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和平·伦理
“不幸的源泉是菲迪亚斯的丑闻 伯里克利怕他也会遭到同样的不幸 因为他害怕你们的愤怒和你们的无情 为了保护他自己 他投入了那颗小小的火星:麦加拉法令 以此点燃了焚烧我们的城市的大火” --阿里斯托芬·《和平》 (诗人阿里斯托芬讲述雅典执政官伯里克利在民众怒火逼迫下对麦加拉进行制裁,不得不卷入毁灭雅典自身的伯罗奔尼撒战争) 作为历史上最为古老的也是最为知名的制裁之一,伯里克利对于麦加拉城邦不敬雅典神庙和收容雅典逃奴的行为采取了经济禁运的举措,成为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的导火索之一。随着修昔底德的记录和阿里斯托芬的戏剧,麦加拉法令成为了西方古典史以及后世国际关系史的一个重要意象,代表了一种国际制裁的雏形。由于早期及近代社会国家治理工具的相对匮乏,制裁的维度往往局限于经济禁运且监管施行的能力有限,对于被制裁的传统农业社会或商品经济不发达的政治体而言,这类制裁效用经常大打折扣,采取制裁行为在维度和力度上都有所匮乏,比如著名的拿破仑针对英国的大陆封锁政策便因为“西班牙溃疡”而失败。因此,制裁的现代起源,需要依托的是国家能力的发展,国际政治经济统一体系的建立,以及现代政治体在全球化体系下对货物贸易、货币流通、外汇储备、能源供应、战略基础设施等的高度依赖,甚至进入部分政治权利的领域。当2022年俄乌战争爆发之后,西方对于俄罗斯的制裁方式就基本上算是制裁模式的完全体形式,而它的源头,实际上是两次世界大战以来呈现出的现代制裁。世界第七大经济体意大利因入侵阿比西尼亚遭到国际制裁,似乎已经从历史和形式上形成了与当今世界第八大经济体的俄罗斯境遇形成了某种互文。我们在穆德教授的《经济制裁:封锁、遏制与对抗的历史》中,不仅回顾了整个经济制裁政策的发展史,更重要的是一起反思制裁本身所代表的政治伦理与人之间的关联。
在巴黎和会上,英国代表塞西尔勋爵和法国代表布尔茹瓦开始寻找某种在和平时期制止战争威胁的有效手段,一战的惨烈性使得未雨绸缪成为一种必要。正如同一战呈现的那样,总体战的命运已经避无可避。依托于国联的经济制裁体制的建立以基本成为了当时人的共识。但制裁从来不是仅仅针对国家这个抽象物的,每一个生活在被制裁国家的人,都无法避免命运的到来。在伯里克利时代,雅典人还会把战争的悲剧当做命运,而现代悲剧则将命运替换为了政治,让每一个人都在具象化的政策中避无可避。
当我们在讨论制裁对于普通人产生影响,普通个体是否应该承担国家的“过错”的法理问题时,实际上正是在反对一种利维坦式的国家观念:个人是国家的身体组成部分。我们也在反对现代总体战在国家冲突中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反对将这种无限暴力模式视作国际政治中常用手段的形式。瓦尔特·本雅明在其1921年的文章《暴力批判》中,曾强调 “如果我们可以从军事暴力——作为所有暴力中最为原始、最具有示范性的(暴力)——得出结论的话,那就是,一种立法的特征内在于所有这样的暴力之中。” 即战争—冲突的形式具有一种无中生有确立法律的最初暴力,如同制裁在总体战争中被完全规范化的成为一种常见手段那样。但同时,通过制造恐惧和非人道的能力(即直接影响被制裁政治体的普通民众)来阻止战争,本身又是对既有体系的维护。在对警察制度的分析中,本雅明找出了一个“立法暴力”与“护法暴力”混合的奇妙复合体,即秘密警察体制。它们是为了维护一种法律的权威而存在的“护法暴力”,来对潜在的可能会破坏既有法律的对象下手,但同时它们又是打破法律的暴力,展示出了“立法暴力”的形态,因为他们的手段是法律之外的实践。“警察暴力从这两种境况中解放了出来。它是立法性的,因为它的特征功能并不是对法律的施行而是对任何法令的法律要求的断言,它也是护法性的,因为它自有这些目的。制裁便是如此,它在既有的国际法之外,如公海的航行自由,贸易自由以及金融自由,甚至是独立的国家主权都让位于制裁;但它又是为了维护这一套业已形成的制度,来剔除破坏国际法体系的对象。与价值无涉的能力让位于真正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本意是反对“利维坦”的制裁,实际上有在无意识中构建了一套更为恐怖的体系。制裁的这种例外性,便是卡尔·施米特在《政治的神学——主权学说四论》中所提及的政治必然例外。
正是如此,我们才在当下的世界制裁中发现,对俄罗斯、对伊朗,瑞士这样的永久中立国看上去不再中立,冻结财产、拒绝提供金融服务成为了日常状态。在穆德笔下,这正是因为在巴黎和会创造的新制裁体系,为了堵住所有可能的缺口和漏洞,避免拿破仑遭遇的“西班牙溃疡”,因此运用自身的经济优势控制中立国(如减少向中立国出口等形式)就成为了完善制裁体系的必然。一旦制裁作为武器生效,国际体系就必然进入到没有中立国概念的阶段,也因此不可能存在“中立人”的概念。让我们把场景放到二战中的瑞士,作为已经被纳粹渗透和控制的国家,如果盟国没有对瑞士采取经济上的必要手段,拘泥于其中立国的法定性质,那么对中立的支持的态度很容易让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和平主义者成为纳粹的同伙,而一个强烈的民族主义者由于对中立的仇恨则会显得像一个和平主义者。自由主义者、女性主义者等群体对于制裁的反对,就在于这里只有“敌我”的区分,而没有在个体领域的区分,因此才会出现一种个人选择的两难:支持个体生命的往往会陷入大义上的亏损,支持制裁正义性的又往往只能忽视个人正当权益的持存。 本雅明在其1940年的《历史哲学论纲》第八条开头写道: “被压迫者的传统告诉我们,我们生活在其中的所谓“紧急状态”并非什么例外,而是一种常规。” 在这里,本雅明反对了施米特式的例外,即他曾经叙述的那种秘密警察例外,对现代政治而言,这些例外不过是不平等的日常。制裁对于个体的侵犯,实际上正是这一政治链条的诸多现代形式之一,国家内部的紧急状态和外部的制裁之间,并没有太多本质上的不同。真正的“例外状态”不仅显露出这种暴力的辩证法,而且废除它,令它停止,那是弥赛亚,那是彻底的救赎。制裁带来的自相矛盾的现实,是因为它恰恰体现了某种政治的日常,而真正的制裁,也不应压过个体之间的联合。在《经济制裁》中,当我们不断回顾制裁的历史,我们见到的只有更多的悲剧。无论制裁有没有起到它预想的作用,它都无法代表一种世界的转变,它无法停止这种暴力形式的不断实践。理想也好,现实也罢,悲剧的底色总是无法逃脱。当纳粹和历史制裁了本雅明这样的个体之时,当他写完《历史哲学论纲》时,他也只能以生命的代价对抗这种“制裁”,以悲剧去回应悲剧。走出悲剧的希望,绝非在制裁所代表的历史之中,一定在其他的某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