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子到底在哪?
下面主要不是围绕荷兰艺术的讨论。
导论抛出的文明比较框架仿佛倒退回十九世纪,开始着实迷惑。接着看下去,正文五章的讨论对象各不相同,彼此联系并不紧密,倒像五篇各自独立的论文,让我一度觉得阿尔珀斯选了一种蹩脚的方式把这五个部分捏在一起。到了差不多快看完时,我意识到这本书其实是在用民族志的写法。这又让我进而意识到先前的印象可能是不对的。首先,这种写法不是草率为之;其次,从伦勃朗、鲁本斯和蒂耶波洛看过来,阿尔珀斯并非是简单看问题的人。
最后看到附录,寥寥几页内容没有讨论其他问题,而是对正文继续设防。其中(实际上是再次)提到de Jongh,我先前没有注意引用,但很明显,de Jongh跟Heckscher读书,Heckscher跟Panofsky读书,附录对de Jongh著作的描述也完全符合一种典型的、潘式图像学。这让我明白过来,回头重翻致谢和导论,就领会到阿尔珀斯之意不过是针对潘式图像学而发(这一点倒比较符合我先前对她的印象)。
再回看导论,阿尔珀斯的意图非常明白。与其说她想要挑战的是占据主流的意大利传统,不如说她挑战的是通过研究意大利传统而占据主流的图像学方法。亦即她主要关注方法论领域,而非意大利文艺复兴传统自身。
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导论使用的表述造成其学术史梳理出现许多别扭之处。阿尔珀斯把沃尔夫林和潘诺夫斯基放在一起,因为他们的方法都是通过研究意大利形成;而把李格尔、帕希特、巴克桑德尔、迈克尔·弗雷德等人归在“试图找到看待非意大利艺术的其他方法”的一边。这种划分让我感到相当古怪,那么夸张一点,可以得出以下推论:
1、李格尔写过荷兰团体肖像画,潘也写过早期尼德兰绘画,如果说潘要归在“意大利式方法论”,李格尔也得在那边。尽管李格尔从未写过意大利艺术,但从方法来说,他和沃尔夫林大同小异,更应归在意大利式方法论。
2、迈克尔·弗雷德的所谓专注性与剧场性,是在李格尔研究荷兰团体肖像画中所划分的内向与外向的升级版,他也得进意大利式方法论。
3、象征的图像或规范与形式的每篇论文,表明贡无可置疑地从事意大利艺术研究,而且是相当纯正的瓦尔堡式图像学研究,想不出不进入意大利一派的借口。但阿尔珀斯在致谢里又对贡十分推崇。
4、导论随后着重强调——我的思路更接近巴克桑德尔的视觉文化,那么众所周知,巴的代表作是十五世纪意大利的绘画与经验,这是百分之百纯正的意大利艺术研究,所以也想不出时代之眼不进入意大利式方法论之列的借口。
如此一来,两拨人都得进入阿尔珀斯所批判之列,其中又实际上涉及许多德语艺术史家共享的观念和方法论,在战后已是艺术史学者所必学,根本是绕不开的。但她的确这样分了,只有抛开导论,认为她只欲挑战潘式图像学一统江湖的现状但没有明说,才显得通顺些。
所被豁免的学者,大多与潘式图像学取向不同。比如贡虽然采用图像学方法写过不少文章,但众所周知他不赞同潘的图像学——比如他和潘很有标志性的、有关时代精神的对话。在本书中阿尔珀斯强调对制像的关注,无疑是来自艺术与错觉。其他如巴克桑德尔或弗雷德,都出现在致谢中。而回顾致谢,即便阿尔珀斯说到本书大多是她80年在普林斯顿写的,也对潘未置一词。而她提到在伦敦瓦尔堡研究院的经历,更可看出与贡和巴的关系。当然这不是暗示人情世故,权当佐证学术取向的差异。
如何解读不同时代和地域的艺术作品,研究者有不同的路径。潘式图像学不能说是一种完美的方法,不然不会有社会史转向;图像学在方法论领域一家独大,也显然不能说是一种健康的状态。阿尔珀斯在六七十年代面对的,大概主要是这种情况。所以这本书虽然显得野心很大,但导向非常明显,结果显然不是失败的。四十多年后,荷兰艺术研究又积累了许多新作,但将这本书作为一种经典研究借鉴和学习,应该对作者的意图和定位有更准确的把握。在看到豆瓣前排长短评以后,我觉得关注重点应稍作转移。
另外,不能简单地说阿尔珀斯没有写的内容就是有所遗漏和缺陷,看看其他作品,可知有些判断实属误解:阿尔珀斯不是简单的看图说话,而是有相当细腻的形式分析,这在蒂耶波洛或者鲁本斯中都可以看到。她不是不做语境分析或不擅长社会学方法就有点好笑,她下一本伦勃朗正主要使用社会学方法。她也不敌视南方传统,因为她还写过鲁本斯,后者在本书正好被视为南方传统的代表而略过。偶尔翻翻注释里的文献,能看到作者具备足够的语文学素养和学术视野。
如果再说一点,就是这本书对荷兰艺术的叙述方式。阿尔珀斯在致谢中特别提到的格尔茨在普林斯顿的工作(她在正文也引用了),包括致谢名单中出现了娜塔莉·戴维斯这样的学者,已经提示出本书民族志写法的来源。这种写法成立的方式与历史写作虽然不同,但十七世纪的荷兰不像无文字文明那样容易概括,描得深不深或写得好不好,读者自有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