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女性一隅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提到宋代的女性,你会想到什么?是才华横溢琴瑟和鸣的李清照还是有勇有谋重情重义的赵盼儿?是缠足杀婴贞节牌坊之类陋独居古代烙印的习俗还是传世名画《女孝经图》?
作为一名女性,打开这本《中古探微》,我本能的先按照兴趣关注了解古代女性的生活,特别是婚姻家庭生活。我阅读《宋代士人阶层的婚姻》一篇,想了解是否有值得当代社会借鉴的一些规律。在本篇中,作者研究了婚龄,“原因之一是婚龄对生育力有直接的影响。若其他条件都相同,在青春期即结婚的妇女会比较晚婚的妇女有更多时间,可以生更多孩子。男性的婚龄对生育力也有影响:在平均寿命只有中年的社会中,丈夫若比妻子年长许多,妻子很可能在还有生育力时就已成为寡妇。另一个原因是婚龄能看出家庭的结构和组织。在中国,因为从夫居的婚姻习惯,男性的婚龄在这方面特别有意义。若家中男子早婚,每代之间的差距则较小,代间差距小则更可能成为大家庭。如果父亲在十几岁时就结婚,孩子们便很可能在祖父母、叔伯、堂兄弟姊妹围绕的大家庭中长大。”研究发现,财富的差距对婚龄影响甚巨,甚至现代中国也如此。“在同一地区,较富裕或地位较高的家庭,儿子结婚的年龄比其他人年轻许多,女儿则没有差别、或只年轻一点。”最极端的例子是定县,拥有100亩以上的地的家庭儿子平均婚龄13.2岁,50—99亩的家庭平均15.6岁,50亩以下的家庭平均18.4岁。
伊佩霞的研究很巧妙的根据是否夫妻都有墓志铭存世这一项条件来筛选材料,使用夫妻双方的墓志还能区分首次婚姻和再婚,因为“男性的墓志会以时间顺序列出每一任妻子,但女性的墓志则并不总是明言墓主是否为续弦之妻。”在宋代士人阶层的妇女中,较早结婚者(十三至十七岁)和较晚者(十九至二十一岁)同样可能比丈夫年长。但越早结婚的男性越可能比妻子年轻,越晚结婚的男性则越可能比妻子年长。在头十五年中止的婚姻多半是因为妻子难产过世。十五年以后中止的婚姻则多半是由于丈夫的过世。
由宋代墓志铭可推知,父母为儿子娶妻的时间也增加了士人阶层家庭结构的变异,因为这些父母们对于儿子该在几岁结婚并没有既定认知(不像女儿们都在很接近的年龄段结婚)。
宋代士人阶层男性婚龄的分散比平均值更值得注意。相较于十八、十九世纪的西欧,宋代士人阶层男性平均早婚,但有些人十五岁就结婚,有些人二十七岁才结婚。东北和皇室家庭不常晚婚。北宋东北地区的士人阶层普遍早婚(中位数十九岁),夫妻年龄差小(2.3岁),超过三分之一的妻子较丈夫年长。皇室男性则更早婚(中位数十五岁),新娘也普遍年轻。然而晚婚在长江下游相当普遍(中位数二十二岁),特别是北宋时期。长江下游妻子较丈夫年长的情况很少(只有5%),男性平均比他们的妻子大3.5岁。长江中游的男性则更晚婚(中位数二十四岁),夫妻年龄差更大(平均5.0岁),55%的丈夫比妻子大五岁以上。长江中下游上层男性的晚婚也可能是受到了科举文化的影响:当地期待应试科举的成功,以及不同地区的竞争激烈程度。墓志铭资料显示有时婚姻会因科举而延迟,希望等到取得功名再结婚。墓志铭资料显示,在二十五岁以后结婚的男性,超过一半是与更富裕更有人脉的家族的女儿结婚,婚前往往已取得进士,或至少进入太学。
从明代墓志铭中得出的数据和明清传记、族谱的数据较接近,而和宋代墓志铭差异较大。从宋到明有哪些变化?首先当然是科举制度。在宋代,半数以上的政府官员并非经由科举入仕,相较于明清,宋代官员的亲属在科举中拥有独特的优势。因此对宋代仕宦家庭而言,若本来就想让子孙靠荫补为官,那么可以让儿子及早结婚;若想让儿子们先试图以科举入官(若能取得进士,就能与更有钱有势的家庭结为亲家),就可以延迟几年再结婚,就算没能中第,也还能靠荫补为官。到了明代,已经无法使用同样的策略,因为荫补的机会大为限缩,科举中第的机会更是难以预期,不能冒险。另一个由宋至明的转变是嫁妆。宋以后法律对妻子嫁妆财产权的限制使得人们难以透过女儿转移财产。对明清的人来说,要等科举中第后再结婚风险太大,且得到的嫁妆也没有宋代那么多。
从婚龄的剖面跳出来,我们来探讨妇女和金钱的关系,在《妇女、金钱与阶级:司马光及宋代理学的妇女观》中,伊佩霞讨论了嫁妆、纳妾、寡妇守节等问题,并最终引向了中国家族式婚姻制度的本质。她分析道:“自春秋战国到汉代以降的儒学,都为父系、父权、从夫居的家庭体系提供了一个宇宙观和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儒家强调事奉父系祖宗、崇尚孝道,造就了以家庭为个人身份核心的道德秩序,以及阶级化的家庭组织。在这样的结构之下,男性和长辈对于女性和晚辈便有相当大的支配权。佛教和道教都不曾像儒家这般、将家庭放在如此中心的地位,虽然实际上佛道中人也并没有挑战儒家的家庭伦理。所以从较宽泛的层面来说,宋代的儒学复兴及其所展现的形式,是可能强化父系和父权意识形态、巩固家庭体系而对妇女不利的。
宋代道学家其实视寡妇守节为德行极高之人的理想目标,而非普罗大众的一般标准,他们也从未提倡杀女婴或缠足。
妇女和金钱的关系问题在十一世纪中变得前所未有的严重。毫无疑问的,准备一份像样的嫁妆所需的费用变高了。商业化的经济和士绅阶层结构的变化似乎都和嫁妆的高涨有关,透过女儿的嫁妆,两个家庭交易为数可观的家产。姻亲可以成为政治前途的重要资产,财力雄厚的人也想用钱换到有用的人际网络。
士人一方面愿意买妾,一方面又难以接受同出于士人家庭的女子沦落为妾,因为在他们眼中,妾的命运是十分悲惨的。见到士族女子由云端坠落到谷底,令他们相当不忍。
在这些故事里,士人并不反对纳妾,但在看到同为士人阶层的妇女沦为人妾时,却感到极为不安。他们知道要将女儿嫁进同等的士人家庭需要准备一笔相应的嫁妆,也很清楚当士人家庭的财务崩溃时,女儿、甚至妻子都可能被卖为妾。这对士人们而言不仅是令人唏嘘的不幸之事,而是一个必须付诸行动来解决的大问题,且不惜付出相当程度的个人牺牲来弥补这个问题。这无疑也反映了士人阶层的不安。如果突然过世或一旦遭罢官,许多士人是无力维系自家的社会经济地位的。他们太需要钱来维系家族的生存。金钱捉摸不定,却能摧毁或彻底改变一切秩序的根基。
妇女的财产
司马光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认为一家之主当然应该为女儿们准备嫁妆。若亲戚中有女孩失怙,也应为她们准备。不过及时地为女儿们安排婚事,比嫁妆的分量更重要。但司马光坚决反对女儿有财产权,也对视婚姻为交易的想法极为反感。
司马光也发现大家越来越觊觎未来媳妇可能带来的嫁妆:视婚姻为金钱交易对新娘和她的娘家都是不利的。新娘并不会因为她的财产而受保护,反而会因此而陷入险境。媳妇若恃其资产以求独立,也是夫家的隐忧。
中西方婚姻制度的根本差异,在西方,婚姻只关乎个人,但在中国,婚姻不只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庭的结合,这一点甚至在当代中国社会的部分家庭也依然保存了下来。为何只要求妻子为亡夫守寡,丈夫却无需为亡妻守节,就是因为妻子已被内化吸收为家族的一员,一位失去妻子的男性如果没有孩子,或孩子尚小,为了家族的关系他应该再婚。但如果他的孩子已经不小,甚或长成,再婚就是一种对家庭有害的沉迷之举。对女性而言,再婚意味着离弃自己先前加入的家庭,这和养子抛弃自己的养父母是一样的,却和男性再娶不同。
在中国式的家族里,男性在出生时,或被收养时,就已经成为家族成员,他对家族的忠诚会经过各种考验:容忍恶劣的继母、尊重仗势凌人的异母兄,或是对付一个离间兄弟、破坏家族和睦的妻子。家族的延续有赖于克服这些困难。女性要借由婚姻才能成为一个家族的正式成员,她对家族的忠诚也有重重考验:刁恶的婆婆、纳妾的丈夫、能生儿子的妾(特别是如果她自己没有儿子)、丈夫在孩子还未长成时就过世、丈夫过世后,丈夫的兄弟或继子让她在家里难以自处、或拿走她孩子的财产。通过这些测试的妻子们对家族的贡献一点也不亚于男性。因此改嫁对男性和女性的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因此即使朱熹在妇女德行和教育等议题上大都引述司马光,具体的意义其实是不尽相同的。司马光一方面谴责妇女将嫁妆视为私有财产的流弊,一方面又强调家庭的基础是同居共财,这两者之间是有矛盾的。如果财产对家族如此重要,家长当然会倾向嫁妆多的媳妇,嫁妆多的媳妇会比嫁妆少的更有优势。这是结构上的问题,而司马光只能诉诸道德教育,劝导公婆不要贪心、媳妇不要仗势。
对那些信奉道学家庭伦理的人来说,剥夺妻子对嫁妆的所有权还有两层好处:第一,可以抑制嫁妆的高涨,因为本来嫁妆也是为了帮助女儿,如果女儿无法使用,那或许也不用准备太多。嫁妆越少,一家之主对家庭财务的控制度就越高,同时婚姻也越不容易被视为商业交易。其次,寡妇若没了嫁妆,就更难改嫁。
司马光对妇女和家庭的看法必须放在更大的社会脉络中理解:他隐约意识到妇女和金钱的纠葛模糊了上下尊卑,动摇了亲族联结,使亲属关系变得暧昧而脆弱。为了在浮动的世界里寻求稳定和安全感,司马光希望将所有人都放在关系明确的位置上。士大夫阶层的妇女不能被卷入买卖交易的世界,她们的性身体不能成为娱乐的工具、可买卖的商品。她们应该将自己全然交付给夫家,放弃所有经济和社会上的自主权,从而换来子孙的至忠纯孝。男性和女性同样需要付出道德的力量,以维护阶级尊卑和角色分工。朱熹大致认可司马光的观点,同时加入了他信奉的宗法制度。进而在黄干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司马光观点和宗法制度的结合如何侵蚀妇女的财产权、瓦解她们的自主性。
司马光和朱熹的观点在宋代并没有广泛的实践。文人士大夫们不一定认为寡妇再嫁是可耻的。不仅是像袁采那样与程朱学派疏远的人认为再嫁是寻常之事,许多和朱熹关系亲近的人也这样认为。朱熹最知名的弟子之一魏了翁(1178—1237)就有一个曾经再嫁的女儿。从南宋后期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中可以看出,黄干对妇女嫁妆所有权的态度在当时并不寻常。其他官员,包括和道学家有联系的翁甫和刘克庄(1187—1269),基本上都支持妻子和寡妇们对自己嫁妆的处置权。对妇女、家庭和财产的态度的转变,或许和程朱理学在元代至明初被立为正统有关,但这段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变化必然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