《左傳》亦見《叙》”,“《書·金縢》亦見《叙》”,“《國語》亦見《叙》”。按:“亦見”前均當有逗號。 p.211“《漢志·六藝略》中之書。如《司馬法》”,“之書”後之句號當改作逗號。 p.220〔張惠言《易義别録》卷十四〕《釋文·叙録》:“《子夏易傳》三卷”,(按《叙録》此下有“卜商字子夏,衛人,孔子弟子,魏文侯師”十五字。)《七略》云:“漢興韓嬰傳。”《中經簿録》云:“丁寬所作”,張璠云:“或馯臂子弓所作薛虞記,足不知何許人。” 按:“《七略》云”與“《中經簿録》云”均係《釋文·叙録》的自注,當置於“《釋文·叙録》”後的引號之內(同時需與正文大字及余嘉錫的按語區分開),不當别立引號而與《釋文·叙録》均用大字排録。 p.221〔臧庸《拜經日記》卷三(《學海堂經解本》。)〕《釋文·叙録》:“《子夏易傳》三卷。”《七略》云:“漢興韓嬰傳。” 按:此處誤與上同。“《七略》云”係《釋文·叙録》的自注,當置於“《釋文·叙録》”後的引號內小字排録。 p.228“若夫《本草》之名,見於《平帝本紀》。(五年,徵天下通知方術、本草者。)及《游俠傳》。”按:“《平帝本紀》”後句號衍。 p.228“《漢志·醫經》有《扁鵲内外經》,方有《泰始黄帝扁鵲俞拊方》”。按:《泰始黄帝扁鵲俞拊方》屬《漢志·方技略·經方》,“方有”前似脫一“經”字。 p.258“乂非請業請答之事”。按:“乂”當爲“又”。 p.278“《史記·申不害傳》云:“著書二篇,號曰《申字》。””按:“字”當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