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羊与秧鸡》——关于大灭绝、爱与嫉妒、艺术的可能性与逃出伊甸园
阿特伍德的疯癫亚当三部曲中的第一部——羚羊与秧鸡,某种程度上,是对于圣经和基督信仰的一种近乎亵渎式的解构,整部小说两条时间线,一条在现在,大灭绝后末世的混乱,到处笼罩着死亡的阴影,从废市到大院迅速扩散的病毒,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除了那些基因改造的狼犬兽、器官猪,还有秧鸡人——秧鸡改造出的人类理想的状态,没有欲望、没有斗争、没有妒忌,没有奴隶制和国王,真正和平与安宁的存在,当雪人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现在的景象,而另一条时间线在大灭绝的过去,资本主义阶级矛盾的激化带来的废市和大院的划分,资质平庸的普通人与精英分子所遭受生活的巨大差异,上层为牟取暴利而制造病毒,甚至不惜用基因工程来创造秧鸡人和开发遏制人口增长的喜福多来应对危机、大发横财。
也许,是雪人的母亲早已发现了大院的阴谋,才选择离开,投入到某种斗争当中,让雪人在电视上的游行报道中再见她最后的一面,但是对于制造出大灭绝的这一切的秧鸡来说,他不是为了利益和金钱而摧毁了一切,也许有会一点,但更多的是某种潜意识里的改造社会的意图,用基因工程创造出秧鸡人,反乌托邦、赛博式的科幻小说里真正的上帝,秧鸡人或许就像伊甸园里不知道善恶是非、邪恶与欲望、暴虐与毁灭的人类一样,单纯、幼稚而无辜,对于秧鸡来说,或者这就是他所认为的人类存在得最好的状态——无知,不知道什么是憎恨、什么是激情,没有宗教,没有艺术,因为任何和文字符号系统相关的思想都意味着堕落的开始,那是夏娃接受苹果的诱惑,引发心智的开始,而免除这一切,就是不再会有思考,扼杀掉从根本上就有的所有潜在艺术所带来的可能性,那些宗教、原始的酒神精神,美与陶醉,通通失去接触,真正从源头解决问题。
所以说秧鸡是偏执和疯癫的,不仅仅是他工具理性地创造出秧鸡人这一点,还在于他亲手杀死羚羊,在爱与理性当中选择了后者——“你会杀掉你所爱的人已解除其痛苦吗?”,于是秧鸡割开了羚羊的喉咙,雪人射杀了秧鸡,某种意义上,可能秧鸡真的是处于恋爱当中的,他爱羚羊,或许真的就是为了免除感染死亡的剧烈痛苦而亲手杀死羚羊,同时,他也是处于妒忌当中的,一个某有程度上几乎没有切实情感的人,冰封的心第一次开始了动摇,是沉重而痛苦的斗争,是妒忌的痛苦,所以才会在雪人面前杀了羚羊,他知道他这么做,雪人一定会杀他,所以才通过死亡换置掉痛苦的爱,也许有很多种其他的方式,可秧鸡偏偏选择了死亡来解脱,一种近乎希腊悲剧式的古典行为,在那样一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世代里,完全是回到了起点,秧鸡为了克服人类种种劣根性而创造出了秧鸡人,可自己最后却死于他所竭力摆脱的事物。
在一切都来临之后,神祇已去,洪水之年,当雪人带着秧鸡人逃出伊甸园再次归来的时候,秧鸡人为他做了像,一种原始的偶像崇拜,偶像,接下来是什么,是跟随、是信仰、是宗教,是道德和冲破道德的禁忌,一切隐秘的事物都会随之产生,还有思考,情感,做爱和生活,看云飘在头顶,一切都开始出现堕落的端倪 ,也许文明就是从堕落开始的。
最后的最后,是雪人,在旷久无人的海滩前发现同类的足迹,是同伴的概念,是终结前几秒的、无论钻石和灰烬都一样平等的感觉,近乎恐惧的狂喜,等待着那次带有文明意味的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