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天生会讲故事
《尸骨袋》,名字好像有点吓人,我重燃起斯蒂芬热情之后的第一本书
我不喜欢读书拖拖拉拉,可生活有时候它就是这样
被打扰也无可奈何
频繁的拿起放下,情绪的不断被打破
这样的情况严重的干扰了我的阅读
就在我即将还书的头一天夜里,十二点半,我还差一章就可以读完它
但是发疼的大脑还是告诉我得放弃,于是又无奈的合上书本
一直断断续续的读它,和我阅读以往任何一本Stephen都不同
金的书都很厚,但怎么也用不上一个星期就能读完
而这次我拖了近四个星期
以致那种断裂的阅读感让我不自觉的把它当成了一本心理小说而不是恐怖小说
这本来是让我喜欢他的地方
我不喜欢一本表明恐怖的小说像橱窗里装点的漂漂亮亮的海鲜炒饭模型上的虾仁一样
到处是鲜血和尖叫
而是喜欢内心里察觉不到的恐惧慢慢湖水一样漫上来时的窒息感
有时候思考起某一段生活也会有这样的通感似的
直到第二天一早,还书的最后期限
我到底还是不甘心,硬撑着肿胀的眼皮粗粗翻完最后一页
我突然觉得
这种缓慢让我又一次了解了Stephen,从其他侧面,从他的帽子底下
我知道他很善于制造恐怖,一直就知道
但在恐怖的下面,我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
Stephen他太会讲故事了,他太会了
这是一个天生的安排情节的高手
给我这么多元素我会把自己弄得手足无措的
我甚至想像不出来有了一个这么好的故事构思以后怎么还能按捺住兴奋把它慢慢一点一点写出来
我猜金先写了关键那几章,然后慢慢填补缝隙呵呵
也可能像这种善于安排的大脑结构有足够的空间可以对付这些情节之间的冲击和小摩擦吧
或许还能觉出摆弄糖果般的可爱呵呵
看网上很多人诟病说尸骨这本翻译太差
我并没有怎么觉得,并不是说翻译的好,而是斯蒂芬对于我来说
语言翻译上造成的阅读隔阂似乎不那么严重,在这里我更注重意念的营造和情节点的设置
一直隐隐觉得那个戴红帽子拿吉他的女人不一般
和书中一直暗示着的黑人家族的发展历史和某些辈份的差异
这最后成为了小说高潮部分的主线和矛盾中心
直到看到最后,很多阅读记忆好像突然被最终矛盾的揭示激起了
黑人女歌手莎拉其实一开始就潜伏在书中,在所有情节中
只是一个初涉莎拉-拉弗斯的读者是不可能一下子洞悉这个秘密的,这不正是阅读的乐趣
就在Mike初回到莎拉-拉弗斯时做的那可怕的性梦里
我还一直在困惑,除了乔,玛蒂,那只棕色皮肤的手是谁
我想到有可能是莎拉,可为什么是她,为什么这三个女人一起出现在Mike的梦境里
这一切在暗示着什么
我承认那个瞬间我非常有兴趣,哪怕仅仅是就故事本身
已经有很久,我丧失了追求故事情节逻辑的兴趣了,哪怕是那些悬疑的好莱坞大片也提不起我的兴趣
有时候真的觉得,我是个适合看书的人
文字自己就会做游戏,他们随意组合在一起,告诉你一些,隐瞒一些
比任何蒙太奇都更加有趣,更不要说同时再去感受那种对喜爱的文字风格的享用了
由此而带来的就是,我对这本书中的那些恐怖印记,反而留意不多
冰箱上自动变换的磁贴,打翻的面粉上神秘的字迹,驼鹿本特那个神秘的铃铛
代表是还是不是笃笃声,还有半夜那孩子的哭泣
对我而言不再是激起某种恐怖情绪的道具,而变成了推动情节发展的一个小小掌力
这也是我佩服金的地方,嘿,我恐怖,不是因为我要恐怖,而是故事自己要这样
这种双重要素的融合在金得很多作品中都体现的恰到好处
而他本人对这种技巧的运用我相信也早是驾轻就熟,无人能比了呢,best seller
而要说真正的恐怖,对我而言
是可怜的玛蒂被霰弹猎枪击破了半边脑袋,凌乱的金发遮住了她半边失去的头颅
完好的半张脸上几乎看不出什么不妥,可怜的玛蒂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她尽力握着Mike的手,嘴里大声呼喊着凯拉
这个时候我想哭,和感到害怕
金变得残忍了,我能感觉到
在阅读《头号书迷》的时候,我一直担心变态的女护士会最终阉割保罗
但是金没有让她这么做
但是现在,他却让子弹打掉玛蒂半个脑袋,这个被金的文字爱着的
像个蜡娃娃一样轻飘飘的,一看到她那金发就可以想到阳光,最终带给Mike温暖和欲望的年轻女人
我甚至可以想象她的肤色一定像极了料理店里放在青竹叶上的日本团子
可是金让她死掉了,只带着半个脑袋,就在唯一的一个亲吻之后
这种恐惧属于悲伤和绝望,世界上事情啊,是不是总是要这样
小说的绝大部分篇幅,都给了这位无法承受丧妻之痛而笔尖枯竭的作家Mike
我以前一直无法理解,把成长作为创作主题的作家,不管他多有名
一提到成长,我总是想起青春期那些有名无名的苦恼,渴望长大而又无法实现的瓶颈
对自己的厌恶和不理解,受制于成人而又对他们充满鄙视,以及这些过程的反反复复带来的恶心感
但随着慢慢的长大,在自认为早已成熟和独立以后
才慢慢发觉,其实成长是一生的事,是一生的思考和要旨
是一个永远的和自己的命运性格做着猜谜游戏又永远急不得永远无法知道答案的过程
Mike也是一样,他经历的写作障碍就像年轻男孩担心自己无法勃起一样
他在经历失去乔以后的第二次断乳期
他是幸运的,在获得乔以后,而这也让失去乔的生活更艰难,不过这没什么
Mike这段艰难的成长经历着不能写作的痛苦,与计算机大亨对峙的官司,探寻莎拉-拉弗斯的秘密和与T镇的冲突与和解
这些故事写的很棒,他们就像鸡尾酒杯里大粒的晶莹冰块
闪着琥珀色光芒已经足够诱人
让我相信即便没有什么鬼魂,可怕的复仇,这部可以叫做《迈克在莎拉-拉弗斯》的小说也会一样好看
所以有人说斯蒂芬早就开始觊觎严肃作家这个头衔了
尸骨袋开头之沉闷和情节推进之慢就是证明或者说一个现象说明
呵呵,其实我觉得金一定不在乎这些
沉闷吗,读读雨果的《笑面人》就知道什么是沉闷了,头两百页没给人一点儿希望
不过我还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了,读完五百页你就知道头两百页在干嘛了
道理是一样的,别抱着一部书对自己说我要开始读一部恐怖小说了
我想觉得斯蒂芬也不会喜欢这样:)
它只是一部小说,是吧,它需要读者在阅读中发掘它,体会它,这会让它舒服的,我保证
一开头就提到的孩子,似乎吊人胃口,但还没等我想明白是不是要闹个究竟
这个小线索就消失了,几乎无影无踪
直到最后,我知道这孩子打算被叫做凯亚,知道我明白了一个复仇的鬼魂
就有一种往事回首一般的沧桑的感觉
这才是沉得住气的好作家,不是吗:)
斯蒂芬早就在写作中开始尝试各种东西
《杰罗德游戏》中大段的意识流,《头号书迷》中对封闭环境的刻意营造
《图书馆警察》开始我察觉到他越来越关注人自身的精神困惑带来的恐惧意识
我想严肃或者不严肃,这其实并无所谓
对于我他始终是躲在他那城堡一样的大黑房子里终日写出好故事的可爱作家
而他本人也长得一点不像日本漫画里的怪蜀熟
他在想办法写出好故事,也要表达他的内心,没看他写了太多作家的故事呵呵
这就足够了,真诚的对待作家和阅读,不为了评论而去评论
之所以我给了三星,并不是我不喜欢,而是金的作品太多
我好歹要有个比较,呵呵
不是这本书本身三星,而是我读它后的感受是三星,我没有读好这本书,我觉得
最后说一个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意向
那个绿衣服女士,那个在莎拉-拉弗斯门前月牙形小湖对面矗立着的一棵树
她有时着绿衣,她有时衣服变成绿中带黄或者带白
但从一开始,Mike就把它看作了一位女士,一个女人
或许就是乔吧,我猜他心里暗暗这样觉得
男人不管在什么时候,其实心里某个位置还是需要一个女人
这样去想,我也似乎安心了似的
很小很小的时候,小学
我跟家人去一个遥远的地方,一辆破旧的吉普车奔波在到处是积雪的乡村公路上
这样的场景让我感到不熟悉,和头晕恍惚
然后,我看到一队长长的送葬人群,他们都批着白衣
排列的很整齐,在雪地里走着,汽车的声音太大,我听不到他们发出任何声音
队伍很长
直到走了很久,我突然意识到,那并不是什么送葬的队伍
那是乡村公路上,一个一个树木黑色的剪影之间的空隙在雪地上映衬出的一个个形状
汽车的行进让它们产生了动感
我很惊讶为什么我会有那么真实的感觉,仿佛他们是活的
看到金的这位树女士我突然想到了我的这段经历
没什么,只是生活里面有的很多事情想想就可以写进小说
小说本身也不可能只是编造的故事
我始终觉得,金还真是一位真诚的挺勇敢的作家
有关键情节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