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陆上行舟,谁可招摇过海
书名乍看之下有些怪异,从来都说“招摇过市”,没听说过“招摇过海”。看完第一篇才明白,大海茫茫,比街市更凶险。
以前很迷恋陆上行舟的概念,想象一艘笨重大船,陷在泥地之中,你想把它从泥中拔出,可船太沉了,陆上的阻力又大,根本行不动。人生也是如此,起初你以为自己可扬帆起航,行至中途,观四野茫茫,才知根本无人承你,驮你,你得徒手剥开这泥泞之势。
整本小说集有一种和作者年纪不符的老派与深沉,在这里,老派是褒义,说的是作者已经从青春小说的牢笼中挣脱,把目光放在了更远的人与事上。他爱写人,写一个人苍茫的一生,像是在为凡人著书立传。
《招摇过海》是曾传裕;《命里有时》是郑广延;《宇宙中心原住民》是何仁觉;《雪泥鸿爪》是樊雪和江锋……
看这本,感觉周于旸的文笔越发纯熟了,是那种经过长时间文字训练的简练感,而且他很会写开头,从第一本书开始,几乎每篇小说的开头都很漂亮、吸引人,随便摘出来一个,就会觉得很妙,很舒适——“我一生都记得那个夜晚,星光闪耀,草场寂静,辽远的大地上偶尔传来几声狼嚎。义父从木屋中走出来,透过昏暗的煤油灯光,将我领到马厩旁……”
还有例如“十六岁那年,我掌握了一个本领。不管多么重要的人,只要从我的生活中离开,我就当他已经逝去。我在心里为他立一块墓碑,每日上前祷告,跟他说些话。”
整本小说给人一种强烈的“向经典致敬”的感觉,挑不出什么毛病,至少我挑不出来。
不过我比较喜欢的一篇是《退化论》,有点儿科塔萨尔《美西螈》的感觉,更加怪诞和疯狂一些。在周于旸的第一本小说集里,这样略显魔幻和荒诞的故事会多一些,而现在的这本《招摇过海》则更趋近于修炼内功,更稳重,着眼于从细节上去写更复杂的内容。
但我觉得,对于作者这个年龄段而言,好像可以写得更“疯”一些,像是第一本小说集里那种带有更多科幻元素的,我可能会觉得更符合时代趋势。当然,文学要的并不是媚俗,只要写出好故事,其余什么都不重要。
之前说周于旸师承马尔克斯,长于叙述,在这本小说集里,很明显能体会到,他受到了东北文学的一部分影响。这种影响偶尔会让我有一丝恍神,但我又思考,是否这种叙述策略和语感就是会更吸引人呢?确实这样去读小说,感受更丝滑一些。
今天在微博上看骑桶人说,他觉得类型小说要写得像纯文学,不要太专注于故事构建,而是专注于写一些人的人生,他又说,如果是写严肃文学,那么就不要试图说大道理,不如好好讲一个故事。
在故事支离破碎的今天,在后现代主义认为文学的作用不是讲故事的今天,我反而认为,回到叙事传统,把一个故事说好,说透,是一件重要的事。
如果说,我要给这本书一个高的评价,我想我会用一句话——“它没有故弄玄虚”。我能感受到,无论是谁,但凡对文字有所爱好,但凡曾对故事着迷,他都能从这本书里找到一些他想要的。
这是一本相当普世价值的书,书里的好多故事甚至有着九十年代的浪漫感,它是华丽的,也是朴素的,它是说凡人的,但又是超越平凡的。
合上书本,想起那艘行在人生中的荒凉大船,感觉作者已经走得很远很远了。然而,我对作者的要求可不仅于此,期待长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