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穷人是一不小心就死了
1902年这个星球上所谓最强盛的国家的首都的核心区划,许多人一不小心就死掉了,因为他们饥饿、生病、无人照管,所有力气都用来找食物和睡觉的地方,可食物和住所都要钱,体面的伦敦不许穷人睡在桥洞里,而济贫院一晚上的临时住宿要排队和争抢。他们捡路边的苹果核吃,医院病人吃剩的带病餐食是运气最好的人才能得到的。他们平均只能活到30岁,与此不太远的被誉为戏剧中心的伦敦西区,人均于55岁那年死亡。 他们不是不工作,可是工人太多、工作太少,他们是被筛选出来的残次品,衣食无忧的工作属于更强壮的同类。他们也不是生来就都住在贫民区,只由于偶然的一次失业或受伤,从此被迫不停向深渊滑落,停在认可自己效率的地方。他们同样会选择自杀,可自杀是犯罪,真死掉了还好,未遂却要坐十年的苦牢。 最后大多数人只能这样捱着,捱到有资格对更年轻的人说,“小子,你可千万别变老。年轻的时候就去死,不然就会像我这样。” 他们究竟算什么呢? 绝不是官方认可的穷人,因为当时对贫穷家庭的定义是周收入为18-21先令,是他们大多数人收入的两三倍以上。 那他们到底算什么,难道真是深渊里的野兽吗? 更好笑的是,“深渊”一词并非文学修饰,而是那时指代底层社会的通用词汇,是种常识。 他们的苦难是被知道的,只是不被在意罢了。 杰克伦敦将东区贫穷归结于管理失败,他希望东区的人们像法国平民对待贵族那样冲进西区,夺得食物和尊严。他仍有积极的心态。可是作为读者来看,却越来越搞不懂文明发展至此的意义了,如果一半人每天醒来都不知道去哪里得到今天的食物。 又:作为一个美国人,杰克伦敦心里多少含了点对前殖民主的轻蔑和鄙夷。即使在同样穷困潦倒的境地里,美国流浪汉们也比英国人更勇敢、更体现出冒险和蔑视的不屈美德。我不否认也许他观察到的美国人的确如此,但拿吃不上饭的人较量国家尊严,实在有够自恋和无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