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曼德---永远的十七岁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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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神话中,神明的私生子纳西索斯天生俊美过人,他所到之处留下的阵阵芳泽诱惑着彼岸之人的心神,留下一道道求而不得的回声,化作永久的告白。
高傲的少年拒绝了神明的求爱,为此判决永运孤独。数千年后,英格兰大地的天才之子,唯美诗人王尔德将特立独行贯彻天地,毫无惧意,追求爱而九死不悔。而我们的吸血鬼编年史里,华丽俊美的希腊少年阿曼德,穿越五百年的时光,孤独寻求生命的真谛。
如果五百年的时光只是瞬息刹那,无异于蜉蝣的朝生暮死。
如果生命定格在了十七岁,从此永恒成为叹息的执着,坚定地为执念而永远迷惘。
如果时间的碾压已将一个弱质的少年磨砺成千苍百孔心境斑斑。
吸血鬼少年阿曼德,依然在黑夜里,美得动人心魄,超凡脱俗。
俊美的少年作为俘虏对待,粗鲁的像牛羊一样赶到市集买卖。碧绿的眸子冷眼旁观他者投注的眼,贪婪,肆掠,不经掩饰的打量,毫不遮掩对一个男孩赤露的欲望。碧绿的眸子冷眼旁观他者投注的眼光,仿佛这样就可以淡化施暴者的伤害。
涩。
为什么诸多痛苦付诸一身,为何在他还未长成之际便见识人间欲望极恶,如同一张白纸的少年被人肆意涂抹色彩,而他竟显得分外无知。他不理解这一切的发生,却本质的知道这是伤害,夜夜绽放的罪恶如同深渊,让这个孩子祈祷一日日生命的终结。
大把金币在指尖流出,貌美的希腊少年如物品一样转让。尽管在这之前,少年已尝尽人间的苦涩。
「玛瑞斯---我的主人」
自奴隶市场的惊鸿一瞥,玛瑞斯就决定留下这个少年作伴。他俊美的外表即是原罪的欲,也是他机遇的另一端。爱始于第一眼,而我们千年之子玛瑞斯先生,无疑是个迷恋希腊之美的罗马人。
阿玛迪欧,我最美的收藏品。是的,仅仅是个收藏,即使拥有稀世之美绝代之姿,活了上千年的玛瑞斯也不会忘记凡人的美貌只是镜花水月般的匆匆一瞥,尽管他悉心对待,教导知识,饰以文明,锦衣玉食相待,他也明白凡人的生命于他不过是朝生暮死的蜉蝣,他虽珍惜,态度却如同对待一样珍贵的收藏。
是的,阿玛迪欧,你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美丽。是的,你是我最完美的收藏,可是你的存在和其他少年没有不同,尽管你有天才般的画技,超脱凡人的狡黠精灵,他也没有想过他与旁人在自己心里的地位有何不同。
他朝眠夕作,昼夜颠倒,他身上有着仿佛自远古时代而来的熏香,如同宫殿通宵达旦而舞的灯火,他的眼神常常带来迷惘而又深刻的忧郁,这一切在心智未成熟的阿玛迪欧心里有着致命的诱惑。于是,少年痴痴地望着他的背影,悉心尽力的完成他布置的课业,他的目光追寻着玛瑞斯,像敬仰神明一样虔诚痴迷。
这个披着华丽的黑丝绒斗篷下儒雅内敛的中年男人是从天而降,将自己从苦难中拯救的神祗。所以他的方向即是我的方向,他的存在即是我的一切。少年运用不成熟的智慧,献宝一样幼稚的引起主人的注意。不经意的三言两语却袒露了少年超脱旁人的聪慧。
“我知道主人你从来没有见过太阳,知道你向来昼伏夜出。就如同你在画卷上画出的太阳比任何一个人真正的日出都要辉煌。”
数以万计的黑夜沉寂化作唇边的一抹苦涩微笑悄悄流过,生命的渴望在这一瞬间被少年点燃。
阿玛迪欧,我的少年。后来想起,也许爱是从这一刻诞生。玛瑞斯来自罗马时代的审美和潜意识对永恒的迷恋投射在如同水仙一般的美少年阿玛迪欧的身上,而纯真无知的少年视他为拯救自己的神。命运在二人相遇埋下伏笔,注定相爱。
而阿玛迪欧只是一名少年,心智还未成熟,还未真正体会到爱的意义的少年。美貌是他过早被催熟的诱因,玛瑞斯怜惜而温柔的疼爱。尽管他明白这个身体如大理石般坚硬,冰冷的男人并非凡人。
他被带到那个世界,纸醉金迷的财富,夜夜通宵达旦无止息的舞会,风情万种,涂着厚厚的唇膏异域风情的异国美人举着涂满蔻丹的芊芊玉指,朝阿曼德勾勾手指召唤他前来。这个世界似乎毫无忧愁,罪恶,只有麻药一样充斥着感官的富贵快乐,于是他沉醉在古罗马一样奢侈的情怀里,像酒一样,理性渐渐褪色。
“那时我以为这是永恒,可以永远黑夜不再白天。”
可是亲爱的,没有什么会是永恒。
玛瑞斯给予了他黑暗的赠礼,却将对黑暗毫无准备的他扔进那个陌生永恒的世界,从此画布上的太阳是他夜夜仰望的奢求,生命再赋予了永恒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意义,时间不再珍惜,却摧枯拉朽的磨灭了他一腔热情,沸腾的爱逐渐冷却,渐渐知道真相。
玛瑞斯,我的主人。我不怪你抛弃我而去,我不怪你舍弃我五百年。
可是你可不可以告诉我,这一切对我来说是什么?
美第奇式的艺术之殿堂被报复而来的吸血鬼毁灭,迷人的男孩被一个个投入了火炉烧死,生动明艳的文字看得人痛苦万分。而我最难过的事阿曼德的遭遇,在地牢里他经受的黑暗洗礼是如此残酷的精神摧折。
当他被饥饿唤醒,为了生存不由分说大口吞咽挚友的鲜血时候。
当他发现欲保护之人被自己亲手所害的那一刻。
人类的一切道德被生存的本来面目撕下伪装,阿玛迪欧紧紧抱着膝盖无声痛哭。
你再也回不去了,你再也不属于人类了。玛瑞斯如同丢弃珍藏品一样的丢下玛瑞斯而走,威尼斯夜晚的温情只是朝露的幻象,他学会了不再为主人流泪,学会了黑暗的法则。甚至舍弃了阿玛迪欧的旧名。
可是他无法抛弃身为人类追寻自我归宿的那颗心。
安德烈,阿玛迪欧,阿曼德,每个名字都代表了他人生阶段的状态,作为安德烈只是个普通的农家少年,阿玛迪欧是主人给予的名字,阿曼德是他自我的选择。
非常心疼这样的阿曼德。他置身于黑暗之中,踽踽独行。似乎每个人都想要他,想要那个漂亮的,罪恶的,笑口常开的男孩,人人都想蹂躏那个罪孽深重的孩子。可是他们争夺他,留下他,又丢下他,毁灭自己,自己在这世上尚且不知生命的答案,有什么资格负担起另一个生命,糊里糊涂被马瑞斯的神秘吸引被命运作弄置身黑暗中彷徨无助的孩子?
你们最终,谁都,抛弃了他。
他再也没有褪蛹成蝶,三百年,三百年的等待,三百年的迷惘,三百年的思念。
渐渐地,冷却了爱,这份本身并不可靠并不深厚并不稳固的爱,这份只有对收藏品的爱。
阿曼德,我罪孽深重而又貌美的黑暗之子。
玛瑞斯只是徒有忧郁深沉的外表,而无其成熟爱人的能力。
再后来,莱斯特从天而降打破了他的枷锁,告诉他吸血鬼还可以活得明艳张扬,光彩耀人。莱斯特是天生的star,无论是做人还是做吸血鬼,他都能活得洒脱自在,无拘无束。对阿曼德来说,这是生命未成展现的另一个程度的自由,是他深深为之着迷的洒脱,光芒耀眼的另他盲目。
爱,先是被无可选择的寄托在罗马情怀的玛瑞斯身上,他是繁华颓靡的世界,黑暗的引路人。
再是寄托在破除枷锁自由的骑士莱斯特身上,再然后,是丹尼尔,他另外两个黑暗双子身上。
什么是爱,什么是被爱呢?
不明白它的价值和自己真正所求的人,永远被动选择,永远痛苦,永远迷茫。
玛瑞斯抛弃了他,莱斯特对他说我无法爱你!路易的软弱另他失望而去,丹尼尔的直白让他满足,孩子气的给予又生生将他逼疯。阿曼德似乎从未学过真正的爱与被爱,他的爱更像是一种动物式的给予和自顾自的满足,年龄停留在十七岁从未增长过的他从未学会爱。
更遑论自由。所以遇上了吸引他的人,他好想去爱,渴望去爱,却从未想过自己为何被吸引。五百年的日日夜夜追寻,到头来却发现所追求的一切都不为自己停留,如同指尖的砂石,转眼成空。
玛瑞斯问他,你还要我为你做什么吗?
阿曼德无语到了,也许曾经爱过你,真的渴望过你。可是现在,不用了。
甩开了玛瑞斯的手,阿曼德失望的投入阳光中,烈火灼伤了他的生命,注定未了断的尘缘留住了他。瑟贝尔的出现为他的生命开启了另一篇章,她是个只为自己天赋而活的姑娘,她来自天启的才能让她无惧一切现实,弹奏的乐章感天动地,活着她弹奏人的乐章,死了她弹幽灵的篇章。只为活而活,非常像阿曼德亲生的女儿「这句话好怪,难怪这两人更对胃口」
阿曼德再也不想死亡的事,他开始懂得珍惜,明白活着的意义了。
五百年的求索时光,上天彻地,也许仅仅是为了瑟贝尔一句话。
“我爱你,阿曼德。”
从那一刻开始,阿曼德似乎明白了身为人类「鬼」的可贵之处,从此不再叹息。
「以下是吐槽和碎碎念」
安妮莱斯作为作家有成熟的功底,路易写的书充满了他絮絮叨叨,自我迷恋,水仙一样的充斥着不上不下的中产阶层浮华忧郁华而不实的文风 让人看了讨厌!
莱斯特的书文采不出众,不过很粗野,符合他的作风习惯。 阿曼德-……阿曼德很像那个古罗马时期奢华的时代,文风精致优雅,充满追忆和苦涩。不过我越看越觉得和《魂断威尼斯》好像-……难道是受此启发?!
对安妮老师堆砌文字和文风的浮华绚烂纸醉金迷到了目瞪口呆的地步,那金粉流丽的时代,那充斥着艳丽女奴与美酒的不夜之城,那奢侈绚烂的古罗马之夜。
天啊! 安妮老师的功底没得说!太浮华了!
只是,马瑞斯老师!你好变态! 好变态! 好变态!
人家阿曼德,十七岁,被你变成吸血鬼的时候还是个少年,小孩子,一个十七岁的男孩哪里能分得清热情痴迷的偶像和爱情的区别在哪里? 他对你是爱吗?
也许,你如天神般的太阳出现在他面前,将离死只差一步被伤害的支离破碎的阿曼德救起,给他裹上贵重的丝绸温柔的疗伤,再给美味佳肴让这个几辈子都没有体会过这种温柔富贵的乡下孩子眼冒金光。 他当然是爱的,爱你的从天而降,爱你如神一样拯救了他,爱你身上的神秘,强大,一切由于未知和浅薄而疯狂痴迷的魅力!
阿曼德脑袋不清醒,阿曼德爱得不理智,因为他是个小孩,可马瑞斯老师!你这个老不羞的!你这个活了上百年的老鬼!你居然好意思! 你居然好意思把少年人痴迷之爱尽数接纳! 你都活了几百年了!岁月匆匆没有增进一丝一毫你品德上的修养和觉悟,反而让你凭着永恒的生命,力量为所欲为起来! 你太!无!耻!了! 你太不负责任了! 我不管阿曼德怎么喜欢你,享受了人家的热爱崇拜然后一走了之,留下人家在黑暗里崇拜的等了你几百年,那不全是你造的孽吗?
你招惹的人你负责到底啊阿啊! 可你不! 你们吸血鬼,怎么都一样的自欺欺人?还喜欢拿浮华的包装掩饰自己?! 这么看来,莱斯特简直是异类的存在。
还有安妮老师!真的!阿曼德那些篇章真是看的人脸红心跳,但是你的文字华丽,感官张力十足,十分有感觉,却一丝下流的感觉都没有,如果你写bl小说,那些写手差不多都得歇菜。 想起阿曼德,那个令人心痛的男孩。
阿曼德形容心目中的王子(莱斯特)闪闪发亮,说他是王尔德。 等等!王尔德?!莱斯特? 仔细想一想,如果结合被小白脸出卖的经历,即使身处狱中依然执着的去爱,众生黑暗之处,他是唯一的光明之爱,那可不就是王尔德吗?!不文雅但是一味追求执着且九死不悔的王尔德。 笑死我了!阿曼德居然把莱斯特形容成吸血鬼界的007,摇滚巨星,詹姆斯(演007的那个)这与时俱进的比喻啊!哈哈哈哈哈

乐死我了。
我还以为阿曼德心里马瑞斯有多重要勒,结果到了后面全是莱斯特,又爱又恨莱斯特,比起古典稳重西方油画一样优雅厚重的阿曼德风格(毕竟是从文艺复兴时代过来的吸血鬼)莱斯特这个只有两百年生命的,目不识丁粗野张狂自恋宛如花孔雀一样的乡下小子果然更对他的胃口。
要那么文艺那么暗沉干嘛!直接一把撕下遮布指着太阳,小子,你从哪里开始倒下就从哪里站起!重新面对你自己的人生吧小子!
活了400年的阿曼德啊!怎么感觉从死去的那一刻开始就没成长过?无论干什么理解什么都带着少年人的一股执拗劲,不管是执着还是爱!
我终于把吸血鬼阿曼德看完了! 啊!我终于看完了!累死我了!偶尔的发问可以直击心灵深处的孤寂,但是大篇幅的冗长叙述实在是-……显得过犹不及,尽管从故事结尾来说,安妮老师算是成功妾尽力的还原了那个浮华又文明的时代。
总体而言,故事脉络还是比较清晰的,时间发展也能屡出来,这是一本阿曼德本人的叙述,如果他死在半路上那大概写不成这个书了,既然活着那就跟人类一样,无论遭遇什么都勇敢的活下去寻找生命的意义直到你终结的那一日! (吸血鬼面临的困境和人类又有何区别?吃饱喝饱追求物质富裕后面临的不就是精神的寄托和全面的空虚了吗?) 甚至死亡也-……,可这本书,这个系列的书实在不像是警世名言,也不像寓言,作者大篇幅描述,还原,构思,想象那个时代,无数的相似问题借由不同的角色发出。
但我觉得其实回答就是泽贝尔说的,阿曼德想要的 “他说了我步入黑暗世界以来,上天下地求而不得无人对我说的话:我爱你,阿曼德。” 生命的意义在于爱,爱是无法被拒绝,无法抗拒的,完全是自发的,自觉的,发自内心的渴求,既渴望去爱,也渴望被爱,无论遇到什么苦涩,只要前路仍然有爱存在。 安妮有一本书的厚度告诉你,这是一个生命自我求索,最终发现无论人类还是吸血鬼,无论永生还是短暂的生命,无论浮华炫目还是朴素! 爱就是爱!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还是对这个世界的! (好奢侈啊安妮老师,我能感觉到你对阿曼德的爱!) 然而我是多么可惜,这个系列故事的发展到了最后居然是宗教! 我感觉自己可以不必再读下去了,怎么说,作为读者我看过安妮老师写得够好的作品,能够理解她文章里精妙的地方享受美和快乐,也能明白她的不足和局限,所以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