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痛苦,就是永远无法解决
没有第一次接触临终、死亡这一议题的触动感,《最好的告别》不管在何种意义上,对我来说都是无法逾越的。
这本书集中讨论了安乐死这一议题,在美国,安乐死是有条件的,寿命不足6个月,要自己完成注射或吞咽药物,要有15天的冷静期,要好几位医生共同会商,这些措施都是为了保证这一制度的安全性,规避道德风险,但作者也讨论了其他案例,面对身体的残缺、精神的折磨、年华的逝去,这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安乐死条件的病人,又是那么绝望,很难说他们承受的痛苦就比身患绝症的人轻,那么,到底谁有资格接受安乐死,安乐死到底是不是完全可以由个人主观感受决定的,如文中所提到的“生死由我”呢?
“解脱国际”的创始人菲利普认为,安静平和的死去是每个人的权力,是人权,不应该被任何条件所制约。当然,我承认这个观点,但这个观点仅仅是从个人角度出发,说到底,我们得承认,我们的生命并非完全为自己而活,我们有生来就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虽然这令人感到困惑和压力,但事实就是如此,我们既是完全独立自主的个体,也是处在社会网络中的节点,认为生死完全是个人行为,从个人角度看,我觉得这没有错,但是如果官方层面对安乐死这事不加限制和制约,那生死就不再是个人的行为了,官方必须考虑到后续的很多问题,例如老生常谈的道德滑坡,书中还提到了另一个角度,如果我们把死亡权交给个人,那么选择承受生的痛苦,就变成了患者个人的自作自受,选择耗尽家中所有来艰难求生会不会被视作一种自私?会不会慢慢变成,人老了就应该自己死去,不管是否健康是否幸福,这中间的界限很难界定。
人们为什么想要一个体面的离开,为什么倾心于安乐死?众多的回答汇成两个字“尊严”。什么是尊严,是能够以自己认可的方式生活的能力,是对明天还有期望。作者说“人们以对自己的定义活着,他们在意自己的生命是如何结束的,选定的死亡方式成了某种形式的创作行为,让人们可以尽情展现自己,直到最后一刻”,安乐死与自杀不同,自杀是带着愤怒猝然离世,安乐死是带着对生命与社会关系的控制,和平温柔的离开,一种是愤怒的力量,一种是平和的力量。很不幸,世界上,也只有有钱人能拥有这种平和的力量,他们习惯于控制,他们执着于体面,而穷人,既没有生的尊严,也没有安静离开的权利。
我很难说,将死亡看作所有重大问题、严重痛苦的唯一解决方式,这样的观念到底是不是一种逃避,也许就是到了那个阶段,没有任何可行的解决方案,能做的,就是永远的离开,谁又能说,选择离开不是一种勇气呢?人们只是想保留最后一丝体面罢了。
说了这么多,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仍旧喋喋不休,尤其是在老龄化程度日渐严重、对政府的不信任感、对未来的不确定感与日俱增的当下,越来越多人无力负担和面对自己体弱多病的未来。我认为,尽管安乐死存在种种争议,这扇门还是应该打开,至少让人们多一种方式,来思考究竟应该如何面对生命,面对死亡。不是也有数据显示,荷兰的安乐死界限尽管如此模糊宽泛,但安乐死率并没有大幅上升,我们担心的道德滑坡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并没有出现吗?至于这扇门究竟应该为谁打开?精神病患者、没有绝症但无法自理的残疾人是否能拥有安乐死的权利?由谁来决定这扇门的打开幅度与方式?是医生耗时两三个月的反复求证,还是全凭患者本人意愿?
种种这些问题,短时间内很难有答案,这条路怎么走,我们只能等待先行者为我们开路,只能等待时间,等待足够长的社会样本。但无论如何,至少要让大家知道,这扇门,会开,我们对于自己的生命,并非毫无控制,我们并非需要背负着他人的期待一直痛苦的活下去,只要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哪怕微弱,我认为,都可以给予一些人希望,告诉他们,不必有如此大的压力,你可以从痛苦中解脱,我们不会责怪你,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创作你喜欢的样子。
愿有一扇门,永远敞开,哪怕只是缝隙,都能给需要的人希望,不管是生的希望,还是死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