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女性为了保护财产在法律上所做的努力,今天的我们还能做到吗?
《信用女士:18世纪新英格兰城市的妇女、金融和法律》这本书以非常可靠创新的角度讲述了历史上的女性在法律和经济曾做过的重要贡献与作用。 作者达米亚诺对18世纪下半叶三千多宗债权人追讨债务的诉讼案展开深入研究,从中找到了惊人的证据,证明妇女普遍参与了新英格兰地区经济发展的进程。作者将此类女性称为“金融劳动者”。证明了这一时期新英格兰的社会结构特点并不是人们想象的妇女以家庭为中心,主理家庭内部事务和吃穿用度,实际上妇女深度介人了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包括记账、通信、日常谈判和法庭诉讼等。
为了投入兴起的消费革命,妇女是各种必要经济活动中的活跃分子。女性的金融劳动也成为法庭诉讼的重要内容。诚然,的确是男性向法庭提起数量众多的讨债诉讼,可是仔细阅读这些诉讼所生成的大量书面文件后可以发现在提供信贷和接受信贷的过程中,女性起到了核心的作用,一个家庭作出何种经济决策,进行哪些持续的市场交易,都是妇人拍板决定的。 妇女会到店里购买商品,会支使女仆或亲自上门收债,会与男性商品生产商和服务提供商订立金融协议,会就财政事务向镇议会和殖民地立法会请愿,她们还会参与其他许许多多的公共经济交易,而现代学界通常认为当时诸如此类的经济交易是只有男性才会涉足的。 书中还发现许多寡妇和单身女性成为放贷人、借贷人、诉讼人、证人和市场参与者。此外,在决定如何安排投资和生意时,有时候女性(不管是已婚妇女还是单身女性)在维护家庭福祉和向亲属转移财富的层面承担着与男性同等的经济责任。 女性会以不同的方式展现自己,从试图引起其他居民的同情,到巩固联盟,再到在法庭上取得胜利。尽管在请愿书中尤为常见的情是妇女力求与他人合作,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来陈述自己的遭遇,但出于策略性的选择,这些妇女在所有生意往来和诉讼纠纷的相关领中会以千变万化的方式进行自我展示。在一个对女性或债务人没有多少救济的制度下,女请愿者展示出自己的智慧悟性,通过她们抗议,我们可以窥探到其他无数从未利用这种上诉方式的妇女所具备的技巧。 对于寡妇,因为其未来的生活水平与遗产息息相关,而债权人也在盯着这笔钱。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规定提交请愿书为败诉方提供了部分补救措施。一开始输掉官司的诉讼当事人(无论男女)可在低级别的法庭获得重新审理案件的机会。对于能够根据请求重新审理的标准理由来陈述自身经历的诉讼人来说,这些请愿书正好可以达成他们的目的:在一个偏袒债权人的制度中减缓或阻止债权人收债。精英阶层的妇女也会通过选择性地运用女性柔弱可欺的措辞争取自身策略优势,人们会重新将寡妇安置在男权主义的保护框架内。 因此我感受到今天中国的法律有实现对妇女财产的倾向性保护吗?可以说没有了。在几百年前的欧美女性就为了家庭和个人财产可以抛头露面打官司参与司法活动。在今天因为法律的限制,婚姻制度竟然成为一种吸血女性,难怪现在婚育率上不去。男权社会更应该重视对女性的经济给予法律上的保护,这是希望在我们未来能够看到改变的部分。现代思维下如果把婚姻比作经济的合作,需要尽快修改相关法律规则,不然很难让女性们踏入一场必输的亏本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