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性可以碎大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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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写于作者恶名远扬的国家合法性之前,但其写作基本逻辑已在本文中体现。用一句话概括作者佶屈聱牙的写作就是“秦政改革后,汉儒发明儒教确立了冲国这一儒法国家统治意识形态,而每当游牧民族如契丹入侵都会由于意识形态真空不得不拜服入关于中华主义之中(我蛮夷也待我入关自有江南大儒为我辩经)(和一些余英时们姿态有共同之处)。
(这里插一嘴,作者在后述冲国国家合法性中十分推崇民主推选,作者认为程序本身为国加统兹正当性提供了合法基础,并且不论什么政绩合法性都不能提供相同的坚实基础,但是问题在于作者的意识形态合法性全部立于这庸俗的心理学:成功核心价值有一核心主义(上层建筑),核心价值观不可证伪,与人性相近的核心价值观更具有稳定性(我们很容易窥探出来作者的诠释中的主体——客体自动发生论—或者用更时髦的话说—控制论模型: “当一个国家具有高度的意识形态合法性,或者说这个国家作为立国之本的价值观是一个在社会上能被广泛接受的主流价值观时,这主流价值观就会成为大众看问题的出发点”)作者在合法性中继续论述:如果精英们制造了共识,而被制造共识同社会实际脱轨,“政治正确”便会在一个火山口爆发(作者可鄙的认为,CR便是这种情形,我们发现雷吉斯也把CR成为“一场民粹主义闹剧” 与“多数爆政”作者假定的人—这一自动行动机器不仅全然遵循,接受,并且会在合法性脱离(架空的)道德实在后自我矫正。
作者的“大众道德判断”似乎一直有一些自然主义的味道(如果我们宽容地将自然设定为符合 “民众”心理这一涉密而不可捉摸i的东西的第二自然。至少道德实在自然主义者来说,这样的解释很容易提供:道德事实就是自然事实,所以当我们考虑到自然与现实世界相同的世界时,我们当然会考虑到道德与现实世界相同的世界。我们的道德又是如何在自然和第二自然中产生?不难看出在做着这里不仅仅是主体决定客体,“民众心理”更是一个1911前是根据主体自动调配装适而建国后就突然不是了!)柏格森在时间与自由意志中比较了情感类型与肌肉运动大小的关系论述中认为感觉的强度失去感觉性我们无意识地将原因转化为了效果,把性质转化为了数量,把强度解释为大小,那么赵氏的所谓儒教这一专门为统治者意识形态设计出来的仅仅需要统治者在同质,线性,以历史的水晶球回响起这一空洞的声音便可以了!然而,史料地来说,这是事实吗?
“简单地讲,在世界历史上的几大信仰体系中,基督教的地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它与国家之间是一种竞争性关系;伊斯兰教强调的是部族集团的利益和权力而不是国家的统治;婆罗门教对地方事务的整合与涉足程度十分广泛,国家因此而退居到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至于佛教,则是一门超离今生、寄望来世的宗教。不难看出,在各类世界宗教中,儒教似乎是唯一的专门为国家统治而设计的一套意识形态体系。儒家学说的这一特征使政治权力(国家)与意识形态权力(儒教)之间结成了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在战争不再是推动中国早期历史向前发展的引擎之后,这样一种由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耦合而成的儒法政体在中国历史上表现出了超乎想象的弹性和活力(这里不是指这一政体在形式上的稳定性,而是指其所具备的自我更新机制),同样,也正是这样一种关系才导致了”(P86)
我们知道,秦晖不断在儒家的命运/ 古儒的国/ 晚清儒家西学东渐中极言经学与史学的区别,以及以古儒作为亲亲我我夜不闭户的所谓历史内部斗争的怀旧之乌托邦。这一点点出了“儒教似乎是唯一的专门为国家统治而设计的一套意识形态体系”明显不正确。而且“基督教的地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它与国家之间是一种竞争性关系”也是明显不正确的。佩里,安德森在绝对主义的国家体系中谈到,
“自下而上强化了的私有财产与自上而下强化了的公共权威竞相发展,君主的专断权力则是后者的具体体现。西方绝对主义国家将古典先例作为实现其崭新目标的基础:对于其典型的领土合并和行政集权纲领来讲,罗马法是唾手可得的思想武器。实际上,罗马教廷成为第一个彻底摆脱了任何代表权或团体的羁绊的中世纪王朝,并非偶然。实际上,罗马教廷成为第一个彻底摆脱了任何代表权或团体的羁绊的中世纪王朝,并非偶然。12、13世纪时,教皇国将教会法规编纂成法典,因而成为封建制欧洲第一个全面运用罗马法理的政治体制。教皇宣称在教会内享有“全部权力”(plenitudo potestatis),这为后来世俗诸侯的各种托辞开了先例,他们常常借此反抗教皇在宗教问题上无法无天的行为。此外,正如天主教会内实际上是由教会法规律师组建了教会并实行广泛的控制一样,受罗马法熏陶的半职业化官僚将成为新王权国家最重要的行政人员。具有典型意义的是,西欧绝对主义政体起用一批干练的律师充实其行政机构:他们在西班牙被称为letrados,在法国是maîtres de requêtes,在德意志则叫doctores。这些法官满脑子是关于君主法定权威的罗马法理论和法律条文统一的罗马法概念。在建立绝对主义国家的第一个关键世纪中,他们是王权集权化的狂热实行者。正是由于这个国际化的罗马法学家集团的作用,而非其他力量,文艺复兴时期西欧的司法制度罗马化了。因为法律的转变不可避免地反映了其时代各有产阶级之间权力的分配:拥有经过改组的、贵族占统治地位的国家机构的绝对主义正是欧洲接纳罗马法这一重大事件的主要设计者。甚至在发起这一运动的自治市镇所在地(如德意志),也都是诸侯们抓住并接受了罗马法。而在王权未能实行民法的地区(如英国),它也的确未能在城镇之中扎下根来[20]。在具有多种决定因素的罗马法复兴过程中,正是王朝国家的政治压力占据了头等重要的位置:君主政体对“透明度”的要求压倒了商人对“确定性”的要求[21]。近代初期,欧洲法律体系的形式合理性的发展主要是贵族绝对主义的杰作,虽然这种形式合理性仍然非常不完善、不严谨。“P29
”构成绝对主义国家的基本要素——农民起义的威胁总是与西方经济整体结构中的商业、制造业资本的压力相结合,共同塑造着新时代贵族阶级力量的轮廓。西方绝对主义国家的特殊形式来自这双重决定因素“。P23-24
我们不难发现,赵氏关于反复用到战争驱动型理性化(war-driven rationalization)(反复发生的非毁灭性战争将迫使参战各方采取富有效率的行动以赢得战争。至于这种理性化进程将会以何种方式固定下来,则取决于该社会中其他各种结构性与文化性条件的相互影响。战争和国家发展之间的关系是双向互动的、动态的,而不是单向的和静态的)来论述秦国的胜利,然而犯了个最基本的错误,摆脱了周朝宗法的束缚,改变了农奴制吗? 改变了农奴制又不等于改变了这样的生产方式,这是常识。然而,这里几乎是赵氏机械将神论述的顶峰:
"正是这种科层体制与全民战争的互动,促进了战国时期国家动员能力的空前增强和战争规模的空前加大,并最终导致秦国的一统天下"P51
我们似乎在那里听到过类似的模型?个人认为赵氏继承了金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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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氏的控制论模型其实和赵个人的”科学社会学“具有同形异题性,在进步还是稳定? 帝国的控制论技术乌托邦中作者谈到,
"它是金氏控制论的一个很好的样本,而控制论的关键恰恰在于可观察对象的孤立、隔离与自成系统性质。与世隔绝的帝制社会是一个由三个子系统的相互作用而维系的巨型系统(メガシステム),而各子系统又是由系统整合的整体力量组织和联系起来的。因此,对孤立的帝国个案的研究也有望为社会进化和人类发展的广义的系统论做出贡献。因此,对金来说,研究帝国不仅是他的政治和学术抱负的所在,也是研究文明进化的绝佳试验场和实验室。帝国与世隔绝的特殊性,恰恰为研究系统论和控制论在史学中的一般化和普遍应用提供了契机。
随后,金氏将其史学模型的控制变量定义为组织和实现组织完整性的属于系统本身的一体化力量,首先这是一种强大的控制力。以这种控制力为基础,帝国的历史成了一体化力量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的各色调节的全过程。也就是说,它被视为系统性权力与惰性混乱权力之间的追逐,前者体现在皇权、封建地主、士大夫和儒道佛文人之间的整合利益链中,目的在于维持帝国的日常运作和协调政治经济的确定性,而惰性混乱权力则体现在周期性的土地兼并和农民战争中;无论具体的历史主体和具体的社会领域如何,从政治到意识形态的社会力量,从农民到帝王的社会存在,本质上都是系统的抽象功能单元,是毫无指涉物的空洞能指。如此一来,金氏重构的帝国史似乎就是所谓的一体化力量(及其反题的反一体化力量)的抽象力量的历时运动的抽象模型"
其实,秦政真的在战争科层下必然占据优势吗?用一位古老不可言说者的话说,
“秦政革命的胜利有赖于地缘形势和外交意外,否则很难证明军郭主义体制在长期竞争中必然优于古老、复杂的东方文明国家。关东父老不能心服口服,自在意料之中。我们从汉袭秦政以后的表现就可以看出,高强度的汲取和挥霍好景不长。秦政如果未能在短暂的窗口期迅速征服东方,很可能陷入两头落空的境地。经济文化不如东方,军国主义不如匈奴。后世的北魏和辽金身陷北狄和南朝之间,结局就是这样。秦政的军国主义动员体制比赵人晚几十年,比草原民族的整合早几十年。从后者的角度看,匈奴是秦、赵、燕开边拓地的自然反应。匈奴的路径和宪制都酷似几十年前的中山国,遗留了战国中叶的某些特征,例如相邦制、都尉制、侯王制,军国主义不如秦政彻底,保留了贵族混合政体的共治性质,因此凝聚力和战斗力维持的时间较长。
早在商鞅变法以前,秦人的组织资源就比东方各邦、尤其是楚国弱得多。这是变法得以彻底实施,复辟几乎没有影响制度的主要原因。结果,秦国后期的政策几乎就是国君、外戚和客卿的政策。国人作为阶级已经荡然无存,宫廷和宦官的重要性反证了贵族的没落。谬毒和赵高的罗曼司如果发生在后世的吏治国家,毫不足奇;发生在战国群雄之世,就体现了超越时代的先进性。宫廷奴仆压倒外朝大臣,就是腐败从果核蔓延到果皮的征兆。依据东方专制主义的历史时间表,宦官-后妃政治出现与蛮族入侵的时间差不超过三代人。秦始皇的征服是秦人最后的机会,大概也是华夏世界走向大一统路径的最后机会。秦楚战争的余波未定,匈奴的入侵就已经全线展开。朔方战争和长城建设必须依靠贱民和犯人,而非周礼社会的贵族骑士或商鞅体制的耕战良民。这是军郭主义已成强弩之末,吏治国家暴露疲软常态的最初证据。前者是封建解体的积累释放,后者是解体产生的散沙社会自然状态。下一步就是章邯的囚犯大军落入项羽的江东子弟之手,仿佛封建主义对其谋杀者的临终复仇。”
历史从来不似这些控制论模型专家,分类学爱好者所见,他们的回溯型误认也机会主义般地留下为自己确立宗师地位的斑斑恶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