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简评——做好翻译真的很不容易

拉伦茨的《法学方法论》已经是经典书目了,内容当然毫无疑问是非常值得一看的,写这个书评主要想谈谈这个译本。
目前大陆的主要译本就两个,一个是陈爱娥老师的版本,另外一个就是黄家镇老师的版本了。
先说说黄家镇老师译本的优点。黄老师是西南政法大学的老师,所以翻译用语和专业术语都更加符合大陆的习惯,读起来会相对流畅(当然,考虑到内容本身的难度,相对流畅就很不容易了)。
再说说这个译本的缺点。那就是有一些错误和缺漏,这也是我打3星的主要原因(后来又改回了4星)。举一个例子大家感受一下。第一部分第五章第三节,黄老师翻译的是“规范内涵与【效力】结构”;而陈爱娥老师翻译的则是“规范的内涵及【事实】的结构”。

(黄家镇译本)

(陈爱娥译本)
找到原文,就会发现黄老师似乎是把Wirklichkeits翻译错了(后面的struktur就是结构的意思,和英文的structure大致一样,差别主要是Wirklichkeits一词的翻译)。

(德语原文)

(Wirklichkeits在词典上的意思)
其实,这一节的具体内容完全没有涉及效力问题,所以如果单独看黄老师的译本就会觉得很困惑。
类似的错漏在黄老师的译本里也不能说很多,但还是有一些的。我自己也做过一点英文翻译,知道做翻译真的很不容易。正文中的翻译错漏其实在所难免,但是章节标题上出错,以至于影响读者正确理解,这就有些不应该了。翻译的“”信达雅”中“信”是最重要的,所以权衡再三还是只给了3星(后来又改回了4星)。
当然,陈爱娥老师的译本虽然感觉错漏更少,但是因为是台湾老师,所以表达习惯和大陆比还是有些不同。所以我觉得,最理想的做法是对照两个译本一起看,其实不会浪费太多时间,而且还有助于增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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