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根之人”到关注“人”的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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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从炉台走向世界不同,段义孚觉得自己是从世界走向炉台。由于外交官的家庭背景,他的童年得以与许多影响世界的大人物有交集;但当他走到中年晚年,对亲密关系的失落和追寻反而成了其内在的核心。“无根性”是许多书评者总是提及的词,也是他对自己的概括,他从未有过“在家”的感受,也从未觉得自己归属于某个地方(p234)。
比起罗列生命事件,他在自传中直接地剖析自己,并将自己的内在与其人文地理学的脉络勾连。由于童年到青年,没有在任何一个地方久住过,加之逐渐觉醒又让自己恐惧的性取向意识,他成了一个孤独而无根的人。而这种归属感的缺失、身份认同的迷茫,又与其对地理学的热爱、其人文地理学的学术取向暗相契合。
1、生命力的缺乏
他对自我的直白剖析,让我有几次觉得和《地下室手记》有些像。尽管他是一个与《地下室手记》的主人公多么不同的人,一个是在学术界颇具名气的人文地理的“小王子”,一个是惹人生厌的、蜗居于地下室的无名小卒。生命力缺乏,是一种无力感,直接地与缺乏勇气,以及对自己的懦弱不断反刍、痛恨的特质有关。
……我甚至会羡慕年轻男孩儿身上所具有的生机活力,而这正是我缺乏的一种天赋。我一直是个病恹恹的孩子,虽然成年后健康状况有所改善,但总是缺乏一种能够去帮助他人、在社交场合活跃气氛的热情洋溢的力量。……
我也常把生命力同生理上的勇气联系起来,这也是我所缺乏的。在我看来,怯懦是最可耻的人类品性,所以意识到身体里欠缺勇气会带来持续性的羞耻感。
……
为什么当守门员会比在场上跑让我觉得在比赛中拥有更多的操控感呢?答案同样是缺乏生命力。守门员基本上是待在一个地方,而不用追着球,也不用逼着自己满场到处跑。这是一种被动的勇气,意味着站稳自己的地盘即可。但我钦佩的却又是一种主动的勇气——行动的勇气,设定目标的勇气——男性的勇气。(p124-125)
在我看来,段所言的生命力的缺乏,其实是某种身份认同的焦虑。在他的叙述中,生命力,与一种主动的、勇敢的男性气质联系起来,而这正是他这个病恹恹的男孩所缺乏的。他在书中的其他部分提到了自己在男子学院中发现自己对男性的情感之后的恐惧,以及自己童年、青年时期始终“没有家乡”、无法成为一个天然具有安全感的美国人、只能始终戴着面具与人打交道,这种自我认同的危机感或许形成了他对“缺乏生命力”的焦虑。
2、 亲密关系
段义孚在书中多次表达了对亲密关系的渴望与失落。
只是近些年来,随和寒来暑往、岁月累积,我的人生也日薄桑榆,便认真地思考其亲密关系来——只属于彼此的排他关系。而缺乏这样的关系,人生又将会如何呢?当我环顾四周,惊奇地发现一个普遍的事实,那就是,几乎每个人至少都有一个能让他付出忠诚与爱的对象,他也能从对方那里获得忠诚与爱的回馈。这样的对象可以是配偶、孩子、恋人、密友或家人一般的群体。但我却不曾记得自己是否拥有过这样的对象。直至暮年,我也只在很短的时间里有过这样的关系,要么是社会性的,要么是职业性的。我也时常浪漫化地看待这层关系,为它赋予过多的意义。可当爱遭遇挫折时,就会生出多愁善感来,我一直都在对抗这样的情感,但终究徒劳无功。
他对亲密关系的渴望和书写渗透在书的每一章,而他专门写亲密关系的一章题目则为《亲密:从正义到爱》。在这一章的开头,他反而弯弯绕绕写了许多“不平等”。他说自己对社会公正报以悲观态度,是因为他认为“生理上的不平等,也就是生理天赋的不平等,会持续地造成每个人在自己和他人眼里的不平等”,他提了外貌、智力,还有他一直非常在意的——生命力。事实上,在我看来,他所认为的“生理的不平等”,并不是“不平等”,而是“不同”;而让不同变成不平等的,是社会与文化——社会将一些特质塑造为优越的,而贬低另一些特质。而他将这些“社会不平等”的根源视为“生理不平等”,在我看来,也是与其自身的文化印记和身份认同相关的——中产阶级出身的背景,让他格外关注外貌与智力;同性恋的身份和无家乡的“无根感”让他格外关注一种充满安全感、积极的“生命力”。
刚开始阅读时,我很疑惑,他所说的这些,所谓的“正义”“生理不平等”,所强调的这些外貌、智力、生命力,究竟和亲密关系有什么关联。
当然,苏格拉底不会使用文邹邹的词语,他不会说“人类个体”,而只可能说“男孩子”。在古希腊社会,同性之间的相互吸引是比较公开化的。而在我们社会里却不是如此,尽管同性恋群体在法律和社会的接受度在不断提高。但我仍十分相信的一点是——尽管此观点让支持同性恋的政客们难以接受——无论社会变得多开明,同性恋都将被持续看成是特殊的,不仅就整个社会而言,就连同性恋者本人也将如此。只要他们曾经被多数人指为异类,而且他们以各自的方式觉得自己不同于普通人的话,那么这些人终将无可避免地沦为特殊群体(但并非特别优秀的那种特殊群体),并感到有那么一些不自在。相反,只有属于常态或令人钦佩的特殊群体(比如军人)才会让人觉得轻松自在,才不会产生防御心理。
他似乎也将同性恋视为“生理不平等带来社会不平等”的一类,而他正处于不平等的劣势一端。
在生理上,人类是借助夫妻关系来繁衍的物种,他们(她们)的身体也是依据此目的而生成的。在文化上,大多数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在庆祝着异性之间的爱情与结合。
他直到这一章末尾,也没有讲自己的感情经历,而是用了很多的笔墨,讲亚历山大·冯·洪堡——现代自然地理学的奠基人——背后鲜为人知的感情经历,以及同性恋的身份。在洪堡逝世一百周年的讲座上,他没有讲这些故事,但仍在末尾说:
但在讲座结尾处,我还是忍不住说道:尽管洪堡一生收获无数,受人赞誉,但他还是缺失了“一项人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力——可以在睡前和爱人一起吃点心。(p158)
爱是一项自然权利,但是亲密关系却仍然是有等级的。不仅仅是同性恋相对于异性恋,还有友情相对于家庭/爱情,他没有把后者放在《亲密关系》一章,但我仍觉得放在此处非常合适。他在许多章节都提及了与不同人的友谊,但最触动我的是他在《我的个性:从父母到岩土》一章所提到的与大卫·哈里斯的友情。他们的友情非常深厚,可以看出性格很契合、学术兴趣也很契合,但随着大卫的结婚,这段友情给段带来了孤独感。
但我还是注意到了一些不同点,那是一种不对称性。当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们都是两个独立的个体,而第二次见面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他跟我说话的时候,我还是曾经的我,但我面对的却是一个更为宏大的人格。如今的大卫,比我之前认识的,在人格上更广阔,更难以准确捉摸。因为在原先那个大卫的身上添加了其他的自我——更好的自我(就像老人们常说的那样),以及未来的自我,也就是他的孩子们。甚至当我和他单独交谈时,都能感觉到,除了一些专业知识外,他在思考事物时,在考虑投入多少时间和精力之前,都会考虑一些额外的因素,所以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预期来。所以,我们再也不能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了。
……当我们开车行驶在通往里奥查马河谷的土路上时,已是黄昏时分。或许是大卫觉得自己认路,没必要跟在我后面;也可能是因为孩子们那时候都需要照顾。我想是出于这些原因。后方传来一声鸣笛,随后,大卫的车卷起尘土超过了我。我不想被甩开太远,所以也加大了油门。但我的卡车显然在速度上比不过他们。最后,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大,不久,在我眼前剩下的,就只是扬起的尘土了,到最后,尘土都看不见了。我便陷入了一片孤独的阴影里。
1962年的时候我31岁——以学术生涯的标准来衡量。我还显得很年轻。更重要的是,我仍然抱有无限的热情想与这个世界搏斗一番。相比于思考的乐趣和取得进步的信念而言,社会的要求、生理的需求和其他方面的诱惑都被我抛诸脑后了。我独自生活工作,很少觉得孤独。而我也从来不觉得,从社会的角度来看的话,我的生活可能显得相当可悲,既无家人,也无密友。在里奥茶马土路上发生的事就是生动的体现。当我努力追赶哈里斯一家的时候,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孤独和痛苦。更糟的是,我甚至觉得自己很荒诞。我到底在新墨西哥州的土路上做什么?开车追一个坐在轿车里的年轻家庭?(p84-86)
他在亲密关系上是渴求而失落的,无论是在性取向的“等级”上、还是家庭/友谊的“等级”上,他都处于社会文化所构建的“等级”的劣势一端。这种孤独感,促使他反思现代社会中个体的关系、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并导向其学术志趣。
3、沙漠与热带雨林
正是在大卫的故事之后,他提到了自己对无机物的热爱。在整本书中,他多次提到自己对沙漠的热爱。比起环境主义者对生命的热爱,他对无机物投射了更多的感情;比起热带雨林永不止息的、埋没一切的生命与死亡,他更喜欢纯粹的、凸显个体的沙漠。
我讨厌热带雨林——除非你是当地人,否则必定迷失方向。我更中意的是沙漠,因为沙漠就像一张摊开的地图,有太阳作为指明方向的可靠标记,还有严重风蚀的地貌——远远几英里外都能望得见——能为到访者准确指明所在之处。
但我厌恶热带雨林而喜欢沙漠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不仅是方向感这么简单。潜藏在喜爱与厌恶这些表象之下的是最基本的生死问题。在热带雨林,我所见所闻全是腐烂的气息。而在沙漠里,虽然不见生命出没,但却纯一不杂。我时常会拿环境主义者开玩笑说,和他们不同的是,我才是更加纯粹热爱大自然的人。这里所谓“自然”是指作为行星的地球本身,而不仅是表面的那些生命,当然也包括了整个宇宙——它总体上几乎没有生命可言。
……
所以我现在比以前更清楚沙漠对我而言为何会有如此魅力了,不仅仅是因为它清晰的轮廓和方向感,还在于它的荒芜,它的空缺,能让我把性爱、生命与死亡这些元素从生命中暂时抹除。相反,热带雨林有令人窒息的生长、繁衍饿挣扎,腐烂的气息逼人心魄,它带着辛辣的性欲渗进了我的意识里。
我厌恶热带雨林还有另一个原因所在——对个体的威胁。死亡,意味着个体的消亡,再次融入没有差异的整体之中。热带雨林凭着过剩的生命力拒绝着个体的存有。在那一团生命里,没有植物、动物或个人是独立存在、显眼夺目的。但在沙漠里,每个生命都与别的生命有着空间上的分离,个体也能因其自身而感到自豪起来。在沙漠里,我会觉得自己太过显眼,犹如一根孤独的棍子在地面投出轮廓分明的影子。那一刻,我若遇见另一个人,一定会望着他,独一无二,珍惜无比——衬托着背后的荒漠与天空,他显得美丽而清晰。(p169-171)
他对热带雨林和沙漠的这段描写,出现在《地理学拯救了我》一章,在叙述了他的童年、个性以及亲密关系之后,他书写地理学于他的生命的意义。他说:“之所以当一名地理学家是因为我总想知道存在的意义何在,这听起来有点神经过敏了。我渴望知道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在这里究竟做了什么。”那么,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呢?从他对热带雨林和沙漠的描写中可以看到,他的一个重要关怀是个体与群体——他喜欢凸显个体的沙漠,不喜欢埋没个体的热带雨林。这是一个复杂的话题,在群体中,个体的自我意识如何凸显?个体又如何在群体中找到归属感?“个体意识与群体归属“成为其研究母题,而地理学则借由空间达成对这一命题的解释。
全世界流行的聊天话题无非是三个:个人的福祉、政治(该如何改进社会)和天气(它是所有生物都必然依靠的一种大自然的特征,也是高科技社会仍无法控制的大自然特征)。
地理学是如何与此问题产生关系的?我认为,地理学是通过重新重视地方这个概念而与此产生关系的。哲学家所关注的“美好人生”在地理学家这里便是“美好的地方”。这恐怕是因为,地方远不只是可以触摸的砖石结构,它还是人类个体和群体的借喻。地方构成了人类的关系,也是人类奋斗与抱负的具体呈现。(p200-201)
在《地理学拯救了我》的章节末尾,他引向了对道德良善的关注。
我写“地理学拯救了我”,目的不仅在于设立一个引人注意的标题。正是地理学才让我的目光始终朝向这个世界望去,并发现,尽管有那么多惊骇可怖和虚空无益的事物,但这个世界总体上还是美好灿烂的。而批判社会科学的严重错误正在于,它几乎完全忽略了美善的事物,忘记了光明也是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光明让它最阴暗的观点都显得不再那么阴暗。(p208)
4、现代性、个体、多样性与道德良善
上一段引用中所提到的“美善的事物”、“光明”存在于哪里呢?这是一种地方性纽带,是个体的真诚互助,是友谊关系。与许多人文社会科学家一样,他将“地方”、“地方性”视为希望所在;但与之不同的是,他并不将现代性视为侵略地方性的洪水猛兽,而将现代性视为个体之间道德美善的前提条件;道德美善并不会在现代性和陌生人社会中消失,而会以广义互惠的方式持续存在。
在最亲密的层面上,道德的美善产生于人类个体之间。但首先得有个体!并且,正如我们所看到的,个体是现代的产物。……因为,如果物质重组,人不仅可以自由地抽身而退,还能拥有独处的空间。……如此,一个人的自我就能丰富起来了,能形成对自身的审视,并且能站在某个立场上与他人开展持续性的交谈。其结果便是友谊的建立——两个个体相互之间真诚的理解,携手一同走进生活,走进世界,并在其中探索,而非仅在其中生存。这便是友谊关系同亲属关系、同志关系、性结合之间的差异所在,或许后面三种关系还显得更加紧密一些,但却会更加狭隘。
……
除开生存层面的价值外,地方性的紧密互助关系是很有吸引力的,尤其是对现代社会的男男女女更是如此,因为这里面蕴含着认得温暖。你的需要始终是关联着身边的亲属和邻里的。同时,它对人的期待也是适中的。……
随着人们的生活日渐富足和安全,公共纽带就变得越来越松懈了,狭隘的互惠被刘易斯·海德(Lewis Hyde)所说的“循环给予”(circular giving)所取代和补充,即甲把东西给乙,乙给丙,丙给丁,丁又给甲。最终,慷慨的给予还是得到了回报,但是却经过了很长的时间,而且回报还不是直接从最初帮助的那个人那里获得的。……剩下的就只是一根链条而已——一根长长的链条,伸向了不知所终的未来,那里全是一群陌生人。(p204-206)
同样与许多哀叹现代性抹灭了多样性的学者不同,段义孚认为,现代性与多样性是相辅相成的。
我应该表明自己的立场才对。我其实属于进步和现代化的阵营,这意味着我会支持个人的福祉。即便这意味着要牺牲集体,而不是为了集体的利益去牺牲个体。……我认为,现代化让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出了更多而不是更少的文化多样性。诚然,你到任何一个人口密集区去看城市景观时,都会见到购物中心和摩天大楼,由此,我们便看到了一致性。但是,当我们参观某座繁华都市的核心区时,或者即使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城市里的核心区,也会遇见强烈的多样性。以威斯康星州的麦迪逊为例。当漫步在市中心,我会一头闯入眼花缭乱的文化里,星巴克、寿司吧、爱尔兰酒吧、当代艺术博物馆、圣公会教堂、宣传宝莱坞罗曼史的电影院、出售印度教用品的商店,以及做瑜伽、佛教冥想、空手道和针灸的场所。……
请注意,我所讲的文化多样性并不是一群彼此孤立的个体的集合,仿佛特定类型的建筑与景观都只是每个国家的本土天才创造出来的。相反,它是商品、品味和思想加速交流的结果,而新的通信与物流技术使得这种交流成为可能。两者有什么区别呢?不同之处在于,过去的多样性是因孤立而产生出来的,纹理显得粗大。人们可以乘坐火车或轮船从一个国家前往另一个国家旅行来了解不同的文化。但是,以技术为基础,通过高速的文化交流与贸易而产生出来的文化多样性,其纹理是细密的,人们一边走路一边就能体验。而正是这种体验的便捷性才支持了我的观点,也就是,如今人们更有可能去认识文化的多样性,它作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比几十年前更容易被人们所认识。(附录,p245-247)
”纹理”是这几段论述中极其重要的概念,也是较之过去的多样性而更推崇现代性的多样性的理由所在。那么,我们如何去理解“纹理”呢?这是一种日常性,文化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博物馆中孤立的展品,或偏远村庄中等待观赏、保护与拯救的对象。当我们哀叹现代性磨灭了文化多样性时,我们很容易列举出不同地区的习俗不再延续的例子,也很容易列举出“传统”习俗沾染上“全球化”“旅游景观”而不再“纯粹”的例子。但是,当我们列举出这些例子时,很容易将文化视为一个理应永恒的客体、视为人类某个群体或共同体的财产,而忽略了个体对于文化的感知、体会、承载、传承、改造。而在段义孚的观点中,现代性的好处,正是在于凸显了文化的个体性——使“从炉台走向世界”成为可能。
而至于个人主义,我认为,现代性总是将人当作一种独一无二的实体来看待,而不是某个群体里的一员。传统社群里普遍使用的人称复数“我们”分解成了现代生活里的人称单数“我”。每个“我”都是单一的,都有可能超越性别、肤色、国籍和文化等普遍的身份标记。当然,现代性还没有把我们带到那么远的地方,使我们能彻底摆脱地方之根的约束,因为我们依旧会认同自己是埃维里克族因纽特人、纳瓦霍人、美国人或中国人。……然而,我们的根性与早期的经历,也就是,我们的文化和成长经历,并不能束缚我们。相反,它们是我们的起点,从此出发,我们便可以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种人。在传统的民族共同体里,人类个体的生命路径是从家庭走向民族,而在现代社会里,通往成熟的道路会走得更远一些,也就是说,会从民族进一步走向宇宙,换言之,从炉台走向世界。(附录,p254)
最后,以他在附录末尾的一段话结尾。这段话很动人。
世界上并没有所谓的普通人。每天和你说话的人其实都是灵魂不死的人。相反,国家、文化、艺术、文明,这些东西才是死的,它们的生命对于我们而言,就像跳蚤的生命一样。但是,和我们一起开玩笑、一起工作、结婚、也被我们冷落了、剥削了的人其实都是灵魂不死的人。而这些人里面,有的人是不灭的惊悚,有的人是不朽的辉煌。(p258)
从一个失落于归属感的“无根之人”,段义孚最终走向了看见“人”的地理学。