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错
第一册(略)
第二册
1.高帝灭楚篇“田光”条,误注为战国末期之田光。
2.高帝灭楚篇“陇”条,误注为河南信阳东北之陇山。
3.诸将之叛篇“渤海”条,误注为渤海郡,应为渤海海域。
4.诸将之叛篇,“后世血食矣”,译为“后代子孙就可以世世代代享受祭祀了”,欠妥。
5.七国之叛篇,“治行”译为“施政的措施”,欠妥。
6.七国之叛篇,“蓝田”条,误注为湖北钟祥之蓝田,应为关中之蓝田。
7.梁孝王骄纵篇,委裘注为“任用贤能”,欠妥。
8.梁孝王骄纵篇,“高阳”条,陈留郡(今开封杞县)之高阳误注为涿郡(今保定高阳县)之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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