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形与文化:决定与否定
文章研究的对象主要是全世界各地的原始型(Primitive)及风土型(Vernacular)建筑,作者个人所言,主要研究对象也是以一层的建筑为主,虽然作者开篇对风雅型和现代型建筑也作了分类与阐释,以及在后文当中进行了少量的比较,但对于近现代又设计师参与的建筑的提及与研究还是较少,主要关注的还是人类早期(中期)的原始性与风土建筑。
作者通过广泛的文献阅读以及实地调研,在文中列举了非常丰富的、世界各个地区和民族的早期建筑实践案例,在这样庞大的案例研究下,很难总结出一个明确的、适用于所有建筑的“影响机制”。 “需慎言形式的成因,多谈相关性而非因果关系,因为影响因素的复杂性,决定了形式并非一成不变的或琢磨不定的东西”。在对少数地区少数案例的研究当中,或许可以断言一个因素(无论是物质因素还是社会文化因素)是影响当地宅形的关键因素,但从更广大视角来看,这些因素又不能成为“关键因素”,这也是作者通篇所用的一个论证方式,先是总结一个因素的影响,而后以其他地区的例子为论据,说明该因素并不是“关键”。文章并没有跳脱于主流的研究民居的方式,照常分析了影响因素与宅形确立与演变的关联。但是,作者想要探究的,并不是一个通用的法则与机制,或是明确的点明一些因素究竟是如何影响宅形的,其关注的,是在物质因素与社会文化因素影响宅形的过程当中,人是如何选择的,以及文化是如何影响人作出选择的,这才是文章研究的重点。
著作中区分了决定因素与修正因素,本书的观点是,人本身与文化才是影响宅形的“决定因素” ,其他无论是材料、结构、技术和气候等因素均是形式的修正因素或是次要因素。这也是文章第二章节驳斥其他各种“决定论”与第四章第五章分别论述气候限定因素与技术限定因素的原因,通过反向论述来证明这些因素的背后离不开人本身的决定作用,如技术的进步并非会被所有地区的人所采纳运用,在近现代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进步的背景下依旧会有人延续前期受气候影响的形式,都是这一论述的体现。在初次读第四、第五章节时,我认为其中的论述似乎和前人的研究和观点没有两样,且与本文所关注的(社会)文化因素关联较小,在后续的重读当中逐渐意识到,作者正是通过这种“提出观点-举例说明-转折-举出范例-反论观点”的反论方式来论述自己前文提出的“社会文化因素”的。
除此之外,本文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作者对于各个因素对宅形造成影响的一个基本视角与认知,即“否定原则(效应)”。“虽然手边的材料不一定都用,但没有的材料肯定用不成。这又是一个否定效应的实例,说明事情往往是不可能如此,而不是一定如此。”对于否定效应的提及,多集中于对气候、技术限定因素的论述当中,如谈到修正因素时,之所以被视为修正因素,“…是因为它们只能实现由其他因素决定的形式,或者排除另一些形式”,“虽然材料的短缺不足以决定形式,但是显然会否定一些形式”。否定效应,是本文提出的一个耐人寻味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