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进入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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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泄底夕木春央《方舟》。
日本推理小说作家有栖川有栖为夕木春央在2022年出版的作品《方舟》写了一篇解说,名为《再次进入方舟》,文章对凶手的行为逻辑和情节发展的合理性进行了补充论述。民翻老师已将该文发布在豆瓣日记中,如果读者在读完原作后对凶手行为的必要性仍抱有疑问,不妨找来一读,或许可以得到解答。
在知晓凶手身份和理解凶手行为的基础上,重读《方舟》的我获得了不一样的乐趣。“原来那个时候这个人说的话其实是那样的意思啊”,“原来这一点也是伏线啊,第一遍看到解答的时候早就忘了”,诸如此类,我想,这或许就是推理小说特有的重读体验。
但在此,我还是想邀请各位读者第三次进入方舟。这一次,我们将目光放在侦探的推理内容上,看看是否能获得一些启发。
《方舟》的故事情节较为简单,十个人因地震被困在地下名为“方舟”的建筑中,连续发生了三起凶杀案(其中的第二起是斩首命案),主要的谜题在于第一起的杀人动机、第二起的斩首动机以及凶手是谁,最后还有一个惊人的反转。
具体的故事情节此处不作复述,但推理过程有必要进行适当的总结。在故事里,主要的推理共有三段:
第一段是关于斩首动机的。侦探翔太郎首先根据地下环境的特殊性排除了身份替换的可能,然后结合“死者沙也加死前在寻找某样东西”的事实,得出推断:沙也加丢失了手机,而该手机是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解锁的,手机里存在着对凶手不利的数据,为了防止事后众人找到手机利用沙也加的面部解锁,凶手这才砍下她的头颅扔掉(如果仅毁坏面部容易让人意识到手机的重要性)。
第二段是关于清洁布与抹布的。凶手在处理现场时之所以冒着被发现的风险绕远路去拿清洁布而不使用抹布(就放在可能用于犯罪的工具旁边,凶手很难不知道),是因为清洁布可以塞住门缝以防止斩首时的灯光漏出去。可仅是为了堵门缝的话完全可以使用胶带,所以凶手是无法拿到胶带且无法轻易发现死者手机所在(否则就不需要斩首,自然也不需要用到胶带)的人。根据这个条件可将嫌疑缩小至隆平和麻衣二人身上。
第三段是关于装着指甲钳的带拉链的塑料小袋的。根据第三位死者临死前手机拍摄的视频,可断定凶手在有一定高度水面的房间里使用了手机照明。而被偷走的指甲钳对于凶手来说根本没用,所以凶手真正的目的就是使用塑料小袋套住手机,防止手机进水。早在第二章的第二小节便有“隆平的手机不小心掉在水里”的情节,由此可知他的手机是防水的,不需要特意偷取塑料小袋使用,所以凶手是麻衣。
需要指出的是,这三段推理都不是非常严谨,例如:第一段关于动机的推测,“沙也加丢失的东西是手机”以及“斩首是为了防止人脸解锁”是跳跃性的结论;第二段对清洁布功能的列举是不充分的;第三段的问题有栖川已在解说中指出:隆平也完全可能“不相信制造商所主张的防水性能”而去偷取塑料小袋。但一来第一段关于斩首动机的推测出现在解答篇之前;二来这三段推理在故事中的环境下全都合情合理,没有明显问题;三来凶手最后也都亲自承认侦探的逻辑,所以不必过分苛求。
我想说的,是第一段和第三段推理中所体现出的,逻辑推理的创新之处。
在我看来,可以从两个角度去看待推理小说的逻辑推理部分:一是思路,二是填充物。前者既可以是抽象的理论模板(例如“只有凶手才知道某件事”或“凶手为什么要将某物留在现场”),也可以是一些模式化的、适用范围较广的“梗”(例如经典的“左右手”或“红绿色盲”);后者则是用于填充的、更加具体的内容,例如在“只有凶手才知道某件事”的思路下,“某件事”到底是什么,要怎么说明a知道这件事而b、c、d等人不知道;在使用“左右手”判定的情况下,要怎么说明a是左撇子而b、c、d等人是右撇子。
以第二段推理为例作进一步说明,该段推理使用了两种思路:
首先是“两件相似物品之间的差异比较”:不妨假设物品X与Y具有某个共同的性质A,并且X具有Y不具有的性质B(从而可以认为Y具有X不具有的性质¬B)。参见下图:

再进一步假设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物品X,那么我们就可以以此为基础创建一套逻辑思路:
第一步,选取一个合适的性质A,在不让读者起疑的情况下顺理成章地引出物品X;
第二步,考察物品X与Y的差异,也即研究性质B,应当满足如下条件:在故事设定的特定条件下,性质¬B比性质B更加合理,因此在同时考虑性质A和性质B的前提下,应该引出的是物品Y而非物品X;
第三步,由于引出的确实是物品X,那就必然还存在着另一个关键的性质C,如下图:

这一新的性质使得在同时考虑性质A、B、C的情况下,物品X的引出要比物品Y更加合理。那么性质C就必定为事实,可以作为条件进行下一步的推理。
由于没有具体的填充物,以上的说法或许会有些抽象,我们不妨结合《方舟》的第二段推理进行理解:
所谓的性质A便是“具备擦拭血迹的功能”,由此引入了物品X——凶手使用“清洁布”擦拭了现场的血迹。但与物品Y(抹布)相比,清洁布具有性质B(距离现场很远,要去拿的话非常冒险),所以凶手应该使用具有性质¬B的抹布才更加合理。那么,为什么凶手最终使用的还是清洁布呢?侦探翔太郎找到了关键的性质C——清洁布可以塞住门缝防止灯光漏出。以此为条件,进一步得出“凶手无法拿到胶带”的结论。
当然,填充物是多种多样的,性质A既可以是凶手的某些行为,也可以是受害者使用的某件物品,亦或是某些看似和案件完全无关的事件;物品X与Y的选取则需要一定的技巧,既要在前文做好铺垫,让物品(尤其是Y)的出现不那么突兀,又要利用性质A做好引导,避免读者一开始就质疑“为什么不是物品Y”;至于性质B、性质C,甚至性质D、性质E……不同的填充会产生不同的效果,这些不同的选择缔造了逻辑推理的无限可能。值得一提的是,该思路在大山诚一郎出道作《字母表谜题》的某个短篇中有着十分精彩的运用,各位读者如果对此感兴趣,不妨找来一读。
而《方舟》第二段推理涉及到的第二种思路便是常见的“某人知道什么”或“某人不知道什么”,该思路常与反证法结合,一般的逻辑是“如果某人知道/不知道某件事,就不会这样做,所以某人不知道/知道这件事”。
进一步,如果将其中的“某人”设定为凶手,那么最后得出的“凶手不知道/知道这件事”就可以成为锁凶的条件。再进一步,如果将该思路加强为“只有凶手不知道/知道这件事”,那么就能得到一个“一击必杀”的逻辑链——就如同埃勒里·奎因《埃及十字架之谜》最后那段决定性的逻辑推理,堪称该思路最精彩也是最经典的一次运用。具体到《方舟》的这段推理中,便是以“胶带也能阻挡灯光且更方便拿到”为引,通过“各人能否拿到胶带或发现死者手机”的情况来填充的。
如果通过上面的叙述,读者能够理解这两个角度的存在,那么下面这个推论也是很自然的:逻辑推理的创新也可以从这两个角度入手。
我认为,推理思路的创新是高于填充物创新的,后者至少有迹可循,前者却需要依靠灵感来完成“从无到有”的突破。井上真伪《那种可能性早已料及》中的“否定之否定”便是思路创新的优秀案例(但相对而言这本的填充物质量较为一般);白井智之更是这方面的高手,他的作品中(例如短篇《Detective Overdose》)既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新颖切入点,也有对数学证明逻辑的技巧性化用,这些都是思路创新的体现。
但并不是说后者就不重要了,正相反,对填充物的创新才是逻辑推理创新的常态。在确定了逻辑推理所要使用的大致思路后,考虑“运用怎样的具体内容去填充”同样是极为重要的。也正是因为可以使用不同的填充物,才能确保逻辑推理能够一直创新下去。
《方舟》中的第一段和第三段逻辑,正是对“逻辑推理能够随着时代不断创新”的一个有力支持。这两段逻辑的思路都很常见,常见到我们可能根本不会特别去注意,哪怕是专门提炼出来也不太具备进一步讨论的价值——第一段涉及到的思路是“凶手为什么不得不取走现场的某样东西(死者的头颅)”,第三段则是“凶手为什么需要某样东西(塑料小袋)”。
但我们可以发现,在《方舟》的推理中,这两种思路的具体填充物都与手机有关:第一段推理涉及到手机的人脸识别,第三段推理则涉及到手机的防水性能。这些都是属于这个时代的特征,就算是黄金时期的大师们也绝对无法创作出这样的逻辑链条。
作者在访谈中也提到,“(以只有牺牲一人才能逃脱的暴风雪山庄为出发点)开始考虑诡计和动机时,电子设备自然地变得必不可少”,由此可看出书中与手机相关的这两段推理并非偶然,是作者有意将现代特点融入到故事中而诞生的。其实,对新事物的运用在推理小说中并不少见,“使用空调降温干扰死亡时间的判定”就是一例,只是这些运用多存在于诡计的创新之中,与逻辑推理的融合并不常见。因此,我认为《方舟》是一个符合这个时代的典型范例,如果能以此为启发,多留意一些对我们来说可能习以为常、但在以往那些经典作品中却很少提及的事物,并将其作为填充物运用到逻辑推理之中,那么便足以创作出一本不落窠臼的推理小说。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的填充物随着时代的变迁可能会变得不那么公平(假设一两百年后,“手机”已被更加高级的事物所取代,那时的人们回顾《方舟》,或许就不太能理解这样的推理),但至少同时代的我们不需要考虑这样的问题,作者在创作时也无法预设读者的状态与认知范围,而且——埃勒里·奎因的打字机不是也没有影响那部经典作品的盛名吗?
在结束之前,我还想提一处《方舟》的优点。本书虽然有十个人,却非常容易在开篇就记清楚,我想,这得益于作者对人物进行了划分。最明显的,那一家三口是后来才出现的,于是读者轻易就能给他们加上“爸爸、妈妈、孩子”的标签,甚至不用记住他们的真实姓名就能区分;另外,第一人称“我”不需要刻意去记,侦探翔太郎作为我的堂兄也游离在人群之外,不会与他人搞混;剩下的五人中,隆平和麻衣是夫妻,裕哉是“方舟”的发现者(而且最早退场),于是就只剩下两个女生花和沙也加了。如果开头是对十个人依次进行介绍,恐怕读者很难将他们全部记住,而《方舟》利用第一人称、人群划分、分批介绍等方法,巧妙地给每一个角色都带上了隐形的“标签”,让读者不费多少力气便能分清,这样的写作技巧也值得我们学习。
有栖川有栖在解说的结尾说道,“真想留出时间,再读第三遍”,本书对他而言,想必有着阅读第三遍的价值所在。而与我一同第三次进入方舟的各位读者,也不妨带着对凶手行为和逻辑创新的思考,重温《方舟》,体验与初读时不一样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