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的潜流——读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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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发展史上,两汉时期创立并推行的察举制度是无法忽视的一环。至魏晋南北朝,秀才、孝廉等察举以及岁举、制举、学校、门荫、纳贤等入仕途径虽仍继续推行,但士人入仕受中正提供的官员档案的决定影响,品第严重制约着官员的任职资格。故“在这300年中,特别是两晋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成了选举制度的核心。”[①]亦因如此,诸多有关魏晋南北朝时期选官制度的论著倾向于将九品中正制作为此一时期研究的中心,在“历史分期”时,于“两汉的察举与征辟”后直接论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②]
疑问因之而生。若九品中正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发挥着主导作用,那么居于次要地位的察举制度在这一时期又以何种形态存在,其形态又在魏晋南北朝的历史中发挥着怎样的作用?内藤湖南在分析中国从中古向近世的变迁时,曾言:
(历史发展的自然的动力)即便象眼下的情势一样变化莫测,但在其表面顺逆混杂的激流底部,必定有一股潜流在朝一定的方向,作极慢、极重、极涩、极强的流动。洞穿这股潜流,便可以得到解决目前中国各种问题的钥匙。[③]
又如罗庸所言:
凡历史上之事物,纵经千变万化,仍必于其意中保存原有之痕迹及雏形,盖历史上表面视如已死的陈迹,实未真尽死亡。[④]
魏晋南北朝时,察举制表面上已为“已死的陈迹”,似乎几尽于“死亡”,但是其“保存原有之痕迹及雏形”乃至其本体实际上只是褪于河底,以“潜流”的形态仍旧发挥着结构性作用。阎步克著《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下文简称《史稿》),不落窠臼,着眼于察举制度本身的变迁,发掘出了察举制作为“潜流”在魏晋南北朝时代所进行的“流动”。这股潜流,正是理解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变迁的钥匙。《史稿》一书内容丰富,前人所撰书评已对全书主要内容有所介绍,[⑤]故虽不免有抽绎之处,本文依然仅以“制度变迁的潜流”为线索,重新梳理《史稿》一书。
一、潜流与制度变迁:《史稿》的主要内容
自战国变法以降到秦汉王朝,皇帝专制、中央集权和官僚政治的政治体制逐渐建立。战国到秦汉的历史转型确立了两千年各王朝的基本政治架构,这一基本架构,可称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帝国,[⑥]或“古典国制”,[⑦]又可从政治学的角度,称之为“官僚帝国”。[⑧]无论以何种框架言之,“周秦之变”后,“秦政”及“孔子”的结合成为古代中国的重要特征,传统知识分子与“官僚身份”结合,成为“大都是集官僚、文士、学者三位于一身的复合型人才”。[⑨]正因如此,《史稿》的问题意识便在于将“选官”转而理解为选拔“官僚阶级”,而“选官”在传统中国背景下又具有选拔“优秀知识分子”的意味。如此,国家选拔以治理为务的“官僚阶级”的要求,与官员个体对官僚权势的渴求,以及知识分子的主体思想间必然产生矛盾。由此,作者归纳出了察举制度变迁的三个基本动因:(1)官僚科层制的理性行政因素;(2)官僚帝国政体之下的特权分配与权力斗争因素;(3)构成王朝官吏主要来源的知识群体因素。[⑩]
《史稿》第一部分讨论了两汉时期的察举。《史稿》首先追溯了察举制度的源头。作者认为,察举制度的产生得益于战国以来的荐举之风,但荐举之风的存在只构成所谓“量的积累”,从根本上而言,察举制度作为一种质的变动,“涉及更为广泛的政治文化背景的变动”。[⑪]这一变动便是儒生集团的参政。在“马上得天下”向“马下治天下”的变动中,[⑫]汉代统治者因“秦任刀笔小吏,陵迟至于二世,天下土崩”的殷鉴,[⑬]意识到单纯的文吏政治以及军功受益集团不可尽赖,遂转崇儒术,以儒术为官方意识形态。学人及儒生进入西汉朝廷,促成选官制度向察举制度的“质变”。换言之,《史稿》在讨论难有定论的察举起源时,反不纠结于制度本身,转从西汉政治文化背景入手,提出了与前人不一样的见解。正因为察举产生背景的特殊性,即所谓儒生的兴起,察举制度最初的底色是“以德取人”。
与过往的察举制研究将两汉察举视为一稳定不变的整体相比,《史稿》的又一大贡献在于揭示察举制在两汉历史进程中的变迁。作者认为:
但是只看其形式规定是不够的,一种制度总是在投注于具体实施之中,在与具体的政治文化背景结合之后,它的全部意义、作用与倾向性才能真正得以形成与显现。[⑭]
在两汉,察举制度并非静止的政府型态与组织法,其形成及运行本身是一动态的历史过程,有“过程”才有“制度”,察举制在两汉历史环境的运作过程之中,不断发生着变化。[⑮]西汉后期儒生政治影响扩大,儒术神道化与复古化倾向冲击“霸王道杂之”的汉家故事,王莽改制进一步将“奉天法古”推向高潮,导致官僚理性行政因素受到损害。如此,察举制也被用于服务复古改制,四科改为“孔门四科”,否定了文吏的知识体系。光武中兴后,东汉着力恢复“霸王道杂之”的方针,在儒学愈加占据意识形态主导地位的同时,其对行政领域的影响受到一定抑制。此时的王朝察举改以“以能取士”为中心,要求“授试以职”和“必累功劳”,不担任吏职者无法得举,提升了行政因素在选官时的地位。东汉阳嘉元年,王朝又明确规定“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将考试环节纳入察举,开启了“以文取人”。在阳嘉新制下,士人得官不仅需长官举荐,还需在中央参与考试。如此,“以文取人”代替了“以能取人”,而其既开创考试,遂成为“察举制向科举制演进的初阶”。[⑯]综括言之,汉代察举制在形成过程中逐渐累积出了“以德取人”“以能取人”“以文取人”的三个不同因子。在某一特定时期察举出现某种变迁,往往是其中某个因子得到发展并制度化的结果。汉代察举如此形成了一种“多层次、多标准的选官格局,多种因素在其中发挥着作用”。[⑰]
厘清两汉察举后,新的问题也逐渐产生。魏晋南北朝的察举制如何在两汉的基础上发展,又为何可以作为“制度变迁的潜流”,发挥着比九品中正制更为深远的影响呢?
作者认为,察举制度在魏晋南北朝始终存在,其原因在于察举制度经汉代演变,已成为“理性化官僚行政”的体现,因而察举制实为魏晋南北朝时代“皇权兴衰的一把近似的标尺”。[⑱]魏晋以降,门阀转盛、皇权转衰,与之俱来的是察举制的相应衰落与九品中正制的崛起。察举制与九品中正制代表着不同的选官倾向,前者对应皇权官僚体制,后者则对应士族政治。士族主导下的九品中正制是“以名取人”和“以族取人”的结合,士林的评论与家族的声望构成任官的充分条件。但是,士族政治终究只是皇权政治的一种“变态”,士族政治无法摆脱皇权政治与官僚体制作为“常态”的强大惯性。[⑲]强势的君主推崇察举以选拔吏干之才,官僚政体对社会上下层之间的流动性与公平原则亦具有更高的期望与要求。此外,士族政治之主体士族虽厌恶“世务”,但士族的权势其生活的保障又来源于官僚政治。由于其知识结构与阶层属性始终难以适应官僚政治,故士族政治终究只能作为官僚政治的“变态”而存在。
在魏晋南北朝,察举制尽管长期处于“低落”,但始终保持着“极慢、极重、极涩、极强的流动”。在本书第二至五章中,作者以细密的考证重现了这一时期察举制运作的图景。西晋初年皇权微有振兴,察举制虽未改变士族在入仕上的优越地位,但仍可发挥积极作用。东晋皇权低落门阀当轴,察举降落至历史的低点。时至南北朝,南朝次等士族当权,皇权复振,察举制有所复兴。但南朝皇权未能完全摆脱士族政治,因而士族在向察举制妥协的同时,又使察举发生“士族化”的趋势,从而达成皇权与士族新的平衡点。在北朝,北方马上民族的军事性格和主奴观念形成了更大的结构性张力,“其与汉式的官僚组织结合之后,能够孕育出更强悍的专制与集权”,[⑳]重新为察举制注入了皇权的推力。在此情况下,北朝察举与南朝察举的变化一同构成了向科举制过渡的先声。经作者概括,其变化分别为:(1)中心环节由举荐转移到考试;(2)察举的标准由孝悌、吏能转移成文化知识水平;(3)长官举荐权力转变为搜罗文人以应试的责任;(4)考试程序的规范化与严密化;(5)自由投考的萌芽;(6)察举与学校制度的密切结合;(7)入仕、铨选与考课的区别分化清晰。[21]经历漫长的“之”字形道路后,察举制的荐举最终完全演变为隋唐科举制的考试,九品中正制退出历史舞台。选官制回归了“潜流”,最后进入隋唐的“科举时代”。
二、作为学术史的《史稿》:过渡还是开创?
2004年12月20日,《历史教学》期刊编辑部曾在北京大学对本书作者阎步克进行采访,在访谈中,阎步克提到“自己只能算个过渡性的学者”。[22]若作如是观,本书或是学术史上的一部“过渡性”著作。今日距《史稿》初版已逾三十年,距采访亦已过去近二十年。此时重新回顾《史稿》及其在学术史脉络上的意义,或可以“过渡性”为线索进一步讨论。
要理解访谈中所指代的“过渡性”,即需回到访谈本身:
阎步克:刚刚开始尝试研究的人,视线往往率先落在前人的论题上。田余庆、周一良先生讲政治史,而祝总斌先生讲制度史。所以,我是从政治和制度角度,来思考士族的。[23]
政治史是历史学的传统话题,但田余庆所治的政治史非梁启超所谓“人间一二有权力者兴亡隆替”的历史,[24]而更似借助对“事”的“细密”考证以讨论社会各因素“合力”的作用。其在政治史视角下所界定的“门阀政治”实际上有着揭示社会整体风貌的价值,仿如“自上而下”的“整体史”。[25]至于制度史,现代历史学形成后,有关“制度“的研究即占据着重要篇幅。史料学派和与其有所渊源的“乾嘉学派”擅长考订制度史实,力足编修精致的职官年表;主张理论先行的史观学派亦对制度倾注有巨大心力,并将之视为“上层建筑”。[26]祝总斌先生的制度史研究则“具体而细致”,尤为擅长将相关材料放到具体政事运作过程中加以分析考辨,以求实现“理在事中”。[27]在此学术环境下,《史稿》将田余庆先生的政治史研究与祝总斌先生的制度史研究融会贯通,在讨论制度结构与运行机制变化的同时,又能联系到政治层面的“权势转移”。并且,《史稿》在政治层面及制度层面交汇点的立论,均得益于对史料的全面掌握及对不明之处的考证,此亦受到前辈扎实学风的影响。[28]
但是,读完本书,读者很难感到《史稿》的视角仅是“落在前人的论题上”,相反,更有一种耳目一新之感。其中关键,便是《史稿》对“理性化的官僚制度”或“官僚帝国”概念的引进。本书在讨论帝制中国政治体制时,明显受到韦伯中国观及20世纪五六十年代占据社会学理论主导地位的“结构—功能”主义影响。学者习知,20世纪的韦伯研究经历了“去帕森斯化”的历史进程,[29]但帕森斯作为“结构功能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其学说的价值并无法否定。阎步克不仅熟稔韦伯“家产官僚制”的概念体系,又对帕森斯为代表的“结构—功能”学派极为推崇,并译有学派代表人物艾森斯塔德所著《帝国的政治体系》一书。[30]艾森斯塔德认为,在中国政治领域和国家是最为强大的社会因素。秦汉以降,中国政治体系的变迁类型只属于“调适性变迁”。[31]《史稿》将社会学对中国官僚体制的研究与历史学传统议题“皇权与相权”“皇权与士权”联系起来,进而发现了皇权、士人与官僚体制的复杂关系。换言之,《史稿》实际上是从“中国历史的实际演进出发,将共时性的社会学思考内化为一种历时性的历史学观察”,[32]发现了察举制度与社会形态间强大的相互作用力。社会科学理论作为“锐利的分析工具”,使《史稿》一书的思考论述清晰而系统,并具有极高的解释力与创新性。
因此,《史稿》在承接前辈学人扎实考辨与深厚智慧的同时,又具备了开放的理论自觉,为中国古代制度变迁提供了一种新的诠释理路。那么,回到前问,《史稿》在学术史上呈现的意义,是否可以被概括为“过渡性”?
“过渡”指“事物由一个阶段或一种状态逐渐发展变化而转入另一个阶段或另一种状态”,过渡性即意味着事物所具有的中介性与连接性。借用《史稿》一书举例,察举制在战国时期下漫长孕育的过程可以视为“过渡”,而当量的积累结束,政治文化变动引起察举制“质变”发生时,过渡最终结束。建国后,中国现代历史学依序经历“史观派”与“史料派”对立,史料派衰落,史观派内部的矛盾以及史料派重振等阶段。[33]90年代史料派重振时,其学术方法与问题意识亦已同先前大为不同,实际已具备了自我纵向对比下更强烈的问题意识。[34]与此同时,西方社会科学理论大规模引入中国,其影响及于历史学,使学术研究中经常性运用西方社会科学研究角度,学界亦意识到“历史学”学科本身是“建构”的产物,知识本身并无界限。[35]史学迈入“史料”与“理论”并重的时代,似乎满足了梁启超曾经的期望:
欲求事实的正确,决非靠空洞的推论和尖巧的臆测所能得。必须用极耐烦工夫,在事实自身上旁推反勘,才可以得着真相。换一句话说,他们的工作,什有七八费在史料之搜集和鉴别。……将来健实的新史学,恐怕也要在这种研究基础之上,才能发生哩。[36]
在这一进程中,史观派与史料派,乃至改革开放后衍生出的所谓“文献派”与“理论派”同样遵循着“分化——冲突——融合”的变迁轨迹。这一脉络,同文学研究中“历史主义研究和考证”与“文学理论领域”两个团体的结合,亦一脉相通。[37]笔者倾向认为,现代历史学学术研究有其必须遵循的“内在理路”,即历史学研究始终建立在对学术史的了解之上,因而必须延续学理逻辑所规定的发展轨迹。然而,“宋人生唐后,开辟真难为”,[38]前人采取的方法及对历史的诠释已经尤为丰富,后人学术欲求开辟,不得不说颇为困难。那么,在“史料派”与“史观派”,或者所谓“文献派”与“理论派”各自的学术积累已经尤为丰富,但历史学学术的“质变”注定无法产生于任何一方的母体时,学术的生长点正在于二者的融合与融合方式。
如此观之,《史稿》中所呈现出的对前辈学人研究的继承以及对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有效使用,其呈现出的不是“过渡性”而是“开创性”与“转折性”。以古代学术史作为对比,东汉郑玄首次遍注六经,构筑出以《周礼》为核心的精巧经学体系,[39]至北宋刘敞《七经小传》出,经学方经历“庆历之变”。实现对“群经”的通贯理解意味着经学新范式的形成。[40]正是因为郑玄或刘敞一般的学者,古代经学方才走到历史的拐点。以此相类,由于改革开放后西方社会科学理论的再引入(如社会学等学科的重建),现代中国史学只有在诞生一批既能熟悉运用“文献”,又能善用“理论”的学者及著作时,学术的转折点方会真正到来。[41]《史稿》一书是此类著作的佼佼者,亦是这一风气的引领者。在《史稿》之后,作者进一步将社会科学理论与历史学研究结合,完成系列著作,建立起制度史观下的专属体系。作者之外,中国古代制度史研究或“关注制度本体的精密结构、功能和形式”,或“着眼于实际政务运作过程与制度规定条文间的距离”,或讨论“不同制度间的联动关系、整体制度架构的运转秩序、弥散周遭的制度文化乃至制度对于整个社会形态的塑造作用”,[42]开辟出了尤为广阔的天地。作者自身的学术历程及现在的制度史研究,其中或都有《史稿》一书的“潜流”在其下流动吧![43]
三、问题与展望
一部学术著作难免存在不足之处,除了冯辉、何德章、黄留珠等先生提出的商榷意见外,笔者对本书尚存有一个疑问:察举制是否完全可以作为“皇权兴衰的一把近似的标尺”,理性化的官僚行政与古代的皇权必然存在“亲和性”吗?制度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既受到官僚管理需要和行政机制的内在约束,更要接受皇权为基础的“天下式”政体的规约。“天下式”的政体与所谓“理性行政”之间或许冲突方为主旋律。
笔者以为,中国的专制皇权未必热衷于建立“理性化”的官僚体制。中国古代皇权名义上属于“公”,但本质上,追求传至万世的皇权统治不可能具有真正的“公共性”,其本体仍是“家产性”的“私”。[44]由“私”及于“公”的中国古代皇权,其追求的不是增进公共利益,而是维护君主一家的长久统治。因此,其对“理性化的官僚体制”的需要与否实际上决定于皇权本身。[45]侯旭东、方诚峰及徐畅新近的研究已经揭示,汉代及唐宋皇权在选任宰相等要臣时倾向于任用“亲近”,皇权外缘的强化力量依赖于与皇帝具有“信—任型君臣关系”的宠臣。[46]在这一背景下,皇权对官僚体制的扶持,有可能是为了加强皇权,亦有可能只是为实现统治稳定的一种妥协。古代君主既需“统治”又需“治理”,但由于君权本质上属于“私权”,因而必定会在二者矛盾时选择“统治”。帝制时代的官僚,除去少数“知行合一”的儒家士大夫,其中大部分追求的是稳定俸禄、权势及升迁的可能。官僚缺乏“统治”与“治理”的主观能动性,故既有可能与皇权强调“理性化”的“治理”相矛盾,又可能与皇权紧迫的“统治”需要相矛盾。[47]如此视之,理性化的官僚行政与皇权强化或许并不具有亲和性。孔飞力曾在《叫魂》一书中给予官僚体制“谨慎的喝彩”,其缘由即在于清代的官僚体制一定程度上阻止了乾隆皇帝的“疯狂”。[48]官僚体制与皇权间的矛盾,不是乾隆一朝特殊环境的产物,而是帝制中国制度结构积累的恶果。故古代中国的皇权与官僚,二者或许都不能完全视为理性化的代表。
最后是笔者个人化的阅读体验,也是一点对未来学术的个人期待。在书中详尽的考辨与锐利的分析之外,阎步克的行文中时隐时现其为文为学的终极关怀。他似乎在思考,官僚制体系下究竟应如何选拔官员?考试制度是否最佳,“晋升锦标赛体制”是完美的选官制度吗?又,知识分子的学术是否注定要和政治相连接,知识只是“以文取人”时的筹码吗?以上诸多问题,在书中可以见到作者的思考,却难以见到作者的答案。作为经历过“文革”而又在八零年代求学的五零后,阎步克属于启蒙的一代。袁一旦即曾用“饥饿感”形容这样一代人:
饥饿感,可以说是经历过“文革”的五零后学人共同的身体记忆。这种空洞的主体意识、匮乏的生命体验,是驱使他们在学问之路上不断探寻、永不停歇的内在动力……经过学者从饥饿感中催生出的学术,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自然可以无视种种边界,打破种种条条框框,从贫瘠的知识土壤汲取养分,为自己寻求精神出路。[49]
就此意义而言,《史稿》属于历史学,也属于启蒙。
在今天,二十一世纪的第三个十年,中国学术的规范化程度日渐加强,学者的学术水平日渐提高,学术依旧在积累。但是,不断膨胀的规范化指标是否也在磨灭学者们个人性与时代性的关怀?阅读当下的论著可以感受到学术的进步,但学者本人似乎渐渐隐去了。不可否认,这一现象是有利有弊的,但笔者相信,实现对历史的洞见,还是需要终极的关怀,而《史稿》一书或可作为你我的镜鉴。
[①] 白钢主编:《中国政治制度通史》第4卷《魏晋南北朝》,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27页。
[②] 如陈茂同:《中国历代选官制度》,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目录”,第1—2页。
[③] 内藤湖南:《支那论·绪言》,《内藤湖南全集》第五卷,转引自谷川道雄:《“唐宋变革”的世界史意义——内藤湖南的中国史构想》,李济沧译,《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3辑,2006年,第8页。
[④] 罗庸:《习坎庸言 鸭池十讲》,北京:新星出版社,2015年,第30页。
[⑤] 冯辉:《中国古代选举史研究的新硕果——评〈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中国出版》1992年第8期,第53—55页;何德章:《从察举到科举——读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中国图书评论》2006年第6期,第19—25页;黄留珠:《察举制研究的重大突破——读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5期,第124—126页。
[⑥] 中国古代专制说是近代史学对中国古代的一个基本认识,无论这一认识是否准确,其作为一种框架无疑已深刻影响当代学人的思考方式。对专制主义说的讨论,可参看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第4—28页。
[⑦] 古典国制是日本学者研究秦汉帝国时提出的重要概念。日本古代史家吉田孝“将在历史中成为后代国制与文化之基础,为后世作为某种规范意识来加以回顾的国制与文化定义为‘古典’”,因而古典国制在诞生后,每当国家再建或更新之际,其内涵都不断被追溯与参照,成为各地域典型代表的国家框架。中国的古典国制则被定义为在“天下”世界观支配下形成的“礼—法”内组结构。可参看渡边信一郎著:《中国古代的王权与天下秩序》,徐冲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3—5、136—137页。
[⑧] “官僚帝国”说可以追溯到韦伯对中国古代政治体制所下“家产官僚制”的判语,参见简惠美:《韦伯论中国——〈中国的宗教〉初探》,台北:台大出版委员会,1988年,第32—48、127页。
[⑨] 语出王水照主编:《宋代文学通论》,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7页;关于古代知识分子的变迁,尤为详细的论述可参看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⑩]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引言”,第3页。以下引该书省略出版信息只标明页码。
[⑪]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10页。
[⑫] 《史记》卷97《郦生陆贾列传》载:“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且汤武逆取而以顺守之,文武并用,长久之术也。昔者吴王夫差、智伯极武而亡;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乡使秦已并天下,行仁义,法先圣,陛下安得而有之?’”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2699页。
[⑬] 王充著,黄晖撰:《论衡校释》卷12《程材篇》,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543页。
[⑭]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148页。
[⑮] 关于“过程”与“制度”的关系,可参看邓小南:《走向“活”的制度史——以宋代政治制度史研究为例的点滴思考》,载包伟民主编:《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1900—2000)》,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10—19页;又刊于《浙江学刊》2003年第3期,第99—103页。
[⑯]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76页。
[⑰]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77页。
[⑱]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204页。
[⑲] 认为士族政治属于皇权的变态源自田余庆在《东晋门阀政治》一书中对东晋门阀政治的总结,阎步克曾在《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一书中对之加以申说。参看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324—331页;阎步克:《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序言”,第5—17页。
[⑳] 阎步克:《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序言”,第13—14页。
[21]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第294页。
[22] 阎步克,边际:《勉为其难 尽力而为——阎步克教授访谈录》,《历史教学》2005年第3期,第6页。
[23] 阎步克,边际:《勉为其难 尽力而为——阎步克教授访谈录》,《历史教学》2005年第3期,第7页。
[24] 梁启超:《中国史叙论》第一节《史之界说》,《新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年,第65页。
[25] 政治史与整体史的矛盾及共存的可能,可参看赵世瑜:《政治史、整体史、自下而上的历史观──〈叫魂〉三人谈》,《民俗研究》2002年第2期,第138—146页。整体史近年来被部分历史学者认为是研究时“最基本的信念”,参看刘志伟,孙歌著:《在历史中寻找中国:关于区域史研究认识论的对话》,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16年。需注意的是,严格的整体史当为“自下而上”的研究,此点《东晋门阀政治》并不具备。
[26] “史料学派”、“史观学派”的概念可参看王学典:《近五十年的中国历史学》,《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165—190页。
[27] 孟彦弘:《记祝总斌先生——写在〈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新版之际〉》,载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编:《祝总斌先生九十华诞颂寿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第585页。
[28] 如书中对汉“四科”与“廉吏”科的考析,对《后汉书·顺帝纪》“奏案为限”的增补,对晋“白衣”试经入仕的考论,对萧梁明经试“顾人答策”的考辨,对北周算生、法生区别的考证等等。其中不少成果,至今尚为不易之论。
[29] 苏国勋:《韦伯作品集·总序》,此据马克斯·韦伯著:《中国的宗教:儒教与道教》,简惠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苏国勋·总序二”,第VI—VII页。
[30] 艾森斯塔得:《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
[31] 艾森斯塔得:《帝国的政治体系》,阎步克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370、93、328—337页。
[32] 孙正军:《何为制度——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研究的三种理路》,《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9年第4期,第62页。
[33] 参看前引王学典:《近五十年的中国历史学》,《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第165—190页。
[34] “史观派”与“史料派”在矛盾下走向同一的过程,或可移用钱鍾书《中国画与中国诗》中的叙述作喻,“就是抗拒或背弃这个风气的人也受到负面的支配,因为他不得不另出手眼来逃避或矫正他所厌恶的风气。正像列许登堡所说,模仿有正有负,亦步亦趋是模仿,‘反其道以行也是模仿’。圣佩韦也说,尽管一个人要推开自己所处的时代,仍然免不了和它接触,而且接触得很着实”,《七缀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1—2页。
[35] 于沛:《历史学的“界限”和历史学的界限何以变得越来越模糊了》,《理论与方法:历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及其他》,《历史研究》2004年第4期,第3—5页。
[36]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北京:中华书局,第168页。
[37] 宇文所安:《史中有史:从编辑〈剑桥中国文学史〉谈起》,《读书》2008年第5期,第22页。这一过程,宇文所安认为即“考证派和历史学研究者愿意承认我们所不知道的,而不是用那些工具去支持标准的叙事。理论研究也已经开始被迫面对自己的历史性”。
[38] 蒋士铨:《辩诗》卷13,清咸丰蒋氏四种本。
[39] 刁小龙:《郑玄礼学及其时代》,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华喆:《郑玄礼学的延伸——敦煌吐鲁番出土写本<论语郑氏注>研究》,《西域研究》2012年第3期,第96—106+140页。
[40] 冯茜:《唐宋之际礼学思想的转型》,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年,第185—203页。
[41] 相类似的是,郭沫若的学术特点融汇了史料考证与马克思主义,因而严格来讲,郭沫若或当是近代以来至改革开放前历史学学术积累的集大成者。
[42] 苗润博:《“四把钥匙”与治史格局》,原刊《读书》2022年第11期,收入氏著《文献清源与史学问径》,北京:中华书局,2023年,第290—295页。
[43] 周天游、孙福喜曾认为近四十年秦汉史研究的重要成绩即体现在典章制度的广泛而深入的研究,陈长崎则进一步认为其中官制研究最为成绩斐然。参看周天游、孙福喜:《二十世纪的中国秦汉史研究》,《历史研究》2003年第2期,第132—154页;陈长崎:《改革开放40年来的秦汉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18年第1期,第25—38页。
[44] 关于中国历史中的“公”与“私”,尾形勇已进行精彩的研究,可参看尾形勇:《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张鹤泉译,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62页及沟口雄三:《中国的公与私:公私》,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第5—88页。
[45] 实际上,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关于让步政策的讨论,便对皇权推行的理性政策有所澄清。君主或官僚实行的理性政策,部分情况下是不是可以以“让步”视之?参看王瑞来:《让步政策理论渊源初探》,《史学月刊》1982年第4期。
[46] 侯旭东:《宠—信任型君臣关系与西汉历史的展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特别是第228—243页;方诚峰:《从唐宋宰相概念论君主支配模式》,《史学月刊》2021年第3期,第43—60页;徐畅:《唐德宗诏选十台郎作令京畿史事考辨》,《历史研究》2022年第6期,第184—200页。
[47] 自1989年世界银行首次提出“治理”概念后,社会科学学界对“治理”的定义进行过多次讨论,此处所依为基本定义,即治理代表一种为维持与促进公共利益而进行的行政,其运作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广义的政府;统治则相对具有私属性,其运作主体一般是单一的。参看曹现强:《公共性的现代回归:从统治到治理——对治理理论的一点思考》,《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第18—21页
[48] 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4年,第288—291页。
[49] 袁一丹:《绣花针与狼牙棒》,《文艺争鸣》2018年第9期,第64—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