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在玩CK

这篇书评可能有关键情节透露
作者认为,封建社会在西欧的表现(当然还有日本),最集中的体现在法国,在法国以外,英、德各有特色。但只有法国才是封建主义的发源地。法国既是发源地,又是西欧封建主义的理想型。在法国,封建主义的废除标志是法国大革命国民议会的声明。
第一编讲罗马帝国后各蛮族入侵,造成西欧的无政府状态。渲染出了对普通农民来说环境的险恶,甚至是生命得不到保障。匈牙利人、维京人入侵后,也因本地抵抗力强大而不得不转为定居。851年维京人入不列颠定居。918年维京人受到法王册封定居。维京影响英格兰较多,法兰西较小。这些蛮族迁移完成之后,西欧再也没有受到过外来民族大规模入侵(和日本一样)。那么,西欧和日本的封建主义比较类似,是否是偶然呢?
第二编,封建社会环境。人口稀疏,危险的环境促使人们聚居形成村庄。道路从罗马帝国崩溃后失去了维护,但仍在使用。旅行的劳累和危险成为了虔诚的证明。信件传递搭香客顺风。商业使用货币,但货币较少,无法支持官员薪俸制。一旦流通和通讯加强,封建主义就会解体。12世纪封建社会进行了文艺复兴,个人、大学、教会开始注重文化研究,人们表达思想更加顺畅。罗马帝国留下的成文法慢慢被遗忘,但内化在了各地的习惯法中,习惯法成为重要司法根据,并记载了下来。但成文法研究仍保留在博洛尼亚大学,特别是世俗的罗马法,和教会法相对。
第三编,亲缘。真正的朋友乃是血缘关系,亲属可以代个人行使司法权力。财产上也是同居亲属分不清的。然而家族内部倾轧同样严重。世袭的名字逐渐演化成姓氏。亲属关系的相对弱小是封建社会存在的原因,如果父系亲族强大,很容易形成北欧的氏族社会。
第四编,附庸和采邑。附庸制度来源于普遍危险的社会环境。墨洛温王朝时期的附庸多为私人关系的亲兵,单方可解除附庸,自由民仍然很多。加罗林王朝让每个人,无论是不是武士,都效忠一个领主。附庸制度最终形成链条和网络,而无需保持地理亲近。有了附庸,如果不豢养,就要给采邑(fief,在德语的来源中指赠予的动产,但到了法国变成了土地)。采邑是一种和专业技术相关的经济制度,它不同于领主直辖的维兰领地。(Fee,今天给医生的报酬)。领主或附庸死后,名义上的附庸和采邑关系宣告结束,习惯上儿子继续为领主服务,直到加罗林王朝正式确认了这一习惯法,神罗11世纪经过战争才确立,后期甚至到了领主要剥夺采邑需要给钱买。职位采邑则是可以被君主调离的附庸关系。教宗国用采邑替换了永佃制。作者认为,只有军事职业(特别是骑士,西班牙相反存在农民骑士)被封建主垄断,封建主义才能像法国一样发展到极致。 为了解决一仆多主问题,出现了绝对臣服的概念,即确认封建义务的绝对优先权。在封建义务上,服从领主高于服从国王,服从领主高于保护亲属。但是这个义务可以随着采邑被买卖,慢慢不需要领主或者附庸的同意。
第五编,下层社会的依附关系。底层人民的依附不采取采邑形式,而是罗马时代已经存在的庄园制度。庄园分自留地(产品归领主)+佃领地(征税+劳役)。庄园可以扩展,比如强制征收自由农\村庄的保护费。庄园不意味着封建,但是封建必然以庄园开展。下层社会中,存在租佃奴隶,后者最终和自由佃农合流。
第六编,贵族、教士和市民。早期贵族强调血缘高贵。封建社会第一阶段,贵族的称呼指豪强,比一般的武士装备好更加厉害,有马匹是骑士,住在乡下但不干农活,没有严谨的含义。在封建社会第二阶段,骑士授予制度开始从制度上确立贵族。进一步发展到只有贵族骑士之后才能册封骑士,骑士世袭化。所谓男爵指大领主的直接附庸。而伯爵、侯爵、公爵(掌握多块伯爵领地的人,少见)则是男爵中最厉害的一等。诸侯是国王的直接附庸。教会也可以封建化,把土地分封给神职人员恰恰会提高王权,而不是如我们刻板印象所想的那样。市民做生意,只有运输获得的收益才被认为是合理的。
第七编,zz制度。主要讨论了审判、上诉制度和采邑的关系,多种法庭的竞争关系、王权传承制度、称帝制度等。大公国的创立是合并几个在关键地理位置的伯爵领的结果,形成军事管理单位,如勃艮第,德意志四大公国。彼时,仍有很多伯爵领没有被公爵领吞并。作者论述了卡佩王朝作为新型王朝——君主直辖越来越多的领地,抛弃了加罗林传统,对法兰西民族建构的促进作用。
第八编,封建主义多样性。埃及、希腊 、中国、日本都有封建主义。欧洲的封建主义基本特征是:首领垄断军事职业;权力分割;人身依附。拜占庭、日本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