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其他篇目回到《传统与个人才能》
这本书包罗万象。从最细致微小的文本分析,到隐而不察的文学史梳理,再到由严密的逻辑推理和举例比喻说明构成的文学理论,一直到宽泛的人文和文化话题的评论。 文本分析,如《玄学派诗人》《安德鲁·马维尔》《约翰·德莱顿》《伊丽莎白时代四位剧作家》,由于对英国文学的陌生,只能算是勉强掌握了个大概,不过这种丝丝入扣的解剖,本就是读时津津有味,读后惘然无所知。 文学史梳理里面有两个关于莎士比亚的很有意思的话题,主要集中在《伊丽莎白时代的塞内加翻译》《莎士比亚和塞内加斯多葛派哲学》两篇论文中。一个是古罗马戏剧家塞内加对于莎士比亚的影响。外国文学史课上已经知道,文艺复兴很大程度上发源于对于古希腊罗马文化的“再发现”,文学史提纲挈领的有所选择偏重的表述,让人以为主要是指对于荷马史诗、古希腊三大悲剧家的“再发现”,而人为地制造了历史的断裂。事实上,延续了帝国文化的东罗马的灭亡,使得诸多学者分散到西欧等新兴国家,文化的火种也随之散播整个大陆。艾略特在此提醒我们,正是那些我们现在忽视的所谓“次要作家”保持了文学史序列的完整和可持续性。伟大作家对于后世的影响并不同等伟大,可能微乎其微,或者借助于“过渡媒介”而间接地影响后世。这种影响又突出地表现为一个时代对另一个时代的社会风貌的整体影响,而不是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孤立影响,这其中更存在着被影响者的主观选择和误读。 另一个是文学作品的思想性与文学性的关系。艾略特不客气地指出莎士比亚没有什么成体系的伟大的思想,这是由于他的时代如此,而但丁依托于托马斯·阿奎那的庞大精密的理论体系,但这并不影响二者在文学上的同等重要地位。艾略特告诉我们,文学的高下不在于表达的思想,而在于如何以独特的文学才能表达情感强度与之相结合。艾略特在《传统与个人才能》里声讨浪漫主义者空洞单薄的情绪宣泄,强调“思想感性化”,但并不是滑坡到另一个极端,更多的是一种拨乱反正。 这种对文学史的重视,投射到作家和创作的理论研究上来,就是艾略特著名的颇为反常的论断:作者要泯灭个性,融入传统。结合他在《宗教与文学》对现代文学现状的痛心疾首,我想我们可能会更能理解这种“标新立异”。现代文学的创作者发生了与传统的极大断裂(这种断裂也发生在读者那里),他们既不熟悉拉丁文和希腊文,自然也就不熟悉古希腊罗马的文学,本国语言的古典文学素养也堪忧,他们创作出来的作品完全是陈旧的,缺乏活泛的精神力量(在艾略特本人那里,它体现为宗教,甚至人文主义也不过是宗教的附庸,而现代的社会秩序只是死气沉沉的集体主义),热闹过一时就彻底沉寂,只是时代的传声筒,迎合大众趣味,供人消遣,不会令人感到真正的满足和通悟。在这样一种岌岌可危的情况下,呼吁传统的回归就显得理所当然了。 当然,艾略特所要求和寄希望于创作者的不只是文学的精熟,他的视野辐射到了广义上的文化领域。他在《古典文学和文学家》里点明,文学头脑的成长是漫长的事业,它需要关于各种事实的庞杂的知识,但这一切之所以能够转换成伟大的文学,最终还得依赖于在这个枯燥艰难的过程中,被逐渐激发出来的神异的个人才能。关于这一部分,我只能鹦鹉学舌地如此复述,因为艾略特毫不留情面地讥讽福斯特仅作为文学家,并不具备文化的广泛修养而企图讨论文化的谵妄。 在克服了最初对学术长句的不适应之后,其实我们会发现,艾略特所陈述的,并非是什么高深莫测的理论,尽管他常常在近乎绕圈子似的向读者盘逻辑,但核心观点实则还是“老生常谈”。艾略特在早期的论文《批评的功能》中已做了预判式的自我辩解,批评不是星期天公园里彼此攻讦的演说,而就是关于人们习焉不察却深以为然的常识性的真理的“擦拭”,让它一次次焕发出新艳的光辉。吊诡的是,后世研究者关注的重心反倒是他看似唯一的“标新立异”——对传统的遵守和延续。这一天花乱坠的“标新立异”的关键,却就是让我们摆脱不了又厌倦不已的“传统”。这是一场无休止的二律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